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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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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本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晓阳 《浙江学刊》2012,(1):124-129
在日本,隐私权经历了从私法权利到宪法权利的发展过程。在此过程中,为了适应信息社会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日本隐私权的客体内容从私生活自由扩展为包括个人信息自决权;同时,隐私权的权能属性也从消极扩展为积极。日本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及其发展过程有诸多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2.
个人是宪法权利的主体,宪法权利主要是指人权.集体不是宪法权利的主体,至少不是宪法权利中基本权利的主体,集体中的个人所拥有的人权也不完全等同于集体中的个人作为其成员的权利.集体人权作为宪法权利主要是指集体中的个人的权利,而不是作为集体的权利.集体中的权利有三个层次,即作为个人享有的普遍权利,作为特定人群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以及作为该集体所拥有的集体权利.国家有权利,但国家也不是宪法权利的主体.  相似文献   

3.
当代西方宪法人权理论以美国的“个人主义”与德国的“人格主义”人权论为两大典型,前者通过“自由的镜头”观察人、后者则以“尊严的镜头”观察人,并在宪法上塑造出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的形象”.“个人主义”人权论以个人自由为其至高价值,在“个人自治”与“自我决定”、隐私权、行为自由与表达自由等权利保障领域,呈现更为注重防御政府的单一维度;而“人格主义”人权论则以人性尊严与人格自由发展为核心价值,在上述权利保障领域以人格关系为框架建构权利的具体内涵,强调在实现人的固有价值的同时,以社会责任与义务约束个人的自由,寻求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融合性.两种人权理论体现了西方宪法上关于自由主义和个人价值两种不同的诠释进路.就中国宪法而言,德国的“人格主义”权利论或许更具“亲和力”和借鉴意义.但由于缺乏个体和权利观念,我国的宪政法律文化若不经过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创造性转化”,为其注入个人权利本位之内核,与人格主义权利论并不具有天然的契合性.  相似文献   

4.
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契约法律观及其宪政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典作家在唯物史观基础上深刻阐发了国家服从于社会、权力服从于权利的民主契约法律观。弘扬这种民主契约法律精神,可以消除国家权力的神圣性和贤能性,实现多元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平衡,也可强化宪法的至上性和权威性,确立宪法和法律的民主、自由价值取向,因此,对推进中国民主宪政和法治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构建和谐宪法文化的核心和关键在于寻求宪法主体--国家和公民之间关系的和谐.其价值预设是:公民在一个强大而负责任的政府的国度里享有充分保障的自由和权利.这需要折中的睿智和勇气.在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关系上,应建构一种柔性而不是刚性、开放而不是自闭的回应型宪法文化价值秩序.权力谦抑具有建构和谐宪法文化所不可或缺的德性功能,为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良性互动提供了前提条件.型塑责任意识下的权力谦抑性品格,是和谐宪法文化的制度伦理和实践基础.宽容作为权力谦抑性的最好注脚,体现了宪政主义的生态文化观.培育多元价值下的宽容精神,是当代中国宪法文化价值重构的和谐之道.  相似文献   

6.
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乃是国家的伦理职责所在,也是一国宪法的应有之义.然而公民的基本权利并不仅限于宪法明示的条文,还包括可以从宪法推演出来的隐性权利.隐性权利以国家政治伦理为基础.可以通过法律制定、宪法规定、宪法解释和宪法适用等多种途径来实施宪法的隐性权利.  相似文献   

7.
婚姻是一种对性的管理制度.性权利是婚姻权利的上位概念,婚姻自由是性自由在婚姻制度下的要求与状态.长期以来,性自由的"污名效应"使权利的诉求不得伸展,同时也导致了对婚姻自由的片面理解.性自由权理论包含了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统一,而婚姻自由中二者的对立成为性自由权与婚姻自由的主要冲突."婚姻自由"通常仅在消极自由的意义上被使用,与之相应的"婚姻不自由"揭示出积极自由缺位时消极自由所处的尴尬境地.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融合是后现代法学发展的趋势,性自由权与婚姻自由的调和主要通过降低婚姻的进退成本和增加婚姻的输送机制与替代机制两条途径来完成.出于对中国国情的考虑,放宽离婚的条件与立法规制非婚同居具有尤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吕廷君 《求是学刊》2004,31(5):68-74
古典自由主义时期 ,自然自由和社会自由的分类已经被明确提出。自然自由是天赋的、与生俱来的自由 ,自然自由强调自由的平等性 ;社会自由是经过理性妥协和制度限制的自由 ,社会自由强调自由的权利性。从自然自由到社会自由就是使自由由价值形态转变为权利存在 ,这个进步在人类自由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明确自然自由和社会自由的不同含义 ,对于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以价值形态的自然自由为出发点 ,以权利存在的社会自由为制度核心 ,能够造就法治传统 ;宪法是自由的宣言书 ,自然自由体现为价值预设 ,社会自由表现为权利安排 ;自由既是目的 ,又是手段 ,法律制度对自由的限制应具有正当性和适宜度  相似文献   

9.
健康权是国际人权法及许多国家宪法所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国家对健康权的义务已经进入了有约束力的国际法领域.国际法层面的健康权保障事例具有开创性和启发性.通过对伯吉特·托贝斯所著的<国际法上作为人权的健康权>一书中列举的健康权事例进行分析可知,健康权在一定意义上指向的是获得健康条件的权利和维持既有健康状况不被恶化的权利;健康权并不是一个只能逐渐实现的积极权利,它也具有可诉性;多种多样的非司法途径也对健康权的保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本源性(自身性)、超越性、境域性等若干层面对海德格尔自由观及其意义进行了总结阐述,在此基础上,就这种自由观的特质与其所预示的趋势展开了分析评判.文章提出,这种彻底反形而上学的自由观作为一种趋势凸现出自由与权利之间的差异与矛盾,值得我们深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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