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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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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是民主国家监督行政权力合法行使、保障公民法律权利的基本制度.当代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两大模式以两大法系为分野,它们的发源地分别是英国和法国.对这两种司法审查模式发展的探讨,不能离开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其他两个主要代表性国家--美国和德国.在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确立后的较长一段时间内,由于承继了封建时期的司法传统和观念,加之出于现实的考量,法院依据主权豁免原则不受理公民提起的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侵权赔偿诉讼.因此,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发展必然是一个逐渐突破和缩小主权豁免原则适用范围的过程.  相似文献   

2.
公安侦查行为行政可诉性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公安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双重职能,不仅具有行政职能,还具有司法职能,即依法承担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由于公安机关实施侦查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如何受理对其违法行使职权行为提起的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实践中遇到的最困难的问题之一。主要是难以判断其侦查行为的性质。界定侦查行为性质,是属于行政行为还是刑事侦查行为的标准,似乎进入了两个误区——“结果标准”和“形式标准”。本文在对这两种标准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见解。从保护当事人的诉权角度出发,人民法院在完全受理的前提下,加强对公安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监督。  相似文献   

3.
《求是学刊》2019,(2):138-145
不确定概念的问题是现代行政诉讼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法院要在司法解释与行政解释的争议中平衡对法拘束的坚持与对行政空间的尊重。然而现有的对行政解释的审查方式都过度强调审查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界限,而忽略了不确定概念问题的正确性本质。不确定概念在行政诉讼中形成的主要问题是法律获取过程中行政解释与司法解释的冲突,司法审查的任务是在关键解释命题的二次证明中排除不正确的行政解释。在对不确定概念的行政解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法院应进入到解释正确性问题的内部,并受到审查内容与方法上的"软约束"。  相似文献   

4.
从行政诉讼视角论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我国行政诉讼的目的、性质和任务可透视出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基本关系,即司法权监督、制约着行政权。其方式是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这种制约具有单向性和被动性的特点。但与我国法制建设的阶段性相适应,有些行政权行使的空间如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行为、国家行为等,就不渗入司法权的监督和制约。当然,司法权不能替代行政权,而行政自由裁量也不绝对排斥司法审查,当自由裁量显失公正或达到滥用的程度时,亦应受司法权的制约。  相似文献   

5.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范围,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持不同现点,实践中高校教师寻求司法救济屡屡受阻,教师权益维护状况堪忧.厘清职称评审行为性质,拓展职称争议救济途径,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职称评审权的法律性质应为行政权,高校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取得相应权力并加以实施,该行为应定性为具体行政行为,而非高校内部管理行为,具有可诉性,司法审查是必然选择.建议司法审查应确立有限审查、低密度审查的原则,法院只能对职称评审决定是否符合法律原则、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审查,除非专业的判断评价明显违法或显失公正.在法律适用上还应对审查范围、审查事项、证据规则、法律适用等问题加以梳理和规制.  相似文献   

6.
《社科纵横》2017,(1):123-125
行政权利人通过行政行为以达到某种结果,引导其做出行为的是行政权力人的行政行为目的。一般情况,法律赋予行政权利人的权利足以达到一定效果,但也可能不足以使之达到该效果,行政权利人为达到该效果,其行政行为可能超出法律赋予的权利,行政行为目的也随之发生同法律目的异化,不同情况下,异化的类型也不同。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谈起,剖析了当前我国实施及管理现状的不足。在对规制方案的一番权衡后,进一步确立司法审查制度,并着重对其进行实务性的架构。  相似文献   

8.
市场交易的频繁、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公示、公信效力,使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出现行政侵权与民事侵权竞合的现象,当行政侵权与民事侵权竞合时受害主体如何救济自身的权利目前法律并没有做出明文规定.此种情形下,受害主体可否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等相关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并没有达成共识.在行政侵权与民事侵权竞合的情形下,如果作为实现债权保证的抵押权无实现可能,民事救济则形同虚设,法院判决成为空文.因此,在行政侵权与民事侵权竟合的情形下,抵押权无从实现应是当事人已经穷尽了民事救济途径的判断标准,此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赔偿应予准许,因为救济制度创设的初衷在于如何实际的保护权利人的权利,使其权利具有现实性,而非仅仅是虚无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9.
论民事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虚假诉讼的频发对现有的法律漏洞提出了挑战,针对其产生的原因应该从完善民事程序法、民事实体法和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制.具体的措施是在民事诉讼法中确立法院更强的审查权、在民事责任法中规定虚假诉讼者承担侵权责任、在刑事法律中引入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10.
论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 ,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普遍适用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两个领域。在抽象行政行为领域中 ,传统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与相关法律规定难以吻合。在具体行政行为领域中 ,有四个方面的法律效力 :一是执行力 ,二是确定力 ,三是公定力 ,四是拘束力。但规范性文件一旦制定且以不同方式出现 ,客观上就具有转化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可能 ,也就产生了具体行政行为所能产生的结果。所以 ,研究行政行为公定力的问题 ,对于保证行政权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1.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是物权变动安全的重要保障.民行交叉问题是登记行为复合性的必然结果.人民法院应当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为起点,根据案件的客观需要确定诉讼种类.为避免民事审判与行政审判之间发生冲突,建议在立法上建立"一并审理"的诉讼模式,允许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裁决.不动产登记机关的建立应注意与现行相关体制相街接.不动产登记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的主要区别在于:登记官员是否有权对不动产物权的原因关系进行审查.因此,我国<物权法>确立的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形式审查职责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审查模式.申请登记人骗取登记的,依共同侵权理论宜确立申请人与登记机关的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胡炜 《国外社会科学》2023,(5):87-99+243-244
美国存在《清洁空气法》等制定法,但其空气污染诉讼主要以判例法的形式展开,法院在审查空气污染案件时采用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欧盟应对气候司法审查的关键在于对各成员国有关强制减排制度的司法审查,欧盟法院在法律适用上也是以判例法为主,重视均衡原则的适用。“双碳”战略下,无论是依据环境政策对企业限期整改、关停并转、优化提升,抑或依据法律对私主体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均极大地影响了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加强环境司法审查对以法治方式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极大的保障作用。中国特色的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决策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审查,从功能实现的角度起到了与欧美司法审查近似的功能。欧美应对气候变化司法审查均以判例法的形式展开,这也意味着我国指导性案例还有更大的挖掘空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司法审查的实施重点在于: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制定法的具体规定、阐发相应的法律原则、综合运用指导性案例的作用和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功能。  相似文献   

13.
章剑生 《求是学刊》2023,(4):89-101
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是最高人民法院借鉴民事诉讼“先行调解”的解纷方式,通过发布司法文件推动行政诉讼制度的一次变革。从弥补判决不足、减少官民对立和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等角度分析,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具有可接受性。通过法解释方法,可以得到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规范基础;从诉源治理、法院现状和原告诉求等面向,可以找到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事实基础。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制度的构造要义可以从范围、程序和终结方式等方面证成。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多元化是国家治理策略的一种必然趋势,而权利保护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则是这一趋势过程中不可缺失的两个基本点。  相似文献   

14.
美国行政法学界长期存在着关于行政规则司法审查基准的论争,特别是随着行政领域涉及到更多的科学技术性事项之时.法官应如何对行政规则进行审查,是实体审还是程序审,意见并不一致.本文对此进行了梳理,并认为绝对界分实体审与程序审是难以做到的.从其发展史来看,程序与实体交织在一起,法官面对行政规则时也会有所为、有所不为.从严审查基准的修正将更加体现以上的观点,这对于建立中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基准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赵保庆 《学术交流》2004,(10):25-28
法治是民主制度的必然要求和制度选择,而依法行政则在法治秩序形成的过程中处于关键的地位。权力必然腐败的"铁律"使得对行政权的有效监督和约束成为法治的制度保障。在控制行政权力行使的各种监督形式中,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具有其他监督形式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包括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优先原则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16.
美国行政立法程序的模式选择与变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千帆 《浙江学刊》2006,(6):133-141
本文探讨美国行政立法程序的不同模式选择和程序变通的界限,以及司法审查在保证行政程序合法性过程中的适当作用。美国经验显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行政政策的制订能够有效地调整不同的社会利益,并在发展实体规范的过程中考虑所有相关利益。由此推出一系列行政法原则,尤其是行政决策在程序上的透明度,包括行政规范的及时公布、程序公开、说明理由、行政决定在事实与法律上的逻辑关联。  相似文献   

17.
传统"行政"角色定位不当与功能缺失,造成政府管理体制成旧、效率低下、人权得不到充分保障.行政行为选择自由是行政法学疆域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发展的最新成果,有着充分的公法保障和私法基础.而作为公法领域私法化特例的公共行政民营化,与行政行为选择自由相互交融,二者以人权保障为契合点,是人权保障在行政法学领域中的新路径.人权保障是行政行为选择与公共行政民营化存在与发展的正当性理由与合法性基础,是最终检测标准.鉴于行政行为选择与公共行政民营化有可能偏离人权保障轨道,因此可以通过规范其运行程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国家权力结构运行机制、采用最小成本激励机制等措施,再辅之以私法视角下的权力限制理论对其予以适当"关怀",加强行政主体意识教育对其进行控制以充分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18.
公正与效率作为行政立法价值目标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对二者关系的不同理解决定着行政立法的发展方向.传统观念往往将二者绝对对立,其实质是将权力与权利相对立.实现行政立法的价值取向的核心应当是更有效率地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对行政立法进行科学引导:既对其进行严格的限制以保持其公正性,又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在处理公共事务方面的效率.我国当前的行政立法仍呈现出"重权力、轻权利、低效率"的特征.应当在并重公正与效率的基础上,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规范体系,创制旨在提高行政立法公开度以及透明度的程序法,同时对其内容展开严格的合法性审查,提高其在调整社会公共事务方面应有的效率,切实有效地实现与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论生态行政与生态行政建设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赵映诚 《浙江学刊》2006,(4):153-155
“生态行政”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提出的一个概念,其中心理念就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活动与行政客体对象(包括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与平衡。生态行政具有五个特点。生态行政的核心是使人们认识并坚信行政与社会利益的一致性,行政主体与行政客体对象之间利益的一致性,并达成相互关系的和谐与平衡。加强生态行政建设,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20.
“行政事实行为”刍议周玉华随着行政法制建设的加强,行政法学界对行政机关管理行为研究的逐步深入,一些学者对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所为的“与行政权力行为相对应的非权力行为即行政事实行为”进行了阐述。并认为“它是最富有实践意义,但研究最为薄弱的一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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