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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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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婉 《求是学刊》2023,(6):135-144
央地立法关系尤其是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配置与运行是我国立法体制的主要内容,也是完善区域协调发展立法必须考虑的基本范畴。在“单一集权模式”的立法体制下,央地之间形成了“分工型”立法关系,分别对不同重要程度、性质、影响范围等的事务进行立法。区域分工与协作是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由此区域的划定、区域政策和区域协调机制的制定以及跨界区域和区域性事务治理等构成了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事项。这决定了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立法体系的完善应重点发挥中央立法的统领与监督作用,同时允许和支持地方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同立法。具体来说,中央层面主要通过制定“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法”、领域专门法和区域特别法等,规范区域规划、区域政策和区域协调机制及保障国家战略区域、国家级区域功能性平台的发展,地方层面通过协同立法为区域性事务提供统一性规则。  相似文献   

2.
中国式现代化迫切需要发挥区域重大战略的引领作用,区域产业协同则是推进区域重大战略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以理清中国式现代化、区域重大战略与区域产业协同发展之间的逻辑关系为切入点,沿着“目标导向—支撑保障—演化机制”的脉络对京津冀区域产业协同发展进行理论解释。在此基础上,围绕着以深化产业分工催化区域产业差异化发展,以内外联动优化区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以区域创新联动增强区域产业协同的创新效能,以“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融合强化协同动力,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跨地区产业协作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路径,致力于为使京津冀地区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有益的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3.
李林  赵文丹 《学术交流》2012,(4):140-144
国家中心城市的打造是优化全国城镇结构、缩小区域差距、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增强综合国力的有效途径。在国家中心城市的选择上,应以国家安全、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区域分工作为必要条件,"以城市功能论输赢",按照各自发展特色和基础条件,在功能定位上体现各有侧重、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等因素。应完善城镇体系、提升聚集辐射带动功能、推进功能转型、推进核心区与外围城市产业链的整合,以此推动中心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4.
王枫云  刘鉴萱  陈颖 《探求》2022,(6):58-66
以2005年7月国家建设部出台《关于推广北京市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为起点,我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国家政策纷纷出台。迄今,我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国家政策经历了初创探索、深化拓展、精准优化等三个发展阶段,并遵循着政策理念由“规范化管理”转向“服务性治理”,政策主体由“单一主体”转向“多元主体”,政策范围由“个别领域”转向“多方领域”的演进逻辑。未来我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国家政策应继续强化“服务”与“治理”的政策理念、进一步完善政策主体的多元协同机制、持续推进强化政策内容的横向与纵向耦合等。  相似文献   

5.
区域协调发展的契约治理模式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于立深 《浙江学刊》2006,1(5):138-145
区域协调发展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区域发展不均衡、利益多元化的国家面临的一个重要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法制问题。旧中国宪法创制的地方联合立法模式、美国宪法创制的“州际契约”模式,都是处理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尝试。为了解决区域协调发展问题,“长三角”和“泛珠三角”正在自发生成和示范“省际协议”模式,它们试图通过契约治理模式来解决特定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省际协议”所代表的契约治理模式应该借鉴地方联合立法模式和州际契约的经验,并在中央政府的规制下加以完善和推广。  相似文献   

6.
社会政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发展历史与主要科研成就 一般认为,社会政策(Social Policies)这个概念是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wagnerAdelph)最早提出的。他认为:“社会政策是依立法和行政的手段,以排除分配过程中的弊害的国家政策。”“现在国家的主要目的,在变更财富的国民分配,而使劳动阶级获受利益。一切政策应使其社会政策化,国家当保护劳动者。”[1]1873年,一批德国的经济学家成立了“德国社会政策学会”,迄今已经有130年的历史。  相似文献   

7.
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立法,旨在为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促进中心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立法既可以回应国家法治的需求,也可以回应地方法治的需求,同时还可以为国家法治与地方法治的良性互动提供新的可能性。在推进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立法的进程中,应当坚持几个重要原则,特别是“科”“技”并重的原则与激励为主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有必要通过制度创新,从三个方面加强科技资源的统筹整合:统筹中央科技资源与地方科技资源;统筹北京科技资源与其他地方的科技资源;统筹北京科技资源与国外科技资源。与此同时,还要注意立法的创新性与针对性,以回应地方立法的新趋势。  相似文献   

8.
钟卫红 《探求》2012,(4):62-67
我国电子废弃物监管已初步形成法律体系,然而,现有立法仍存在着局限:立法理念停留在“末端治理”,监管环节“重拆解轻回收”,责任分配缺乏对利益相关者的关注等。完善我国电子废弃物的监管立法,可以通过地方性法规弥补国家法的不足,逐步推进生态设计立法,建立符合国情的回收制度,强化地方政府的职责。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理论的角度对意识形态与国家利益做出界定;并结合现实国际政治论 证一国对外政策的不同依据及其所产生的后果与影响;认为在对外政策的选择与制定中,尽管 意识形态仍然发挥着其不可忽视的作用,但“国家利益”是最终的依据。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欧盟的反补贴实践与立法动向和美式经贸协定中纳入的非商业援助条款,呈现出将传统补贴纪律从贸易领域向跨境投资扩张趋势。这类新兴规则以投资补贴作为规制对象,以维护公平竞争和消除市场扭曲为名,试图填补监管空白、约束外国政府投资激励措施、规范国有企业跨境投资行为。然而,投资补贴规制存在逻辑不自洽、歧视性立法和“竞争保护主义”等倾向,是欧美制度输出与规则博弈的表现。中国应坚持以“发展为导向”进行纠正,从“竞争”视角予以回应。深化国内改革、推动合理规则的构建,以发展中国家发展权和国际合作以谋发展的角度来协调各项经济政策的外溢与冲突;积极参与规则博弈,利用双边与多边机制提升投资补贴规则制定话语权,维护中国的发展利益。  相似文献   

11.
区域协调发展是一种强调坚持均衡发展与非均衡发展相结合的动态协调发展战略.它不能只是体现在规划和政策上,更应该通过法律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法律手段以其权威性和持久性具有其他行政手段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借鉴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协调发展立法的成功经验,将十分有利于加快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立法.这些经验和启示主要有:区域协调发展立法必须与国家总体发展规划相适应;必须有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加以推进;必须依法设立专门机构保障法律发挥效应;必须做到中央立法与区域间的协定和协议相结合;必须构筑完善的区域协调发展法律体系;必须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法律体系的基本骨架,并不断加以修正、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中国国际法学话语体系的当代构建(英文)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当代中国国际法学的话语体系,一方面,必须准确、系统、全面表达和传递国际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本质特征以及国际法研究过程中逐步确立和发展起来的核心价值、基本概念、关键术语、主流的理论或学说、具有代表性的观点等基本要素;另一方面,应充分、及时体现中国对国际法、国际法学和国际法学话语体系所作出的创造性贡献。当代中国国际法学话语体系的构建应以“构建和谐世界”为指导理念,应全面顾及国际法治和中国外交政策及其实践的国内、多边、区域和双边等四个基本层面,应遵行、符合或顺应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基本准则,全球化与多边主义、区域一体化与区域主义、国际共同体义务(或权利)和中国和平发展需要等原则、规律或趋势,应将其基本功能定位为:推动当代国际法的不断发展和广泛适用,促进当代国际法的教学、研究和传播,推进中国的法治进步,维护中国利益、尤其是国家的核心利益并提升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与地位。  相似文献   

13.
在转型发展背景下,地方师范院校应把创新创业作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明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通过建立课程体系、丰富实践载体、推进协同创新、强化师资建设、突出机制建设等措施,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素质教育各环节,为地方基础教育发展培养专业化师资,为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相似文献   

14.
完善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伊全胜 《学术交流》2007,(1):101-103
近几年我国国有企业改制步伐加快,但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自买自卖”、审计评估不实、低估贱卖、“暗箱操作”等诸多问题。出现这些问题,既有认识原因,如轻视改制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以“运动”方式推进企业改制;也有国家(地方)政策不系统配套、指导作用有限的原因;更有深层次的政治和经济利益问题。借鉴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改革经验,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坚持以发展促进“国有企业改制”,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国有企业改制,进一步完善优化有关改制及配套政策。  相似文献   

15.
官方发展援助是日本实现经济与政治利益的重要工具,尽管日本官方发展援助的战略目标随着国情与国际形势的发展存在相应的变迁,但"国家利益"始终是日本实施官方发展援助的根本基点。通过官方发展援助实现"国家利益",依赖于日本发展援助法律制度的保障与落实。日本已形成合理完善的对外援助法律体系、专业明确的援外政策指引体系、集中高效的援外实施体系以及客观有效的援外评价制度体系。日本在官方发展援助方面设定的战略目标及法律制度值得我国借鉴,我国应明确对外援助的战略目标并优化援外政策,加速援外立法进程,改革援外管理体制,重塑援外实施体系,完善援外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16.
实现“碳中和”目标意味着一场环保理念与制度供给的系统性变革。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政策工具,全国碳交易市场已启动两年之久,如何从地方试点体系迈向全国统一碳市场是当前面临的核心问题。需要处理好“央地双轨制”的体制现状,平衡好价值正当与发展现实、国家建构与地方探索、环保公益与个体获利之间的价值关系。借鉴欧盟体系化的建设思路以及美国区域碳市场的整合经验,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统一性建构,应当从完整的立法逻辑体系、明确的碳交易产品的法律属性、统一的碳配额互认与标准化合约机制等方面来搭建区域链接的基础,改变部门间碎片化的监管体制和信息披露形式,渐进式地推进“双轨制”碳交易体系变革。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土地征收和征购法律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护耕地不减少以确保粮食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是我国立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当前不少地方仍存在着非法批地和违法占地问题,而一些经营性用地搭公共利益便车也在加速造成耕地的不当减少。理论论证与立法实践都清楚地证明:把对非法征收土地的控制只寄希望于对公共利益的明确界定上,这一良好愿望短期很难实现。因此,在完善我国现有征地法律制度的同时,应建立非公利益用地征购制度,这样既能解决商业用地的现实需要,又可以尽可能地控制耕地的不当减少。  相似文献   

18.
惠建利 《社科纵横》2023,(4):95-102
基于整体主义视角,提出中国耕地保护法治建设应遵循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政策变迁及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指导思想,实现从“碎片化法治”向“整体性法治”、从“概念冲突模糊”向“概念统一明确”、从“单一加强执法力度”向“综合反应耕地功能”、从“强化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向“注重多元主体共责”、从“完善静态实体性规范”向“强化动态程序性规范”的思路转变,立足于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的常态化,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重塑耕地保护法治理念,推动耕地保护立法系统化、综合化。2022年9月公布的《耕地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标志着中国耕地保护从“零散立法”向“整体性立法”转变迈出了代表性一步。  相似文献   

19.
旅游业协同发展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从发展要素、旅游系统和主体关系视角出发,提出了京津冀旅游业协同发展的理论框架,认为应从客源市场系统、出行系统、目的地系统和支持系统四个方面构建旅游系统,依据合作、补偿及一体化等协调方式来构建京津冀旅游的多层次主体关系。当前,三地旅游业协同发展中存在着差异化定位尚不明确、旅游产品开发不平衡、交通一体化机制尚未完善等问题。需要持续优化旅游产品供给,建立便捷直通的区域旅游交通网络和立体化的旅游咨询服务网络,优化入境旅游及过境免签服务,重点推进长城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等领域的协调开发,从而纵深推进京津冀旅游业协同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20.
桂河清  孙豪 《学习与探索》2023,(11):140-150
中国人口流动和城镇化进程呈现新趋势,县城城镇化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方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发挥县城辐射带动作用、扩大内需和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县城城镇化建设的关键在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前提下分类推进,即依据县域资源禀赋条件,识别和挖掘县域比较优势,科学把握功能定位,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实现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与中国式现代化。县城城镇化的发展思路和途径要符合基本经济发展规律,包括人口流动的变动趋势、市场决定性的资源配置机制,以及市场经济的一般性规律等。在准确识别县域资源禀赋和充分发挥县域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应科学地进行功能类型定位,并积极参与和推动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布局等工作,以优势发展带动县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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