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从新石器时代“公共墓地’的出现.到商周时期“族坟墓”制度的形成,其后几经春秋、战国、秦汉的社会变迁和辗转演变,直到衰亡的历程,是与当时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和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息息相关的。“族坟墓”制度的存在,从埋葬制度上反映宗法制度的存在,二者相辅相成,共存于世。宗法制度,本是源于原始氏族的血缘关系商周时期,宗法制度既是家长制公社的缩影,又是维系农村公社的纽带。战国至西汉,随着农村公社的逐渐解体,氏族宗法及其“族坟墓”制度也在崩溃瓦解之中,即“族坟墓”制度随农村公社的存在而存在,随其瓦解而衰亡,这是历史的必然,就这一意义而言,“族坟墓”制度则是亲族关系和土地国有制的局部反映。  相似文献   

2.
从原始氏族社会到阶级社会,要经过家长制家庭公社。家庭公社在经济关系上是土地公有;在亲族关系上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长制家庭;在生产关系上即农村公社。其埋葬习俗,则是“公共墓地”制。周代氏族宗法制度,就是由这种以血缘为主的族制系统改造而成的。反映在墓地上的是族葬制,即族坟墓制度。族坟墓有两种,即“公墓”与“邦墓”。“公墓”是国君、王室等贵族墓地;“邦墓”是具有自由民身份的“国人”墓地。两类墓制的共同点都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聚族而葬,同一墓地的死者都是同族或同宗者。族坟墓制度随农村公社的存在而存在,它从一个侧面揭示族坟墓制度是当时亲族关系和土地国有制的局部反映。  相似文献   

3.
关于周代宗法制度的两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中国早期国家形成过程的新视角来阐明周代宗法制度的两个问题 :(1)中国早期国家不是纯粹的地域性结构 ,而具有家长制家族组织的某些特征。这是周代宗法制度存在的基础。但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精神是“自卑别于尊” ,“自尊别于卑” ,强调的是君主与同姓家族其他成员的政治尊卑 ,而不是血缘关系 ,血缘关系是第二位的。 (2 )国家是地域性组织 ,君统是国家政权的承传系统 ,由它决定的君臣关系是政治关系 ;家族是血亲组织 ,宗统是家族组织的承传系统 ,由它决定的宗法关系是血缘关系。周代界定君统与宗统关系的原则 ,是“门内之治恩义 ,门外之治义断恩” ,即宗统不能上达于天子、诸侯 ,君统也不能下达于卿大夫、士  相似文献   

4.
宗法制度,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族权和财产继承权为核心的敬宗收族,以祭祀、宗庙,谱牒等为表现形式的宗族、家族制度。宗法制度从西周诞生之日起,就给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风俗文化等方面,带来了广泛、深刻的影响,使史学界对这朵盛开在封建社会土壤上的奇葩,不得不驻目探讨。对宗法制度这一概念的理解,史学界所见略同,只是在具体表述上有些文字上的差别。如钱宗范先生认为:“宗法制度是以家长制家庭为基础,以父权和族权为特征,包含着阶级对抗内容的宗族、家族制  相似文献   

5.
对秦文化的考古学研究表明,秦文化的社会基本组织,西周时期表现为以秦文化为主的以血缘关系维系的聚族而居、聚族而葬;春秋中晚期以后,出现了秦文化与不同文化传统和来源的人群居住在同一个聚落共同体的现象;到战国晚期,不同来源的人群共同居住在同一个聚落共同体中并埋入同一墓地,遂已成为一种由地缘关系维系的地缘组织。秦文化中处于统治集团的人群,从春秋时期开始,就已经打破了原有的血缘关系的束缚,出现了凭借个人的行为或能力而进入的特殊人群,开启了从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血缘统治向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地缘统治转变的进程。到战国晚期以至于秦统一后,进入统治集团的大部分成员已经不是通过血缘关系,而是通过个人能力而获得这样的权力,从而使血缘统治向地缘统治的转变进程趋近完成。而维系社会基本组织成员间的关系由血缘到地缘的转化,以及进入统治集团的途径从世袭到选贤的变化,则是中国古代国家制度从封国向帝国转变过程中的两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6.
甲骨文中的邑和族两个字,在字形上是无任何瓜葛的,但在研究商代的社会组织,社会结构上,却是两个密切相关的字。有不少研究者已指出,族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组织,邑则是族的聚居地,所谓“聚族而居“,“合族而葬”。同一血缘家族“生相近,死相迫”。故有的研究者将邑与族结合起来,称为“族落”,意谓“聚族而居的村落”,就成为一个行政单位了。  相似文献   

7.
中国农民的法律心理: 一种本土化的解释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中国农民的法律心理:一种本土化的解释戴健林一就传统社会的中国农民而言,在社会生态上,他们是强大的宗法制度的主要承载者,宗法制度担当了特定的法律功能。聚族而居,是中国农村最为典型的社会组织特征(沈大德、吴廷嘉,1994年),这几乎可以说是不争的事实。在...  相似文献   

8.
仫佬族是我国南方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之一。人口有七万多,分布在广西的罗城、柳城、忻城、宜山和贵州的麻江、福泉、凯里、荔波等县;而罗城县就有六万多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九十左右。仫佬族的名称,晋代称“濮僚”,南北朝称“木笼僚”,宋代称“穆佬”,元代称“木娄族”,明清时称“狇狫”、“木佬”、“姆佬”、“木老苗”、“伶”、“伶人”等等。解放后正式定名为仫佬族。其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与侗族、毛难族语言非常接近,也有部分词汇与壮语相同。关于仫佬族族源问题,由于史籍没有明确记述,所以迄今史学界还没有取得一致的见  相似文献   

9.
“忠”与“孝”是两种不同的伦理观念。春秋战国之际,“忠”由处理人事关系的一般准则,演变为臣对君的伦理道德;“孝”是子女对父母的伦理道德,形成时间早于“忠。”周予同先生曾提出“孝”源于原始的“生殖器崇拜”之说。“孝”与血缘关系、宗法制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春秋以降,随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的渐趋瓦解,官僚政治的逐步形成,“孝”的伦理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需要,“忠”的伦理,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先秦诸子曾就“孝”与“忠”的关系问题,展开争论,特别是儒家和法家的“忠孝”伦理思想存在着尖锐的对立。这种对立集中表现在如下两个问题上:  相似文献   

10.
中国封建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在宗法基础上的宗法社会,一家之长,一族之长,一国之君具有绝对权威。官僚等级森严,只对上级负责,具有单方向上的服从义务,而一旦为官,其所拥有的各种特权不仅可以为自己谋私利,还可以“光宗耀祖”。一切为了作官,有了官位就有了一切,官本位意识为社会所认同。中国有  相似文献   

11.
江林昌 《齐鲁学刊》2006,(1):99-102
周初国家形态原也与夏、商两代相似,即以血缘族团为单位进行管理。“武庚之乱”引起了周族统治者对这一传统管理模式的反思,从而采取了新的政治改革。其具体措施有二:一方面将殷族及其联盟集团瓦解分散到各地,以摧毁其族群的集团力量,是为“迁徙殷族遗民”政策;另一方面,又将周民族的血缘关系尽量放大,然后分散到各地,使普天之下都能流动周族的血脉,是为“同姓同宗分封”政策。这两项措施的结果便是封国内出现了地缘管理,而这种地缘管理又被控制在全国范围内同宗血缘管理之下。这是中国早期文明的又一典型模式。  相似文献   

12.
侗族地区在历史上是一个“没有国王的王国”,素有“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良好社会风尚,这与侗族历史上的合款组织及其议定的款约有着密切关系。侗族款约的惩治手段十分严厉,主要有抄家、进驻吃喝、开除寨籍、罚款等。侗族款约具有群众性、民主性、严肃性、无徒刑等特点。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研究、发掘和利用侗族款约的合理因素,有助于侗族地区经济发展和小康社会的实现;有助于侗族地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有助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落实;有助于侗族地区村民自治工作的进行,降低司法成本,促进侗族地区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3.
中国古代"旅游"观念及其民族文化心态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来生 《社会科学》2003,(12):114-120
中国古代的“旅游”一词 ,常有着一种游离故土的感伤甚至哀愁。这在字义上是由于与“旅”的搭配使“旅游”有了漂泊乡愁。而从民族文化的深度探析 ,在农耕经济和宗法制度下 ,中国人特别重视乡土观念和血亲关系 ,一旦“失其本居” (旅 )而游于外 ,便难免有思乡之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人们的旅游文化观念才逐渐改变。商业经济萌动与旅游观念更新带来了明朝中后期的旅游热 ,对该旅游热的出现及其文化背景加以分析 ,可以更好地印证古代特定经济背景和思想观念对中国古代旅游文化观念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当前农村宗族势力复兴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宗族是中国历史上存在时间最长、流布最广的社会组织 ,宗法精神贯穿于中国古代及近代社会结构中。宗族的含义 ,传统上认为 ,“宗者尊也”“族者类也”1“父之党为宗族”2 ,即同出父系血统的人们称之为宗族 ;换言之 ,宗族是指同姓同祖的男系血族团体。现代意义上的宗族概念较宽泛 ,认为宗族是基本上按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存在某种组织形式和宗族色彩的活动的、有着一种内部认同和外部边界的社会组织 ,即宗族不仅包括真实的血缘关系 ,还包括拟制的血缘关系。由于历史的原因 ,1 949年以后宗族活动曾一度销声匿迹。 80年代以来 ,随着政策的宽松…  相似文献   

15.
侗族亚姓是侗族群体在农业文明的背景下基于血缘与地缘等因素形成的社会文化现象,与其自身的社会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和内在规定性.在社会功能上,亚姓具有族内世系的区分、族群联系的纽带和族际交往的标识等作用.在当下,亚姓现象作为族群文化符号也包含了具有现代性的自我建构和社会建构.  相似文献   

16.
论族居村落的人际关系及其变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宋以来,聚族而居一直是我国农村最主要、最普遍的一种居住模式。据考证,无论是在我国南方,还是北方,如广东、福建、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浙江、江苏、山东、山西等地,都普遍存在着同一男性祖先的子孙世代聚居的现象;而那些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在我国农村家庭中所占比例一直很小。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的居住模式基本上没有变化,仍以聚族而居为主。我们调查发现,在我国农村与族人居住在同一自然村的家庭占81.04%。由于地缘和血缘上的紧密联系,族居村落的人际关系实质上是由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高度弥合而成的亲属关系。这种…  相似文献   

17.
侗族“款约”习惯法带有原始契约制色彩,其内容、运作和特点具有典型的民族性和地方特色,对推进侗族地区当代法制社会的建设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8.
钱宗范 《学术论坛》2001,(3):159-160
最近 ,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了广西民族学院莫金山副教授的著作《瑶族石牌制》。作者送一本给我阅读 ,请我“指正”。说来有缘 ,我本人既非少数民族也非广西籍人 ,但是从 1 965年到广西工作后 ,一直把广西作为自己的第二故乡 ,90年代以来也研究了广西各民族的宗法制度 ,对瑶族的“石牌”、“油锅”,苗族的“鼓社”、“埋岩”,侗族的“合款”,仫佬族的“冬”,京族的“哈亭”、“翁村”等制度和组织 ,也有过研究分析。所以当作者将书送我时 ,便觉得选题很有价值。近日读毕全书 ,更使我有了这样的看法 :这确是一部很有学术深度和创见的瑶族社会史…  相似文献   

19.
《贵州民族研究》1982年第1期发表的林河同志《从楚简考证侗族与楚、苗之间的关系》一文,依据1953年5月长沙仰天湖25号墓出土的战国楚简,论证了战国时期侗族的历史及其与楚、苗的关系。这种运用考古资料研究我国民族史的方法,能补文献史料之不足,值得提倡。对长沙仰天湖楚简中的“郈阳公”,学者们以往多释为“许阳公”,同时将  相似文献   

20.
汉语中,有些特定的语言单位既能作某一动词的状语,又能作该动词的补语;即动词的某些限定性或修饰性成分,可以通过句法位置的变换,由前置于动词居状位变成后置居补位,或者由后置于动词居补位变成前置居状位,这种语言现象,可以称为汉语的状补换位。“形容词 不定量词”是一种具有状补换位功能的语言单位。它包括“形容词 (一)点(儿)”和“形容词 (一)些”两个子类。这两个子类的意义和换位能力基本一致,在使用频率上,前者明显高于后者,因此,讨论前者更具有代表意义。状补换位实际上是动词与其修饰性或限定性成分之间的一种语序变换。语序既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