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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法治:学理可能及其现代生发
引用本文:胡水君.儒家法治:学理可能及其现代生发[J].天府新论,2019(1):25-32.
作者姓名:胡水君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研究室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法律理学研究”(编号:16AFX004)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儒家是不是法治论者,或者儒学是否蕴涵有法治理论,这是时常被忽视但又确可深究的理论问题。相比而言,法家法治在法治与功利之间构建起逻辑严整的体系;民主法治在法治与权利之间构建起相辅相成的体系;儒家法治则在法治与道德之间构建起体用兼备的体系,可谓一种尤为独特的法治类型。现时代重新审视儒家法治及其学理基础和生发可能,可以将中国文化传统维度引入法治视域,由此洞察为法家法治和民主法治所忽视的一些方面,进而为现代中国的法治构建开拓新的维度,具有现实意义乃至世界意义。

关 键 词:儒家法治  法家法治  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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