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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反腐是互联网时代反腐倡廉的新方式,它一方面强化了对政府官员个人权力的监督制约,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侵犯政府官员民事权利特别是隐私权的法律风险.在网络反腐中,保护政府官员的隐私权不仅有利于维护人格尊严,而且有利于化解隐私权与知情权及监督权的冲突.但基于政府官员的特定身份,其隐私权保护应定位于公共利益除外标准,坚持适度保护原则,合理划定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2.
入罪慎行是刑法的基本要求,严密法网是刑事法治的基本趋势。入罪慎行与严密法网之间存在价值立场的二律背反。我国刑法体系的不完善、刑事司法权的过度扩张及刑事政策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滥用是导致入罪慎行与严密法网价值立场二律背反的原因。刑事法律的制度体系之完善应当侧重于刑事立法的轻刑化、精细化;提倡刑事司法、执法的谦抑性;正确理解、适用基本刑事政策,加强其对刑事立法的轻刑化及刑事司法、执法的谦抑性之指导是缓和、化解入罪慎行与严密法网之间价值二律背反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3.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矫健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9(2):70-75
隐私权是《联合国人权宣言》、《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其他的国际或地区的条约中所认可的基本人权之一。网络隐私权是随着互联网这种新型的信息和资料传递手段的出现而产生的,有与传统隐私权重叠的部分,但主要是对于网上传输的个人资料、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权利。技术的发展使得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比以前更为困难。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由于网络服务商对个人信息的商业利用,网络隐私权作为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中的延伸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危险。因此应构筑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全面性法律框架,采取立法、技术与行业自律的综合模式作为中国对个人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对策。 相似文献
4.
信息化时代,网络成为全球第四大媒体.我国网络反腐从萌芽到发展再到趋于成熟,逐步发展成反腐败的新战场.但由于网络反腐本身的匿名性、民间性、隐蔽性等特点,使得网络反腐主体良莠不齐,加之法律法规不健全、某些权力部门认识存在偏颇,导致网络反腐存在若干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完善我国反腐败体制,实现网民、媒体、政府部门的良性互动,形成制度反腐与网络反腐的有效对接. 相似文献
5.
随着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隐私权注入了新的时代内容,传统隐私权逐渐向网络空间延伸,产生了新的网络隐私权。本文结合我国保护网络隐私权立法上和司法上的问题所在,提出自己的浅知薄见,旨在从民法保护和民事救济的角度,完善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6.
陈箐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13,34(4)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通过电脑及智能手机参与互联网的使用.然而,随之而来的未成年人网络隐私保护问题则对我国相关立法发起了巨大的挑战.本文分析了未成年人网络隐私权的侵权途径,我国相关的立法现状以及相关网站的自律情况,结合其他国家的相关保护措施,对完善我国的未成年人网络隐私权保护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现代社会,随着行政权力向私人领域的全方位渗透,相当数量属于公民个人的隐私掌握在行政机关,成为政府信息的组成部分。在构建“阳光政府”的过程中,协调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应坚持国家及公共利益原则、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原则、价值平衡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同时,应完善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和相关制度,以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8.
舒小庆 《南昌航空大学学报》2010,(4):38-43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应用日益普及,电子政务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政府借助网络和现代通信技术,收集、储存、使用和传播大量个人数据,若利用不当则极易侵犯公民的隐私权。通过对电子政务环境下网络隐私权侵权行为的分析,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中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网络隐私权保护伦理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 ,对信息技术的滥用与网络道德的败坏 ,使网络隐私侵权行为日益泛滥 ,这不仅侵害了人的基本权利 ,而且阻碍了我国信息化的进程 ,因此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伦理分析 ,给网络隐私权保护予以道德力量的支持。在保护网络隐私权过程当中应当遵循伦理原则 ,以给网络隐私权立法提供理论依据 ,并对现实生活中的网络隐私权保护起到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0.
试析网络服务商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服务商这一特殊群体在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通过要求用户提供资料和使用各种监视软件成为用户信息享有者,通过提供信息交流平台获得了准出版商地位,这无疑对用户网络隐私权构成了极大威胁.在网络隐私权保护中,我们必须明确网络服务商在信息搜集利用方面的保护义务和对第三人侵犯网络隐私权行为的监管义务,据此确定其侵犯网络隐私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1.
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络反腐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其不仅能够加强公民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保障公民的监督权和知情权,而且有利于政府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树立廉洁形象,有效地预防和遏制腐败。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络反腐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政府机构信息公开意识淡薄,对网络反腐存在抵触心理;政府机构滥用自由裁量权,垄断网络信息资源;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形式主义严重;政府网站建设存在不足,公开内容和方式需要完善等。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络反腐中的有效实施,应加快网络反腐立法建设、推行官员财产网上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积极开通政府微博、不断改进网络发言人公开方式,从而推进网络反腐的进程。 相似文献
12.
黄鹏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82-85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在突发事件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行政权力的扩张,极有可能对公民的正当权利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分析公共应急事件中行政权力的特性和公民权利的特性,探讨权力与权利的二律背反,借助权力—权利虚线和权利底线为公共应急法制的规范层面提供理论模式:其一,明晰权力—权利虚线;其二,恪守权利底线。 相似文献
13.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型的反腐败模式,具有结构扁平化、主体多元化、过程互动化、监督主动化的优势,是对传统反腐模式的有益补充。我国网络反腐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为此,对我国网络反腐的现状与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针对当前网络反腐中存在的网络信息真伪难辨、网民素质良莠不齐和网络法规体系滞后等问题,着重探讨了完善网络反腐工作的对策思路,从制度、技术、互动等维度去规范与引导网络舆论与民间舆论,以期对实现网络反腐规范化、理性化、科学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梁华平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2):11-13
近年来,我国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加大,虽然成效显著,但腐败现象仍然严重,腐败形势仍然严峻,传统的制度反腐没能有效遏制腐败势头。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打破了传统的反腐格局,网络反腐成为一种新的反腐手段。它有效弥补了传统制度反腐的不足,使监督打破了传统的格局,打破了时空界限,如果合理规范、积极引导,必将对反腐败斗争做出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15.
杨嘉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3,(10):28-32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反腐已成为传统反腐模式的有益补充。网络反腐通过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引发舆情,在国家反腐机关的督办下,制裁"问题官员",其演化规律一般遵循"信息披露—网络热议—媒体追踪—政府回应"的模式。因此,规范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机制,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优化网络反腐舆情的汲取机制、整合网络反腐主体的协作机制、完善网络反腐信息的反馈机制、强化网络反腐流程的公开透明机制。 相似文献
16.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络生活已成为网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网络的特点决定了在网络平台上众生喧哗的强大影响力,网络监督就是在此背景下产生和发展的。目前,其监督作用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反腐倡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网络监督与反腐倡廉之间存在紧密的关联性:规范的网络监督对反腐倡廉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无政府状态下的网络监督也会给反腐倡廉带来混乱和无序。 相似文献
17.
近些年,以网络反腐为代表的网络监督逐渐成为社会热点。从周久耕、杨达才、雷政富、刘铁男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四名法官,网络反腐的巨大威力令人鼓舞,网络已成为我国反腐的重要平台。与传统和体制内的反腐路径相比,网络反腐有其独特优势;但网络反腐又是一把双刃剑,在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有其本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因此,只有加强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的对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网络反腐的潜在威力才能更好地取得实效。依托网络反腐的法治化推进,网络监督的体系化势在必行,网络监督体系化的路径选择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作为社会现代化的产物,网络已成为我国公民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的重要平台.在新时期反腐语境下,网络以其自身独特的技术优势和“旋风式”的反腐效果愈来愈受到人民群众的青睐.网络反腐作为公民政治参与中出现的一种非制度化的参与渠道,也是一种新的政治现象.文章分析了在中国出现这样一种非正式但又十分重要的反腐渠道的原因,并指出多元化的网络环境给新时期政治认同整合带来的冲击.在网络反腐视域下,我国应通过加强网络平台“硬环境”和网络意识形态“软环境”建设,构筑起“网上网下,官民互动”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反腐体系,进而提高认同指数,推动法理型政治认同建设和提高我国政治文明水准. 相似文献
19.
谢佳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8(4):73-78
在网络社会中,政治的权威性与教育多元化之间的张力、廉政的公共需求和个体需求之间的差异、廉政目标的赋权和控权的双重导向,共同塑造了网络社会廉政教育的多重特性。制度化因其具备适应性、复杂性、自主性和内部协调性的特征,为重构网络廉政教育制度体系提供了新的路径。未来廉政教育的制度化应遵循网络社会的特殊性,更新制度观念,明确教育对象,完善和整合网络廉政教育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势探索参与学习模式,建立廉政教育参与的动员机制和规范性原则,注重网络教育与传统教育的衔接,建立网络廉政教育立法保障机制,实现廉政教育机制的协调一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