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民事检察调查权的范围与行使模式
引用本文:彭志刚,王稳.民事检察调查权的范围与行使模式[J].天府新论,2014(1).
作者姓名:彭志刚  王稳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    要:新《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民事检察调查权的地位,但对民事检察调查权的范围与行使模式并无具体规定。为保障民事检察调查权的规范有效行使,立足民事检察调查权的权力属性和司法现状,民事检察调查权行使范围应以合法、必要、效益为原则,并规范民事检察调查权的具体范围,设计民事检察调查权的行使模式。

关 键 词:民事检察  调查权  界限  模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