摘 要: | 《诗经》“六笙诗”因“有其义而无其辞”,引发了古今无数的讨论。它的篇次莫定,前后不合,难以融入《诗》的辞章编排系统。特别是由它引起《诗》文本编排的变更,所谓由毛公“推改什首”,造成了《诗》的“非孔子之旧”,多与史实不合。这在出土文献海昏侯《诗》、汉《熹平石经》与毛《诗》互证中得到充分证明,并在《诗》文本的学术源流与汉代《诗》学研究中获得有力支持。“孔子之旧”就只有“三百五篇,遭秦而全”的《诗》文本,四家皆无异义。郑玄相关解说的存亡、缘由自相矛盾,反映的只是其笺《诗》所见与注《礼》所用乃不同的另一个《毛诗》文本。其中的“六笙诗”序,不过是其时的《毛诗》学者将《乡饮酒》《燕礼》中用乐的《小雅》的《南陔》等6篇编排到《诗》文本中的新变现象,而不能说是代表“孔子之旧”的古《诗》文本。不包括“六笙诗”,才是“孔子之旧”三百五篇古《诗》文本的实际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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