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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企业的两权原本就是合二为一的。其分离是伴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发生的。当传统企业主已经无力控制迅速膨胀起来的企业时,即为两权分离创造了条件。然而,两权分合又是与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企业规模变化、管理中的信息传输与共享、业主管理专业能力的变化、管理思想与方法的变化、企业外部的「功能脑」对管理的支持等密切相关的。所以,从发展看,在未来企业中并非是两权分离的一统天下局面,两权融合的企业也能在未来的企业中占据独特的位置。  相似文献   

2.
“两权”在企的统一卫兴华自1984年开始城市企业的改革以来,提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改革思路,并依此改革企业的经营形式,比起传统体制下两权都统一于国家手中来,两权分离强调的是要给企业以经营权,是改革的一种进步。承包制、股份制,都是试...  相似文献   

3.
几年来对国家所有权和国有企业经营权的深入研究已经表明,仅仅从两权本身考虑两权分离十分困难。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改革也已证明,企业经营方式改革促使的两权分离不仅步履维艰,而且有许多难于克服的障碍。为此,提出对经济行政权、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的系统研究已非常必要。本文拟研究以下几个问题:1.三权的一般规定和基本区别;2.三权合一的历史原因和三权分离的客观性;3.企业经营方式改革在三权分离中的作用和实现三权分离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4.
在“两权分离”的方向上进行国家所有制经济关系的改革,现在的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在形式上发生了这种分离,而在于在实质性的内容上是否发生了分离,是否使企业真正成为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在于是否找到了“两权分离”的具体形式及与其相应的国家所有制的实现机制,即如何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所有制关系中的权、责、利得到统一,既使企业成为具有生机和活力的经营主体,又使国家充分行使调控权,把  相似文献   

5.
<正>一、我国微观经济体制改革是以“两权分离”为出发点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伴随着我国微观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而提出来的.因为在传统的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下,所有权与经营权大多属于同一主体.例如,全民所有制一般是采取国家所有、国家经营的形式;集体所有制一般是采取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形式.而且无论是全民所有制,或者是集体所有制,其微观经济组织都是作为政权机构的附属物而存在的,从而一般采取了“政企合一”或“政社合一”的形式.  相似文献   

6.
文章以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空间,使用2008年的截面数据,选取实际控制人为国资委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两大类样本,分别检验了控制权、现金流权、股权控制链对两权分离度的影响及两权分离度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实证研究发现,两类样本中,控制权、现金流权、股权控制链对两权分离度的影响是相同的,两权分离度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则有着很大的差别。  相似文献   

7.
关于两权分离问题,经济理论界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笔者也来淡点粗浅的看法,向大家请教。 两权分离的科学含义 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两权分离是党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增强企业活力,而活力最差的多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这是因为过去国家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混为一谈,把企业变成了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所以,必须按照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搞活全民所有制企业,在这里,两权分离的“权”是指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这是通常对两权分离的含义的理解。  相似文献   

8.
本文首次从现金流权与控制权两权分离、金字塔股权结构的控制层级及复杂度视角,选取深市2011~2013年的1277家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了终极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机制。结果发现,终极控股股东的现金流权与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正相关,而终极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两权偏离度、金字塔股权结构的控制层级及复杂度与信息披露质量显著负相关。  相似文献   

9.
“两权分离”理论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往流行的“两权分离”理论,割裂了所有权内涵的统一性,将经营权实际上等同于控制权,从而使“两权分离”实质上变为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这不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权利结构应由四要素即所有权、控制权、治理权和经营权所组成。其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而所有权与控制权相统一。国有企业应按这一原则实施改革,既有利于经营者自主、灵活地开展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又能保证所有者对企业运营过程和绩效进行控制和监督。  相似文献   

10.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地权利的分割和配置为主线展开。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农地产权与经营改“公有公用”为“公有私用”模式,“两权分离”得以逐步确立。实践证明,“两权分离”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最优制度选择,其制度绩效得到了充分释放。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该制度安排开始显现出负面效应。“三权分置”是因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其在明晰土地产权关系、维护相关主体权益、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展现出显著的制度绩效。但是,“三权分置”并不排斥“两权分离”,两者将长期并列运行。实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的目标,要秉持渐进式路线依法推进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充分预见并防范其可能风险。  相似文献   

11.
郑红娥  刘健 《云梦学刊》2010,31(4):61-66
在看待国家与社会关系上,不管是存在"强国家、弱社会"、"弱国家、强社会"以及"强国家、强社会"等实践模型的探讨,最关键在于确定国家与社会的合理限度。而从制度能力和职能范围两个方面出发,无疑是考察与确定国家与社会合理限度的有效视角。而制度能力维度的考察,又涉及到从国家的自主性、行动能力和国家的合法性三个方面考察国家与社会的合理限度。也正是围绕着制度能力与职能范围两方面,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发生了深刻演变,而风险社会的到来,又为反思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演变提供了契机。  相似文献   

12.
国企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难点,而产权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点。本文从劳动者占有权确 立的客观必然性出发,将“两权分离”发展为“三权分离”,最终确立企业财产权、经营者经营权与劳动者占用权 的三足鼎立的产权格局,从而实现了国企产权制度的创新,对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3.
有人认为,在社会大生产的条件下的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的生产资料只有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并认为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学说是马克思产权理论的主要组成部分。 这是个大误会,马克思根本就没有这种两权分离的产权理论。 是的,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尤其是在《资本论》中,确实存在着对“两权分离”的理论作过充分地分析的论证;但分析和论证的不是商品生产者的两权  相似文献   

14.
国有大中型企业如何改革,应该建立什么样的模式,这是当前经济理论界讨论的热点,也是人们所遇到的一个难点。目前有两派比较引人注目的观点:一派认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应在两权分离(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理论指导下,发展和完善各种类型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另一派认为,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出路,在于从两权分离的思路中走出来,即完全抛弃两权分离理论,另辟蹊径。我认为,以两权分离为基础的承包制,是目前国有大中型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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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微观经济体制改革与所有权、经营权的演变轨迹□许经勇一、我国微观经济体制改革是以“两权分离”为出发点我国城乡微观经济组织形式,是选择集中型、封闭型、政企合一型或政社合一型,或者是选择分散型、开放型、政企分开型或政社分开型,在相当程度上是和我国经济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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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轮式”新模式的内容以两权分离为基本思路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必然引起国家与企业(指全民所有制企业,下同)关系的变化。两权分离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宏观两权分离,指国家的资产所有权与行政管理权的分离;二是微观两权分离,指企业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从财政的意义来说,第一层次的两权分离打破财政部门集所有权与行政权于一身的局面,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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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促进区域发展与诱导技术创新是环境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主导职能。相应地,环境排放权交易制度可分两种类型,一种是环境资产使用权交易,另一种是环保履职能力租售交易。我国应从排放权交易的两种类别出发,结合污染物所产生环境问题特征,按类分层设置全国排放权交易市场与地区性(流域性)排放权交易市场。  相似文献   

18.
(一) 10年来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按照“两权分离”的理论进行改革,采取了一系列适应“两权分离”的经营形式,如承包经营责任制、资产经营责任制、股份制、租赁制等。这些形式在改革和经济发展中充分显示了它们推动生产力发展、搞活企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我们在改革措施上不配套、行动上不协调、步骤上不一致,使得企业改革在“两权分离”理论下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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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查阅权是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账簿等有关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事实有关的事项,实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的权利。由于奉行两权分离原则多数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决策掌握在董事会和经理手中,股东在信息上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护股东利益,股东有权了解公司财产的使用情况及有关的经营事项,并且有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因此,各国的公司法都对股东查阅权进行了规定。本文力图通过对美国完善的查阅权介绍,为我国公司法此方面缺失提出建议和意见。  相似文献   

20.
从各国的立法例来看,无论是大陆法系民商分立、民商合一的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注重对商事代理的调整。但在我国,无论是现有立法还是民法典建议稿,规范模式均注重民事代理而忽视商事代理。我国忽略了对经理权和代办权的规范,且对于组织能力行使的规范,存在着诸多不足;对于大陆法系其它国家所重视的代理商制度,我国的规范是缺失的。鉴于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差别,在民法典编纂之时,应预留商事代理的规范空间,对商事代理做出特别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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