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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卧底侦查手段的出现有着深厚的理论与社会依据。追求实体公正是运用卧底侦查的最初动因,而应对犯罪的复杂性、取证的困难性则是卧底侦查存在的辩证基础。诉讼权利的限制性与犯罪嫌疑人的义务忍受性成为卧底侦查发展的诉讼法基础。有组织犯罪的严重性与常规侦查手段的低效性成为卧底侦查存在的重要社会依据。  相似文献   

2.
大陆法系国家卧底侦查实施主体表现出较强的统一性特点。英美法系国家卧底侦查实施主体则表现出明显的分散性与多样性特点。这与其立法模式与执法机构体制有着很大的关系。我国作为成文法系国家,执法机构具有统一性特点,宜采取综合式立法模式,以原则性规定为基础,结合列举说明的方式规定卧底侦查实施主体范围,同时在既有执法体制与现有法律基础之上构建体系性的卧底侦查实施主体,并规范卧底侦查具体实施者。  相似文献   

3.
对卧底侦查概念的准确界定有利于明确卧底侦查行为性质,划定卧底侦查的边界,从而实现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兼顾人权保障之诉讼目的。英美与大陆法系各国大都在广义与狭义分类的基础上界定卧底侦查概念。我国学者多认为卧底侦查宜采用狭义概念,但因其概念所强调要素的不同又区分为诸如"隐瞒程度要素"、"时间要素"、"潜入要素"、"审判证据要素"等不同的卧底侦查概念。在对国外卧底侦查概念比较研究的基础上,采用目的分析法,逐一分析我国卧底侦查的传统概念。传统概念吸收了过多的卧底侦查形式要素,遗漏了诸如欺骗、性质、规范目的等能够反映卧底侦查内涵的实质要素。从规范卧底侦查目的出发,卧底侦查概念宜包含启动原因、侦查属性及规范目的等要素。  相似文献   

4.
域外各国立法与司法均承认卧底侦查所获证据的证据能力,其共同原因在于卧底侦查付出的昂贵代价与证据本身的高价值性。在保障人权与侦查利益之间,域外各国通过各自的途径做出了倾向于惩罚犯罪与维护侦查利益的选择。我国宜以立法的方式解决卧底侦查所获证据之证据能力的问题。具体说来,可以采纳卷宗记录主义,将卧底秘密侦查情形完全记录于侦查卷宗。借鉴吸收德国的"证据转化"方法,以"二次替代"的方式解决卧底警察出庭作证问题,同时配合"侦查三段论"改造,以侦查开启刑事诉讼程序,以保证卧底侦查所获证据被纳入到刑事诉讼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5.
对卧底侦查概念的准确界定有利于明确卧底侦查行为性质,划定卧底侦查的边界,从而实现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兼顾人权保障之诉讼目的.英美与大陆法系各国大都在广义与狭义分类的基础上界定卧底侦查概念.我国学者多认为卧底侦查宜采用狭义概念,但因其概念所强调要素的不同又区分为诸如“隐瞒程度要素”、“时间要素”、“潜入要素”、“审判证据要素”等不同的卧底侦查概念.在对国外卧底侦查概念比较研究的基础上,采用目的分析法,逐一分析我国卧底侦查的传统概念.传统概念吸收了过多的卧底侦查形式要素,遗漏了诸如欺骗、性质、规范目的等能够反映卧底侦查内涵的实质要素.从规范卧底侦查目的出发,卧底侦查概念宜包含启动原因、侦查属性及规范目的等要素.  相似文献   

6.
运用理论分析、比较的方法将法治国的一些重大原则运用于卧底侦查,试图实现对卧底侦查的程序性控制。分析认为,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最后手段原则、对付重大犯罪原则、司法令状原则及个案正义原则可从事前、事中与事后角度实现对卧底侦查的静态与动态的双重控制。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诉讼观念的更新和诉讼模式的转变,卧底侦查暴露出来的问题日益为大家所关注。然而,就其法律规制问题学界存在诸多争议,焦点集中在卧底侦查中卧底察的“侦查行为”性质评价方面,以及如何保障卧底警察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有赖于具体的规制。  相似文献   

8.
卧底侦查行为并非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侦查行为,其规制涉及到对国家权力的合理限制。在卧底侦查活动中,侦查人员经常实施大量的具备犯罪构成形式要件的涉罪行为,理论界对这些涉罪行为的出罪理由存在诸多论争,但现有的各种理论只能对涉罪行为的出罪理由进行一种片面的解读。按照先客观后主观的考察路径,以利益衡量理论和期待可能性理论为基础的双层次评价标准,能够为卧底侦查中涉罪行为的罪与非罪划定合理的界限。  相似文献   

9.
有组织犯罪以组织性、隐蔽性、智能化程度高为突出特征,所涉及的犯罪领域多、取证难成为惩治有组织犯罪的瓶颈问题。侦查机关广泛运用秘密侦查,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及其合理性、正当性,但同时也侵犯了公民权利,涉及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价值冲突,应及时在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明文规定秘密侦查合法化,在程序运行上对秘密侦查予以严格的法律规制,以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之双重目的。  相似文献   

10.
新《刑事诉讼法》在"侦查"一章中增加了"技术侦查措施"一节,将一直处于秘密隐晦状态的"技术侦查"措施法制化,体现了保障人权与控制犯罪的平衡。然而法典相关规定过于抽象、概括,亦存在立法疏漏。为使立法得以贯彻实行,法律解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从实然层面分析,有关"技术侦查措施"之法律解释条文问题丛生,就适用案件范围、批准条件与程序、种类等问题的解释要么照搬法律条文,要么逾越立法自行创设制度。通过对"技术侦查措施"之法律解释条文进行批判性分析,以点带面,揭示整个刑事诉讼法揭示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反思。  相似文献   

11.
论述了打击证人罪的解释涉及宪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本文以此为基点对本罪的保护法益,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及犯罪行为实施时间等问题进行分析论证。通过对本罪的相关问题的分析力求使对本罪的解释与其立法设定价值相合,同时倡导法律工作者在刑法解释中应当使刑法更加安全。  相似文献   

12.
"罪刑系列"是指一种罪法律规定一连串近似的犯罪构成以及与之相应的法定刑。这种立法方式被多国刑法典所采纳。罪刑系列立法是罪刑法定原则和法律解释对立统一的产物,顺应了现代刑法调控模式转变的要求。针对我国现有贿赂犯罪的规定提出了几条立法建议,以期严密法网,完善法典。  相似文献   

13.
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中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最容易发生冲突的阶段,也是司法改革的重点,因此,必须更新那些与当前经济全球化不相适应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重新认识侦查价值观、目的观、侦查主体和侦查客体,强化办案程序,为构建现代法律制度消除思想障碍。  相似文献   

14.
犯罪的完成是以刑法保护客体即刑法法益为考察基点,在法定意义上的价值评判,是立法者进行价值选择的结果,而不是从自然角度观察的行为过程的完成,因而犯罪已经既遂但行为尚未终了、或虽行为终了但行为人还要实施其他犯罪行为便成为通常的情况。此时,刑法规范当然得发挥其对法益的动态保护机能,使受侵害之法益尽早脱离行为人之掌控或避免它种法益受到侵害或威胁,由此便凸显运用刑法理论对纷繁复杂的事后行为给予恰当的刑法评价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厘清侦查与调查的关系,需要细致梳理职务犯罪追诉的模式演进。我国传统的职务犯罪侦查带有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无法可依和不成体系的前期探索,1979年后建立了检察机关主导的审问式职务犯罪侦查;1996年以来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形成了以人权保障理念为基础的审问式与对抗式相结合的侦查模式;2018年以来,在国家统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构建了以监察机关职务犯罪调查为主导、以检察机关侦查为补充的新双轨构造。这一过程中,职务犯罪追诉权的合理扩张与依法规制是模式演进的基本方向,并直接体现在对职务犯罪侦查立法、权力规范和权利保障的深层推进上。从中也可以看出,我国新确立的监察调查制度是对以往职务犯罪侦查的承继。在刑事司法体系化视角下,调查与侦查一脉相承,这是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有效衔接的基础。在尊重司法规律和坚持法治理念的基础之上,应遵循比例原则以完善监察调查制度,在高效反腐与保障被追诉人权利的权衡中践行反腐败的正当性与法治化。  相似文献   

16.
毒品犯罪所具有的跨国性,使得该犯罪靠一国的局部打击与单一防范难以奏效,从而要求国际刑法在超国家的层面上作出反应。由于各国对毒品犯罪的认识与处罚不同,有必要统一各国毒品犯罪处罚的力度与执行制度以及执行的辅助方法、侦查措施及程序,明确国家在毒品犯罪打击与防范中的义务和联合国对公认的毒品产地进行的直接打击。  相似文献   

17.
聚众斗殴罪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聚众斗殴罪是一种常见的、多发性的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在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理。但在具体的司法操作中,责任主体的认定仍然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本文主要结合刑法的相关规定,对聚众斗殴罪的人数组成、行为特点特别是转化过程中的责任主体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对盗窃罪的行为方式的增设凸显了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强化对法益的保护方面具有鲜明的功利性色彩,同时,也是刑法理性逐渐趋向边缘化的结果。从司法适用的角度看,有必要对三种新增行为方式作出准确解读。对于入户盗窃和携带凶器盗窃应根据此前的有关司法解释作出相应的阐释;而对于扒窃行为则可以从地点特征和对象特征两个方面加以限制。就犯罪形态而言,盗窃罪依然是结果犯,既要准确解读,也应清醒地看到立法修改中所存在的问题,如罪刑设置均衡性缺损、罪状设置规范性不足以及刑事处罚边界的模糊。  相似文献   

19.
犯罪主观要件结构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主观要件,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的,行为人实施构成要件行为时,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以及其他说明行为危害性的有关心理状态。犯罪主观要件具有法定性、危害性、主观性、时间性、必要性等特征,其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特定目的、特定动机、特定明知、排除特定目的等要素。其中,犯罪故意或犯罪过失是犯罪主观要件的必备要素;特定目的、特定动机、特定明知、排除特定目的等是犯罪主观要件的选择要素。就我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来看,有的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过失构成。  相似文献   

20.
法益是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由法所保护的、客观上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威胁的人的生活利益。其中由刑法所保护的人的生活利益,就是刑法上的法益。旧刑法将环境犯罪规定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专设一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说明立法者对该类犯罪的法益作出了调整,刑法理论必须根据刑法规定重新确定保护法益的内容,进而对犯罪构成要件作出新的解释,环境权作为环境犯罪的法益,既具有立法上的根据,也具有司法上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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