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村民自治过程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紧张原因是:村民选举制度的导入,使农村权力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以党的一元化领导为特征的一元权力结构向村委会与党支部并列的二元权力结构转型;作为村民自治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律依据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两委"关系界定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农村宗族势力和黑恶势力的影响。解决问题需从这几个方面着手,理顺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打击黑恶势力,并缩小农村公共权力。  相似文献   

2.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意义及其现实困难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农村基层民主是我国最广泛的社会民主,加强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我国民主化进程中的一个伟大创举,是中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实践.当前,此项工作正面临着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不顺畅、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权利边界模糊、宗族势力、贿选现象以及村民素质低下等诸多现实困难,这些不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制约此项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  相似文献   

3.
农村基层民主是我国最广泛的社会民主,加强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我国民主化进程中的一个伟大创举,是中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实践.当前,此项工作正面临着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不顺畅、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权利边界模糊、宗族势力、贿选现象以及村民素质低下等诸多现实困难,这些不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制约此项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  相似文献   

4.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的组织载体,其主要职能是村民自治。但是,从村民自治的实践来看,其职能经常发生偏离,主要表现为附属行政化和过度自治化两种倾向。造成村委会职能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建议合理划分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范围;完善相关制度;转变理念,以解决村委会的职能问题。  相似文献   

5.
农村宗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影响与对策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农村的宗法观念和宗族势力有抬头之势,对村民自治建设产生了许多不良的影响。农村宗族势力的重新抬头主要是由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国家行政控制力量的弱化也是原因之一。要搞好村民自治建设,从根本上消除宗族势力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大力发展生产力和集体经济,加强政治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宗族势力的控制和引导。  相似文献   

6.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前提,对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深远的影响.但在目前一些村委会的选举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影响选举的问题.指出影响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农村的贯彻实施取得了实质性的成就,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新问题,农村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个现实问题.由于传统观念、规章制度的不健全等因素造成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之间关系复杂,不利于村民自治的发展,应针对造成双方矛盾的原因入手,达到化解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8.
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群众创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最基本的形式,实行二十多年来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制度因素的制约、经济因素的困扰。使目前的村民自治在实践中出现了乡镇政府越权行为、两委关系失调、宗族势力渗入、贿选、村务公开“虚化”等异化现象。为使村民自治走出异化怪圈。应透视步云、雅安现象,两面看贿选,加强制度供给,促使村民自治在健康的道路上发展进步。  相似文献   

9.
现阶段村民自治运行的困境及其解决思路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村民自治在现实运行中出现了困境状态:村委会组织地位尴尬,乡村关系、两委关系难以协调;村级民主选举单一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严重滞后;村民自治的动力资源严重匮缺和流失.要推进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必须改革乡政体制,推进乡级民主和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的法律体系,加强对农民和村干部的政治教育,同时应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并坚持村民自治各项制度建设的整体推进.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村全面推行村民自治已近二十年。作为村民自治重要内容的村委会选举开展现状如何?本文根据作者的实践和观察,对村委会选举存在的问题作简单梳理,试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选民角度、基层政权体制角度和制度经济学角度对这些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如何正确看待这些问题,正确认识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旺盛生命力。  相似文献   

11.
村民自治制度的运行困境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村民自治的制度目标是:通过村民的"四个民主"活动,实现转型时期中国农村治理方式的民主化。然而,由于村庄内部的两个行为者———村干部和村民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利益冲突,以及二者力量的不对称,致使"四个民主"的发展呈失衡状态。要改变这种状态,国家必须作为村庄外部的主要力量监督和保障村民自治制度的运行,对二者的矛盾加以协调,对其他三个民主的实施加以规范和引导。  相似文献   

12.
通过介绍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草岔沟村经济发展和村民自治现状,从集体经济和村民收入两个角度深入分析弱经济基础是如何支撑村民自治上层建筑的,弱集体经济对村民自治的支撑分析包括三个方面:弱集体经济导致村民自治物质基础薄弱;弱集体经济弱化村民政治参与;弱集体经济影响乡村关系,扭曲村级自治主体价值。村民低收入对村民自治的支撑分析也包括三个方面:村民低收入削弱政治参与动机;村民低收入制约村级社会层次分化,村民民主政治诉求淡化;村民低收入影响教育投资,构成村民自治可持续发展的文化障碍。因此说明西北民族地区经济贫困制约村民自治制度正常运行,村民自治制度运行缺乏经济动力和支撑,在加强村级民主建设过程中,需要夯实民主的经济土壤。  相似文献   

13.
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现代化国家建构的一个战略选择,不仅是中国历史和社会发展的逻辑结果,更是保障国家稳定的必然选择。但是,随着国家经济政治的发展,农业税的取消,村民自治出现了无法避免的制度局限,也给村民自治带来了新的挑战。文章从大量的调研出发,归纳了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困境,并提出了几点可操作的对策。  相似文献   

14.
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良性结构性互动说”为村民自治改革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方向。在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视野下,村民自治改革不仅在现实层面上推动了国家与社会的分离,而且也实现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制度化重构。但村民自治改革作为一种内生的政治发展过程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因此,要推行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多元化社会自治,建构市民社会的广泛社会基础;同时对以村民自治权为基础的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分,并为社会自治权提供侵权法律救济,从而在组织形态和权力形态上实现社会与国家的良性结构性互动。  相似文献   

15.
村民自治在推进农村民主化进程、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村民自治的基本内涵在于"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民自治实施中相关问题的研究集中在农民的政治参与、"村两委"之间的关系、民主监督、村民自治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乡政村治"等五个方面。从未来走向看,村民自治将向着权利保障、社区重建、民主化和制度化方向迈进。  相似文献   

16.
“圭叶”基层民主新实践与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圭叶村创造性地运用“五合章”监督村干部,促进了该村干部的廉洁自律。这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新形式为缓解紧张的干群关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7.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宜运用“修订”的方式进行修改,最优的选择是制定《村民自治法》,次优的选择是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制度的修订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村民委员会内涵以宪法为标准处理,修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选举”,立法确认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法律地位。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必须坚持村民自治属于直接民主形式的自治和村民自治的法律主要属于行为法的基本理论。  相似文献   

18.
以陕西省S县的实际调查为依据,对该县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实施成功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粗略的分析和探讨,认为S县村民自治机制的良好运行固然与很多因素有关系,但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经济建设是村民自治机制良好运行的根本基础,制度建设是村民自治的有力保障,转变党组织的领导方式是新形势下村民自治的必然选择.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的积极性和基本能力是对村民自治主体群众的培养,也是S县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9.
在帝制中国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的过程中,贵州黔中地区的屯堡村寨的宗族内部与村落自身都急需重新确认与重组人伦关系与道德体系。围绕着祖坟归属而激发的诸多争端,鲍屯鲍氏宗族于1912~1914年间举行了一系列降乩仪式。从这些降乩仪式发生的具体历史场景,以及地方的社会事实和人们的具体实践出发,可以从一个侧面理解乡土社会为平息讼争而进行的神判仪式中所呈现的讼争解决机制、社会秩序、文化价值。对作为"礼教"产物的清末民初地方社会的秩序维系与司法形态的研究,将有助于我们反思现代的"宗教"和"法律"概念对我们认识中国社会所带来的种种局限。  相似文献   

20.
农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法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忽视了农民的力量,农民的环保积极性没有得到发挥。确立村民自治组织作为环境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赋予它在本村范围内环境规章制定权、环境事务处理权、环境处罚权等权力,能最大限度地整合农民的力量,产生良好的环境保护效益。为此,在村民自治组织内部应当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村民应当自始至终参与村民自治组织的环境决策,同时村民自治环保机构应当接受国家环保机构的领导与监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