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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间关系主要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的界定与划分,以及由事权划分而产生的财权划分、财政转移支付、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而其中最主要的则是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的界定和划分问题。众所周知,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调整离不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划分,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和转变以及各级政府间的税收结构包括税制改革和调整都离不开政府间职能的界定,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建立同样要依赖于政府间职能的科学界定。显然,政府间职能界定与划分是财税理论研究和财税管理中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政府间财权配置的科学依据,也是科学建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前提条件,更是有效制定财政政策和预算管理体制的关键问题。在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中,激励问题十分重要。在我国,中央政府为了管理全国事务而制定全国性法律、法规和政策,但中央政府缺乏执行自己政策的工具,执行工作则几乎全部依靠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与执行相分离的体制下,从中央政府到基层政府漫长的执行控制与监督链条,可能使执行效率不断衰减。因此,必须有一套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府的法律与政令。中央应该怎样对地方政府进行激励,使地方政府的效用达到Pareto最优,是众多经济学家一直关注的论题。基于政府间职能关系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本文认为,有必要根据我国政府间财政体制结构的特点,用机制设计理论对政府间职能关系进行研究。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莱昂尼德.赫维奇、埃里克.马斯金和罗杰.迈尔森等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在创立和发展"机制设计理论"方面作出了开创性贡献。该理论研究成果的现实意义在于,将高度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之解决大为简化。因此,将机制设计理论引入政府间关系的研究是一个新的研究思路。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中央政府面对的是一个由各级地方政府组成的行政体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着非对称信息的博弈行为以及动态调整的关系。中央政府是委托人,将一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执行;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代理人,比中央政府拥有更多的信息,两者的行为相互影响。所以政府间最优关系问题也是一个激励机制的设计问题,它关系到如何诱使地方政府揭示私人信息和在非对称信息的情况下如何设计最优职能关系。职能分配的核心是利益分配问题,也即各方主体能否达成协议的问题。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从理论上为解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多主体利益协调问题提供了技术可行性。近百年来,我国在现代公共财政建设过程中于划分政府间财政关系方面时常遇到难以破解的"困境"问题。不过,按照"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原理,摆脱这种困境,从而实现可持续的财政分权体制目标是可能的。为此,南开大学张志超教授组织一些青年学人围绕这个问题发表书面见解,以期对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优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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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关系主要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的界定与划分,以及由事权划分而产生的财权划分、财政转移支付、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而其中最主要的则是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的界定和划分问题。众所周知,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调整离不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划分,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和转变以及各级政府间的税收结构包括税制改革和调整都离不开政府间职能的界定,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建立同样要依赖于政府间职能的科学界定。显然,政府间职能界定与划分是财税理论研究和财税管理中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政府间财权配置的科学依据,也是科学建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前提条件,更是有效制定财政政策和预算管理体制的关键问题。在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中,激励问题十分重要。在我国,中央政府为了管理全国事务而制定全国性法律、法规和政策,但中央政府缺乏执行自己政策的工具,执行工作则几乎全部依靠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与执行相分离的体制下,从中央政府到基层政府漫长的执行控制与监督链条,可能使执行效率不断衰减。因此,必须有一套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府的法律与政令。中央应该怎样对地方政府进行激励,使地方政府的效用达到Pareto最优,是众多经济学家一直关注的论题。基于政府间职能关系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本文认为,有必要根据我国政府间财政体制结构的特点,用机制设计理论对政府间职能关系进行研究。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莱昂尼德.赫维奇、埃里克.马斯金和罗杰.迈尔森等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在创立和发展"机制设计理论"方面作出了开创性贡献。该理论研究成果的现实意义在于,将高度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之解决大为简化。因此,将机制设计理论引入政府间关系的研究是一个新的研究思路。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中央政府面对的是一个由各级地方政府组成的行政体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着非对称信息的博弈行为以及动态调整的关系。中央政府是委托人,将一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执行;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代理人,比中央政府拥有更多的信息,两者的行为相互影响。所以政府间最优关系问题也是一个激励机制的设计问题,它关系到如何诱使地方政府揭示私人信息和在非对称信息的情况下如何设计最优职能关系。职能分配的核心是利益分配问题,也即各方主体能否达成协议的问题。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从理论上为解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多主体利益协调问题提供了技术可行性。近百年来,我国在现代公共财政建设过程中于划分政府间财政关系方面时常遇到难以破解的"困境"问题。不过,按照"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原理,摆脱这种困境,从而实现可持续的财政分权体制目标是可能的。为此,南开大学张志超教授组织一些青年学人围绕这个问题发表书面见解,以期对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优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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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的话(张志超):政府间关系主要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的界定与划分,以及由事权划分而产生的财权划分、财政转移支付、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而其中最主要的则是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的界定和划分问题。众所周知,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调整离不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划分,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和转变以及各级政府间的税收结构包括税制改革和调整都离不开政府间职能的界定,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建立同样要依赖于政府间职能的科学界定。显然,政府间职能界定与划分是财税理论研究和财税管理中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政府间财权配置的科学依据,也是科学建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前提条件,更是有效制定财政政策和预算管理体制的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4.
1994年我国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虽然基本建立了比较规范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但地方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并未理顺,由此成为导致省以下地方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因此,创新我国财政体制,在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管理级次下明确界定和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以及相应的财政收支范围,建立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最终保障各级政府行使职能的资金需要,这些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英国是欧美发达国家单一集权财政体制的典型代表,法律、财政、绩效评估在其国家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英国各级政府的事权或职能划分有法律上的明文界定,影响政府的权力运作需通过颁布法令或修法施行;政府间转移支付有较为稳定而清晰的计算方式,事权与支出责任匹配度较高,这样的机制减少了中央与地方之间不必要的争议。中央政府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绩效评估结果对地方进行奖惩,发挥了财政在管理国家中的杠杆作用。英国事权与支出责任的这种制度安排和运行机制,对中国正在推行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关注的是为何要实行财政分权,如何分配众多的财政职能.而现代的财政分权理论则侧重研究财政分权的制度设计,以最大程度上发挥对政府行为的正向激励作用.我国的财政体制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职权划分和行使还存在制度设计不合理、缺乏激励机制等问题.应该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在宪法和法律中明确财政分权制度,清楚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关系,建立科学、透明、规范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我国各级政府的财政行为效率和效益,促进全国范围内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7.
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是调整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是调整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基本财政手段。财政转移支付具有重要的宪政意义:实现财政的纵向和横向公平、政府权力的分权与制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均等化。但是,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缺陷,政府间事权划分不合理;政府间事权与政府财权、财力不匹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化、法治化程度不高。这可通过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体系、科学划分政府间的事权、优化政府间事权与政府财力的匹配关系和规范政府财政行为来弥补其不足。  相似文献   

8.
分税制使我国财政管理体制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对发挥财政的经济管理职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分税制的运行加速了地方政府的规模扩张,加剧了地方的财政困难,成为加重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制度因素。政府应通过规避分税制所引致的问题,重新厘定中央政府角色、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科学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做好政府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分税制。  相似文献   

9.
从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视角审视我国精准扶贫进程发现,各扶贫主体职责范围尤其是精准扶贫交叉事权缺乏明确界定,将承担扶贫支出责任与履行扶贫事权混淆等同,在中央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中央与省及以下各层级政府两个维度,存在精准扶贫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应问题。为确保我国精准扶贫战略实效,应处理好政府职能定位,在中央政府各职能部门横向层面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纵向层面,建立扶贫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  相似文献   

10.
宏观调控下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政府至今仍然在资源配置中居于举足轻重的位置。放权让利和分灶吃饭财政的改革,使地方政府具有了与中央政府不同的效用函数。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发展目标和政绩需要,与当地企业形成利益集团,在宏观调控中与中央政府进行利益博弈。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应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确定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规则,规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为,构建中央与地方的新型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确保宏观调控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11.
青海省现行财税体制存在着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清、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财政风险等问题.要扭转这一局面,就必须从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融资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执行制衡机制和调整财税分配体制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2.
法国的行政体制自1982年地方分权改革之后分为四个层次,即中央、大区、省和市镇。四级政府间的事权划分以《权力下放法案》为分界点,经历了中央高度集权到地方“民选民治”的转变,然而这并没有改变法国高度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特点。这一特点也明显体现在法国四级政府间的税权划分上,即中央政府掌控着一些大宗的、税源稳定的税种,而剩余的小税划归地方。为了平衡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的失衡,中央政府自地方分权改革之后建立一般性补助、专项补助和税收补助等三种转移支付制度。以上诸种制度的有机结合,促使法国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又相互配合和补充。法国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府间的事权划分及在此基础上确定税权分配的改革实践,对于同样是中央集权的我国来说,在依法治国、政府权限分工以及转移支付立法上极具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政府间事权划分思路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而言,在政府之间划分事权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政府间事权关系的划分存在许多难点。从福利经济学思想出发提出的新的划分政府间事权的思路经证明有其有效性:将交叉事权交给地方政府承办,可以使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目标函数一致。据此,可将政府事权划分的委托-代理模型细分为确定性事权和交叉性事权的委托-代理模型。  相似文献   

14.
基于中国地区经济差异的财政体制首先是将地区经济分级,并将其作为财政体制设计的基础。认为不同经济等级的地区可以实行不同的财政体制,地方是否与中央分税、如何分税决定于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其次是针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设计了不同的体制模式;最后是对政府事权"分块",认为可对"共有事权"进行局部调整,以使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  相似文献   

15.
政府间财权和事权的合理划分是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政府间的财权与事权出现较多问题,通过搞清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划分的基本问题,明确我国政府间的财权、事权划分,改革完善税收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最终实现财权与事权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6.
分税制是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我国分税制历史的简要回顾,分析了分税制在立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缺少完整立法,地方税权小,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不合理,转移支付有待立法.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立法上的建议:制定作为分税制依据的税收基本法,给予地方一定的税权,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制定转移支付法.  相似文献   

17.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必须明确政府的职能范围和经济职责,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责与权限,正确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行使经济职能和宏观调控中的关系,这是一个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问题.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在关于中央的宏观调控和地方的经济调节关系问题上,不少经济管理人员甚至一些政府官员都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要么把地方政府对区域经济运行和发展所进行的调节等同于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要么把中  相似文献   

18.
本文对试行了两年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作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分税制改革是财政体制积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一种内在的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同时指出现行分税制是由财政包干制转向分税制的过渡性体制,尚不是规范的、严格意义上的分税制。最后提出完善分税制应当在转变政府职能并界定政府职能和职责范围的基础上,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转移支付制度。  相似文献   

19.
财政共治是建立在分税制基础上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特殊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其中,中央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财政共治以支出责任与财政共治力匹配为原则,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其基础在于民族自治地方税权的完善,方式是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相似文献   

20.
科学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范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财政理论更新不及时、分税制体制又仓促出台,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有些事务尚未明确界定,有些在文件上虽已明确但在执行中相互推诿,这种状况严重阻碍财政体制的进一步改革。本文主张以政府职能分工标准和公共物品层次性标准为理论依据,首先界定政府事务与非政府事务的范围,然后再明确中央与地方各自承办的事务和中央承办地方出资或地方承办中央出资的事务。论文还就实现这一构想的途径和措施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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