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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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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不仅有助于克服市场失灵的弊端,也能够减少政府环境决策失误,提升环境监管的水平。为使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活动能够正常进行,需要相应的知情机制、表达机制、制约机制、救济机制和激励机制作保障,为此,我国应当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相关立法,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并搞好民间环保组织建设。  相似文献   

2.
环境信息公开是保障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英国的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内容清晰、完整,所建立起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操作性强,能够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我国现行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存在较多限制,并且缺乏有效的救济机制,无法真正实现环境信息公开,应当借鉴英国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新的立法。  相似文献   

3.
健全的机制是推进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仍存在法律保障不健全、缺乏有效路径以及环境问责和救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这极大地影响了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因此,应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政府回应、环境诉讼、责任追究等机制,进一步激发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热情,从而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4.
中国环境法治发展40年,也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发展和建设的40年。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建设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完善,逐渐形成由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成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权利体系和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规则。总结经验,公众参与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公民环境权利的题中之义,是提升环境决策质量的重要保障,是调动公众环保力量的必然路径。面向未来,广义层面的公众参与应当注重提升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狭义层面的公众参与应当通过完善主体界定、推动信息流动、推进协商参与和加强社会监督等实现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环境保护法》修订案首次明确将公众参与确认为我国环境保护的原则之一并确认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一项程序性权利。然而,《环境保护法》修订案并未就公众参与制度作出框架性规定,而是将完善公众参与程序的义务施加给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鉴于我国环境决策中公众参与制度的上述立法进展,本文将结合国际公约及域外立法经验,从微观层面着手纵向分析我国在不同的环境公共决策层次上公众参与制度的立法现状。此外,本文也将横向分析我国地方法规、规章和部门规章中公众参与制度发育和形成的状况,在此基础上,厘清新法和既有法律法规所形成的公众参与法律制度框架,进而对《环境保护法》修订案中涉及公众参与的条文进行评述,更加明确地识别我国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相关立法方面的进步与不足,以便在“查漏”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进行“补缺”。  相似文献   

6.
现代民主理论主张行政权的运作通过各方合力来完成,参与是民王的基础,而各国政府治道变革的实践为公众参与政府公共管理提供了契机.在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环保NGO的广泛兴起,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奠定了一定的社会基础.作为制度安排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应贯穿于环境法律实施的全过程,这一制度的应然逻辑构成应当包括环境信息知情制度、环境立法参与制度、环境行政参与制度、环境司法参与制度,以及出于保障上述制度实施的程序保障制度等.  相似文献   

7.
公民的程序性环境权——公民在环境事务方面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获得救济的权利是实现实体性环境权的最重要途径。《奥胡斯公约》是迄今为止程序性环境权最完善的条约,从比较法的角度,以该公约为蓝本来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公民程序性环境权的主要不足。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公民的程序性环境权:制定专门的环境信息公开法,或者在《环境保护法》中专章规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众参与的范围,明确公众参与的程序,重点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公民环境知情权和环境参与权的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8.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民族发展、国家未来以及公民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参与和全面配合。当前,我国正处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除了宏观层面要发挥政府的指导性作用和社会的协调性作用外,微观层面还需充分调动公众的参与作用。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不但能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和辅助作用,还有利于维护公众生态利益,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合理化。但是,我国公众参与制度正逐渐陷入困境,法律上的缺失是导致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的重要因素。就我国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而言,在公众知情权、参与决策权、救济机制、参与意识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要为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提供法律保障,可以通过“生态文明”入宪与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完善公众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健全公众参与救济机制、提高公众参与法制意识等措施,促使公众合法、积极、有序地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  相似文献   

9.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性质决定了政府的主导地位。目前,中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中,存在着公众参与机制与利益脱钩、重要参与制度实施不到位、环境信息公开问责中的公众缺位等诸多缺陷。鉴于公众参与的价值以及政府的重要作用,以信息公开制度为重点,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职责、政府信息发布问责制度、政府内部政绩问责制度为内容,建立完善的政府责任体系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环境行政管制存在着管制不足、不力和不能的困局。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战略的提出及我国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立法体制,为《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提供了机遇和社会政治基础。与环境行政管制制度的扩张与强化相比,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行政监管体制规定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行政管制的监督和制约主要体现在行政机构内部监督与问责、人大监督与督促、司法监督与督促、公众与社会监督督促四个方面;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确立了公众参与的环境法基本原则,作出了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对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予以专章规定,保障了公民在环境公共治理中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环境意识的觉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态度逐渐受到开发方和环保主管部门的关注。公众参与已经成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参与机制为利益相关者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一个利益博弈机制和平台。文章以近期典型的环境群体性为例,简要分析了公众参与环评机制的理论基础和基本程序,从公众参与的主体、信息公开、反馈机制和司法救济机制等方面探讨了现行公众参与环评机制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认为,应从扩大公众的主体,提高公众参与的组织化水平;完善环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舆论监督;构建和完善环评的司法审查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真正落实环评的预防功能。  相似文献   

12.
在行政学视野中,环保公众参与是环境行政民主、环境行政法治和环境行政发展的要求;环保公众参与有利于促进政府环境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有利于公众监督政府和避免政府失灵,有利于促进公众对政府的理解和信任。为了促进环保公众参与,需要拓宽和畅通环保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和健全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大力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加大环保教育的力度。  相似文献   

13.
对国内外环评公众参与机制不断地进行探索与比较,有利于我国环评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中欧环评公众参与机制在法律背景与依据、在"公众"的定义与范围上存在差异,在公众参与环评的范围、内容、阶段以及信息公开方面也有不同。欧盟环评公众参与机制给我国的启示为:我国公众参与机制应遵循国际原则,积极履行国家义务;立法明晰公众环境参与权;完善"公众"主体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环评的范围、内容、阶段;加强信息公开与知情权保障;完善公众参与环评专项立法。  相似文献   

14.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环境法治发展的方向.然而,煤矿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治建设已不能满足于实际需要.尚存在诸如公众参与权不明确,参与范围有限,环境信息公开存在诸多限制等现实问题,民众的相关权益也难以保障.故应当尽快建立煤矿环境保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理论研究和实践表明,作为非专业人士的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十分必要.借鉴国外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经验,发现我国公众参与制度存在许多不足,建议改进相关法律制度,希望完善我国在此领域的立法,推进政府的管理,加强公众的环境保护和参与意识.  相似文献   

16.
垃圾焚烧发电属于循环经济的范畴,又是可再生能源的一种,同时又是垃圾处理的基本方式之一,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我国对垃圾焚烧发电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电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一系列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中。我国垃圾焚烧发电法律规制存在一些问题:法律法规执行依据不足,大多数规定效力层次低,不能得到有效实施;缺乏统一管理,职责不明;利益分散,缺乏有效的信息公开、健全的民主程序和公民的广泛参与。针对我国垃圾焚烧发电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借鉴德国完善的法律制度和严格的监督管理经验,建议我国垃圾焚烧发电法律保护应采取如下对策:完善垃圾焚烧发电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垃圾焚烧发电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机制;细化环境保护的企业要求,实行垃圾分类制度;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  相似文献   

17.
 公众参与是我国环境行政决策程序建构的基础和重点,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具体表现。公众参与旨在通过公众平等参与的理性协商、对话过程而形成科学、公正的决策。环境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属于公众参与中的一个类别,既具有公众参与的一般性,也具有环境行政的特殊性。公众参与过程作为环境行政决策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对决策的正当性、合理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现阶段我国环境行政决策程序中公众参与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决策初期,环境信息公开程度较低,公众参与主要体现在末端参与;决策中期,公众参与的有效方式单一,行政机关主导,缺少各方利益群体的论辩与质证环节;决策末期,公众参与的结果难以得到及时反馈,公众积极参与决策过程的信心以及政府的公信力被严重削弱。因此,在思路上,以“事前环境信息的公开透明、事中环境行政决策过程的细节性完善以及事后必要的评估与审查机制”为环境行政决策程序构建的着眼点,以“拓宽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环境行政决策参与形式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对环境行政决策结果的反馈机制”入手,构建公众参与的相关具体制度,使我国环境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得到量与质的同步提升,从而增强我国环境领域的法治与民主建设,为今后拓宽我国环境市场的发展空间提供理论上的可行方案。  相似文献   

18.
我国慈善法律制度现存无法可依、监管责任不明晰、信息公开缺失、侵权救济责任承担不明等问题,需要建立合理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标准和公开方式,完善慈善内外监督法律,积极推动慈善激励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9.
公众参与: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众参与是发达国家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理论基础是环境权理论和公共信托理论;其法律价值体现为环境法治、环境民主和环境正义;环境法中体现公众参与原则的法律制度是以环境权为根基所建立的。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包括: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听证制度、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纠纷的处理制度以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我国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在立法和实践上都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范围、质量不断提高,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对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公开主体范围窄、方式混乱、非常态化等问题,亟待扩大环境信息公开主体,明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建立统一、便民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环境知情权保障和救济机制。长远来看,可开展专门的《信息公开法》立法,构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体系;建立"信息官"制度,提高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和信息公开能力,并建立"阳光政府",强化环境问题的民主参与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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