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应是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利益的民商事法律选择适用关系。"跨国因素"和"法律选择适用"是确定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依据,两者缺一不可,前者是前提,后者是关键。没有跨国因素,便无法律选择适用问题,仅有跨国因素,但不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利益,不仅不会发生法律冲突,更不会出现法律选择适用问题。而国际私法调整对象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利益的情况,即为国际私法调整对象中的涉外因素。  相似文献   

2.
准据法是指“具体实体规范”还是仅仅指某国的“法律体系”?对此,理论界意见颇不统一。文章从准据法的特点和国际私法的相关制度入手来界定准据法的内涵,指出准据法与冲突规范是互不隶属的两个独立概念。依据冲突规范指引找到的法律体系(系属)只是寻找准据法的第一步,找到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的法律才是寻法任务的最终结束。准据法是通过法律体系最终确定的具体的实体法律规范,这样的界定才符合涉外民商事关系当事人对“准据法”的期待。  相似文献   

3.
涉外法律行为是引起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变动最常见、最重要的法律事实,在国际私法中居有重要地位。加强对其方式的准据法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也是实务中的迫切需要。对国际社会常见的确定法律行为方式准据法的方法进行研究,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不完善之处,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对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4.
航空直航是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路径。两岸航空法律冲突的存在导致航空直航中当事人利益保护的不确定性。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无法确定准据法, 难以确定其权利义务分配的法律效力。两岸航空法律适用制度的冲突加剧了实体法冲突的消极影响。两岸航空直航运输合同法律适用制度、航空器权利法律适用制度、旅客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律适用制度及侵权法律适用制度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其准据法的连接点、法律选择方法与价值考量迥异。两岸航空私法冲突属于区际法律冲突, 与国际私法冲突存在一定差别。应当制定区际私法, 以解决两岸航空法律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5.
尼日利亚是西非大国。近年来 ,中国同尼日利亚的贸易往来得到极大发展 ,尼日利亚已成为中国在非洲的第三大贸易国 [1]。随着双方民商事往来的不断发展 ,必然会产生大量的民商事纠纷 ,通过对尼日利亚法院对涉外商事案件的准据法确定的分析 ,在适用司法程序解决纠纷时 ,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准据法 (aplicablelaw ,lexcausae) ,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特有概念 ,它是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确定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实体法规范 [2 ](P155)。冲突规范的目的是就不同的法律关系应该适用的准据法 …  相似文献   

6.
各国诉讼时效制度在诸多方面存在法律冲突。传统国际私法解决诉讼时效冲突的方法是采用定性制度,将其识别为单纯的实体问题或者程序问题,被识别为实体问题则适用相关法律关系的准据法;被识别为程序问题则适用法院地法。传统解决诉讼时效法律冲突的方法产生了诸多问题,也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本身的特点。因此,应当采用二步定性的方法解决诉讼时效的法律冲突。初步定性为国内公共秩序法,第二步定性为以实体法性质为主。从而,其法律适用应当以适用相关法律关系的准据法为主,特殊情况下适用法院地法。  相似文献   

7.
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是指定适用外国法的法律根据。但是,在依内国的冲突规范指引本应适用外国实体法的时候,国际私法的各种学说和各国的司法实践却都表明,还有各种各样可以拒绝外国法适用的根据。公共秩序便是其中最常加采用的一项制度。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一般是指法院在根据内国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作涉外民事关系的准据法时,因其适用会跟内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可以排除其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  相似文献   

8.
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是指定适用外国法的法律根据。但是,在依内国的冲突规范指引本应适用外国实体法的时候,国际私法的各种学说和各国的司法实践却都表明,还有各种各样可以拒绝外国法适用的根据。公共秩序便是其中最常加采用的一项制度。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一般是指法院在根据内国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作涉外民事关系的准据法时,因其适用会跟内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可以排除其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  相似文献   

9.
不当得利是民法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国际私法上的不当得利含有涉外因素,在法律适用上会发生冲突.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原则有不当得利地法原则、属人法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适用基本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原则,我国大陆立法为保护不当得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解决涉外不当得利纠纷,有必要制定国际私法典以完善不当得利法律适用制度.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没有规定第三国强制规范适用制度,这与通行的国际惯例不符。虽然该制度在中国还比较陌生,但在少数的国际私法立法实践中涉及是否以及如何设置第三国强制规范适用制度的探讨。涉外民商事审判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以及实践对直接适用第三国强制规范的需求不足是目前阻碍立法的两大原因。为了中国广泛地参与全球治理以及设立自由贸易区的需要,长远看有确立之必要。未来在设计这一制度时,应特别考虑其适用的领域范围以及与法院地强制规范适用制度的关系,并对是否以及如何适用作适当权衡。  相似文献   

11.
意思自治原则是国际私法的主要原则之一。以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合同法律关系中的适用为切入点,探讨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选择条款的效力、法律适用方式、适用时间以及适用限制等相关问题,提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逐步完善意思自治原则的相关规定,建议意思自治条款的效力由准据法的内容决定,明确约定涉外合同关系中的法律适用,适当限制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合同领域中的适用,从而避免上述法律冲突的产生。  相似文献   

12.
涉外代位权法律冲突是涉外代位权法律适用的冲突。代位权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特别规定的债权债务关系。解决涉外代位权法律冲突,要依次解决对涉外代位权法律关系的识别、管辖权的确定和法律适用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13.
国际私法上的国际惯例是指国际商事惯例,其性质是确定涉外民商事关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准据法.从国际社会的实践来看,国际惯例主要是通过当事人选择而得到适用,也有少数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强制适用.我国民法通则和民法典草案中对国际惯例的适用问题均有规定,但存在不足.我国立法应从国际惯例本身的性质来对国际惯例在国内的适用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4.
我国学者对国际私法所下的定义,吸取了西方国际私法理论的观念,即把国际私法的主要任务看成是解决法律冲突。然而,从历史和逻辑的角度审视法律冲突在国际私法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我们会看到,尽管国际私法与法律冲突相伴而生,但它的任务却并不是要解决法律冲突,而且事实上也解决不了法律冲突。法律冲突的解决只能依赖于各国“应然法律”的趋同,而国际私法的任务则是通过确定涉外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去建立并维护一个合理的、正当的国际民商事交往秩序。  相似文献   

15.
国际私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冲突规范,即法律选择适用规范,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应当适用何国法律的规范。因此,当国际私法调整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就要涉及到适用外国法,但适用外国法往往又会给内国带来不利或不便,于是各国就从各方面限制冲突规范的效力,从而在国际私法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制度,如识别、反致、转致、公共秩序保留等。本文主要是对反致从理论上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6.
由于各国有关所有权保留方面的法律规定很不一致,在涉外所有权保留法律关系中,就需要作出法律选择,以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借鉴其他国家有关货物所有权保留的法律适应,中国国际私法对所有权保留的法律适用宜规定为:所有权保留在当事人之间的效力适用买卖合同的准据法,所有权保留对第三人的效力适用第三人购买所有权保留标的物时的物之所在地法.  相似文献   

17.
随着涉外产品责任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日益明显,各国纷纷采用灵活多样的规则和方法来确定其准据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发展趋势。其趋势集中表现为对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采用独立调整原则,以有利于原告原则为政策导向,综合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有限制的意思自治原则及被告可预见性原则确定涉外产品责任的准据法。我国应顺应这一系列新的国际发展趋势,以尽快完善我国的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制度。  相似文献   

18.
伴随着国际社会国际私法的改革浪潮,台湾地区国际私法立法的演进表现出从结构的简单向复杂方向发展、从范围的狭义涉外民事关系向涉外民商事关系方向发展、从法律适用的不平等向平等方向发展、从法律选择的僵硬向灵活方向发展等趋势。  相似文献   

19.
国际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双方有权自行选择某个法域的法律来调整其法律关系.从婚姻关系的性质以及更好地体现当事人婚姻自由和身份平等,实现冲突正义和实体正义的价值目标,保证法律适用结果的确定性、一致性与可预见性等角度考察,涉外离婚领域适用意思自治原则有合理根据.意思自治在涉外离婚领域表现为直接选择与间接选择,代表了离婚法律适用的发展方向.意思自治在涉外离婚中适用的限制,一方面体现在选择法律的范围、方式、时间,另一方面体现在传统法律适用制度的运用以及意思自治的辅助地位.我国冲突法立法应该在离婚问题上接受当事人意思自治,并且允许当事人默示选择法院地法.  相似文献   

20.
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转让案虽已结束,但其中涉外商标权转让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却耐人寻味。法律冲突集中体现在商标权的取得、撤销,以及登记公告制度方面,法律适用要从商标法和合同法两个方面分析,涉外商标权转让应遵循商标权取得地国商标法,转让合同则应适用涉外合同的一般法律适用原则,即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地原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