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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段时期对领导干部监督不力的问题,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加大监督力度,特别要加强主动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往前移,加强事前防范”,并要求“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内的表现要监督,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也要注意”。江泽民同志这里指出的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要重视、要注意,是增强监督主动性、加强事前防范的一个重要措施,对于预防和遏制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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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真正的借,也就是一种救急的借,这够不上腐败,但一且“借”为己有,无论长期还是短期,也无论三年还是三十年,统统都是典型的腐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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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由于权力在手,地位特殊,往往被人们“捧”着。而领导干部一旦热衷于被“捧”,陶醉于受“捧”,思想的防线就会洞开,就容易被各种心术不正的人拉下水。特别是当吹捧与金钱、物质、美色结合起来时,造成的危害往往就更直接、更严重。因此,领导干部如何对待别人的“捧”,怎样抵御“捧”的诱惑.值得引起人们的深思。“捧”的表现形态不外乎三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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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家里人”、“身边人”参与作案,已经成为当前腐败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除了“夫人腐败”、“子女腐败”、“秘书腐败”外,一些领导干部的司机参与腐败犯罪的现象也格外引人注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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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办公厅前不久发出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身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规范,不得利用领导职权迈进谋私禁区。同时规定从5月1日开始,领导干部身边的秘书、警卫以及驾驶人员都要实行定期轮换。(见2005年4月23日《现代快报》)领导干部的“身边人”涉嫌犯罪是当前反腐败的一个新动向。其实,领导“身边人”本身并无多大权力,他们闯反腐禁区,主要还是打着领导的旗号,属于“借权谋私”。对领导干部身边的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对于减少“借权谋私”固然有一定作用,但笔者以为此举不是堵塞腐败漏洞的关键。领导“身边人”定期轮岗、频繁变动,势必增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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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最近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提供了制度基础。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26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建设一支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对于完成新时期我们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具有决定性作用;而要建设这样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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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败思想文化的侵蚀.以自己的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带动群众做好各项工作”。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以思想、道德、素质、作风为主要内容的人格魅力建设,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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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领导干部的执政观?胡锦涛同志指出:领导干部要牢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这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领导干部的执政观。对我们来说,只有树立正确的执政观.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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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执法工作这些被人们称作“油水”丰厚的领域,过去都由“一把手”主管。面对利益和诱惑,一些领导干部“倒下”了。江西省司法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将这五项工作进行重新分工,将“一把手”的“权力”进行“稀释”,从源头上堵住“一把手”腐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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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开始,我们襄阳县实行了“领导干部待岗制”,即对全县乡局级领导班子中有一定问题或相形见绌的领导干部,在一定期限内终止其领导职权,实行待岗,待岗期满后,根据表现予以相应调整。截至今年8月底,我县已对78名乡局级领导干部实行了待岗,其中71名待岗期满的领导干部,有40名恢复原职,有14名被降职使用,有15名被免去领导职务,有2名被延长待岗期。通过实行领导干部待岗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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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思想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领导干部队伍作保证。因此,领导干部要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肩负起光荣而艰巨的历史重任,就必须十分重视自我修养、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努力做到“五个正确对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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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推荐材料(简称“推荐材料”)是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以使党组织接受或采纳的书面材料。中共中央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署名的推荐材料。若所推荐人选是所在单位群众拥护的,可以列为考察对象。”由此可见,推荐材料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一种重要文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