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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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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玮 《东南学术》2005,(6):134-139
在当今世界,知识产权本身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权,是近现代社会为推动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它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的.但从目前和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市场垄断的形式越来越高级,以后将主要是利用知识产权形成的国际市场垄断形式,这种形式具有表面合法化、无形性等特点,它的危害性更大、更深远.因此滥用知识产权形成的市场垄断危害巨大,反垄断法在强化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对滥用知识产权形成市场垄断的行为进行规制.本文从知识产权滥用和反垄断法的关系谈起,比较了有关国家以及国际上的反垄断立法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定,接着论述了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立法的现状,最后对我国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
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立法,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重要内容之一。无论典型类型知识产权还是非典型类型知识产权,都有其保护范围和边界,故知识产权法规范架构内置诸多限制性制度安排,可从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持、实施等维度划出知识产权的范围和边界,对超越这些边界或违反立法宗旨的知识产权利用行为适用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进行衡量和调整,从而实现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规制。  相似文献   

3.
常绍敏 《天府新论》2007,(Z1):187-188
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从而推动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但构成市场垄断、破坏竞争秩序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应在反垄断法禁止之列。应通过立法合理划定知识产权权利行使的边界,正确区分知识产权合法行使和知识产权的滥用。对于知识产权垄断,可以借鉴解除微软知识产权垄断的方法解决,以促进竞争。  相似文献   

4.
从知识产权滥用谈我国的反垄断立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外国公司大量涌入我国市场,一些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方面具有的绝对优势占领我国市场,并滥用知识产权垄断市场,损害了我国消费者和民族企业的利益。本文从知识产权滥用和反垄断法的概念和关系谈起,分析了制定反垄断法的意义,接着论述了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立法的现状,最后提出了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立法的初步构想,希望有益于我国反垄断立法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5.
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机制,应得到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又是重要乃至关键的因素,因此会受到反垄断法的制约。各国反垄断法一般不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限制竞争看成一个黑白分明的问题,仅当它们成为市场势力的决定性因素,且不合理地严重妨碍市场竞争的时候,才会受到禁止。考察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限制竞争需进行综合分析:界定相关市场、认定当事人关系、确定当事人市场份额、评估限制竞争条款等等。中国的现行法规还不足以解决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限制竞争问题,不过中国立法进程已经表明,滥用知识产权排除或严重限制竞争的行为不能从反垄断法得到豁免。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人合法的专有权,其目的是鼓励创新,保护智力成果。反垄断法规制排除或妨碍竞争的行为,以保护公平竞争的秩序。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垄断权,但拥有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具有垄断地位。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形式上表现冲突,实质上是一致的,即具有共同的促进竞争的目的。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到今天,滥用现象日益普遍,严重妨碍了市场竞争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知识产权的滥用必须得到一定的规制。中国应立足国情,制定具有创新意义的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设立独立的权威的反垄断执法审查机关。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人合法的专有权,其目的是鼓励创新,保护智力成果.反垄断法规制排除或妨碍竞争的行为.以保护公平竞争的秩序.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垄断权,但拥有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具有垄断地位.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形式上表现冲突,实质上是一致的,即具有共同的促进竞争的目的.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到今天,滥用现象日益普遍,严重妨碍了市场竞争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知识产权的滥用必须得到一定的规制.中国应立足国情,制定具有创新意义的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设立独立的权威的反垄断执法审查机关.  相似文献   

8.
一国反垄断法采取什么态度规制知识产权许可限制,与该国的贸易类型密切相关.一般而言,技术出口型国家对知识产权许可限制的态度较为宽容,而技术进口型国家对知识产权许可限制的态度较为严厉.目前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对外技术依赖度高,属于技术进口型国家,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许可限制应采取严厉态度,对知识产权许可领域中部分对竞争损害较为严重的限制行为,应运用“本身违法”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9.
跨国公司在带领中国融入世界经济的同时,也在中国实施了一系列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我国《反垄断法》的出台虽然原则性地厘清了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界限,并为在华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进行反垄断法规制提供了基本的依据,但所涉及条文简单、缺乏明确界定、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应继续完善《反垄断法》的相关条文或制订配套规定,统一执法机构和加强执法的力度,培养执法人才和创新执法方式,成立专门的反垄断法庭并建立知识产权滥用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0.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定的知识财产专有权,同其他权利或财产一样,亦存在滥用的可能,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范与调整。反垄断法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是否构成滥用,需要根据反垄断法的一系列标准来判断,而不是根据一般法律原则或公平原则来进行,亦非根据知识产权法标准来判断。这种以市场结构为分析基础的特点决定了反垄断法规范知识产权滥用的局限。知识产权滥用的多样性,以及国家的不同社会政策,要求采取多种法律手段来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1.
试论以利益平衡理论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制度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分配权利与利益的平衡机制。在信息的生产、专有和使用之间达成平衡,是知识产权制度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利益平衡因而成为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它涉及到智力产品的创造、传播之间的平衡、智力产品的创造和使用之间的平衡以及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等。知识产权制度本是一种确认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品的专有垄断权的制度,但通过其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围绕知识产品所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得到了均衡,从而保障了这种制度宗旨的实现。  相似文献   

12.
当事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何处理知识产权,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因其独有的特性,知识产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的获得与收益的取得具有不同步性,必须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收益的归属。在离婚时对知识产权收益进行分割可以采取平均分割、估价分割或保留分割请求权的方式。  相似文献   

13.
通常情况下,实现公平竞争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限制和反对垄断。然而,知识产权制度却在人为地制造垄断。从这种意义上看,公平竞争与知识产权存在矛盾。但仔细分析二者的终极目的后可以发现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其矛盾只是手段上的差异,协调二者间的矛盾是可能的。现实中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表现为权利人利用知识产权垄断性带来的市场支配地位,获取不正当利益。常见的表现形式有:捆绑销售,专利联营,价格不公,不当限制和拒绝许可。对于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必须坚决禁止,否则就可能破坏正常的竞争秩序。  相似文献   

14.
论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兼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不仅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而且是知识产权立法的方法性原则。该原则贯穿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始终,贯穿于知识产权的所有制度与规范之中。它是一种对知识产品以法定方式予以赋权的方法,体现了知识产权立法的显著特点。将该原则确立为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其正当性。该原则具有重要功能,对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进行正确分析和定位,能够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提供有益的启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应选取适当的立法模式,应不断创设和确认知识产权的新权利类型,应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并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律,应符合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趋势。  相似文献   

15.
人工智能的流派大体上可分为符号主义、联结主义和行为主义,它们在历史上与知识产权法各自存在相应的联系.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符号主义人工智能以符号化的知识表征和逻辑推理为主要特点,客观上为知识产权法统一本质的概括提供了新的理论,并可以进行知识产权法专家系统的建构.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联结主义人工智能以模拟人脑的神经网络和学习过程为主要特点,与知识产权法具有共同的"鼓励学习"宗旨,又在专利客体、创造性审查、创新本质界定和法律伦理等方面提出了挑战.与互联网联系更加密切的行为主义人工智能强调智能行为是适应周围环境的进化行为,其契合了网络时代知识产权立法一定程度的"行为规制"转向,也对相关主体的权利博弈、保护对象的进化升级、智能交互行为的法律规制等带来了挑战.不同流派的人工智能既是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又是其完善工具,它们应当彼此进行深度融合.  相似文献   

16.
钱矛锐 《阴山学刊》2003,16(1):86-89
权利的主观形式性决定了依法定程序取得的在后知识产权的合法性 ,其与在先的合法权利构成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关系而非侵权关系 ,因此 ,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不应单一地适用保护在先权原则 ,而应坚持保护在先权利与遵守正当法定程序并用的原则。  相似文献   

17.
探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相互作用机制及在企业集群中两者的相互作用对集群竞争力的影响,并结合温州打火机集群的发展历程加以证实。研究表明:以行业维权和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各种创新在推动集群从初期发展到进入国际竞争舞台全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集群企业未来发展以及在与国际大企业的竞争中,应重视技术提升与知识产权战略并举。  相似文献   

18.
我国食盐专营在现行盐业法律规范下具有合法性,是一种国家垄断行为。但实践中,政企不分的盐业管理体制下,盐业公司兼具经营者、食盐定价操控者、食盐政策法规的制定者及盐政监管者多重身份,导致其利用盐业行政管理权扩大专营,牟取高额利润,合法专营异化为行政垄断。加之现行食盐专营立法层级较低、内容不明确、不同法规之间的规定不一致,难以有效规制盐业公司的行为,食盐专营垄断异化进一步恶化。因此,改革我国食盐专营体制,应将体制本身的改革与法律法规的完善相结合,以政企分开的体制改革打破垄断,以盐法的完善而规范专营。  相似文献   

19.
商事人格权既不属于财产权,也不属于知识产权,它是作为商主体存在基础的独立的人格权。因此,单纯地用人格权制度来调整这些权利显然已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近年来,一些学者提出了商事人格权的概念,商事人格权概念的提出颠覆了传统人格权的理论。因此,有必要对商事人格权的定性、内涵及种类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而商事人格权作为一种新型权利的提出,其制度价值也将对人格权的研究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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