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诗言志”,但又不能象散文那样直说,而要通过赋、比、兴,特别是比、兴的手法表达。本文企图说明赋、比、兴是发展的概念,它随着中国古代人们对自然(即它们“言志”的“间接凭藉物”)认识的发展而发展,以期说明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和自然美的艺术形象,是活跃于中国古典诗歌艺术性中不可分割的两大要素。一对于“比兴”的解释,历来众说纷纭。但归纳起来,不外两类。一是基本上仅就《诗经》而论,比如朱熹,他在《诗集传》中说:“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朱熹的解释影响很大,至今为人们普遍接受。然而观文识义,不难看出朱熹的这种说法,实际上是只看到了比兴在民歌中最原始和幼稚的形态,而且有把比兴简单化为仅仅是一种手法的倾向。这,比起他的研究《诗经》的前辈来,也是一种后退。汉代郑众在《毛诗正义》中阐述说:“‘比者,比方于物’,诸言‘如’者皆比辞也。”“‘兴者,托事于物’,则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  相似文献   

2.
《船山遗书》中关于集部作品有散文,赋,诗,词,曲五部分。散文各体收入文集十卷中,其中韵文占了半数,而赋在韵文中又占了十分之八九。可以说《文集》除古近体诗外,是散文、韵文的合编。《七十自定稿·自叙》说:“‘诗言志’。又曰:‘诗以道性情’。赋亦诗之一也”。  相似文献   

3.
壹、总论 古音学在韵的研究方面是有成绩的。顾炎武、江永、段玉裁、戴震等都是研究古韵的,他们有所发明,有所改进。象顾氏说:“古诗中间有一二与正音不合者,如‘兴’,蒸之属也,而《小戎》末章与‘音’ 为韵,《大明》七章与‘林’、“心’为韵;‘戎”,东之属也,而《常棣》四章与‘务”为韵,《常武》首章与‘祖’、”父’为韵;……此或出于方音之不同;今之读者,不得不改其本音而合之,虽谓之协亦可。然特百中之一二耳。”他囿于《诗经》一部书的小范围,认为是“百中之一二”现象,这是不。  相似文献   

4.
<正> 《诗》与《易》之间有某些关联,这一点,多少年来我已经受到过不少的启示了。尚秉和先生在其《滋溪老人传》中说,“始吾以《易》象失传,故易说多晦;乃浏览《毛诗》新旧各说,其晦黯与《易》同。”闻一多先生在其《说鱼》中说:“隐(言隐)和喻一样,而目的相反。‘喻’训‘晓’,是借一事物来把本来说不明白的说得明白点;‘隐’训‘藏’,是借另一事物把本来可以说得明白的说的不明白点”。他又说,“隐在《六经》中相当于《易》的‘象’和诗的‘兴’”;“……占卜家的语言中少不了象。诗人的语言中尤其  相似文献   

5.
傅山(1607—1684)是我国明清之际的重要思想家。他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对“理”进行了详尽的历史考察,研究了先秦诸子论“理”的涵义,并在此基础上对宋明理学之“理”进行了批判。 傅山对先秦典籍、著作中之“理”的考察,从现有的材料看,至少有以下几种: 一是《尚书》:“《书》为帝王治世之本,而不言理字。惟《周官》则有‘燮理阴阳’一字”。(见拙作《傅山手稿一束》载《中国哲学》第十辑)又说:“唐虞之《书》无理,而《周》始有理,日燮理。”(《傅山读书笔记·圣人为恶篇》) 二是《诗经》:“不知三百篇中有几理字?”(《傅山手稿一束》)此时傅山尚未考察《诗经》。以后不久,傅山说:“《诗》咏性情,而用理字者,但‘乃疆乃理’之类,三四见,皆不作道理之理用。”(《傅山手稿一束》)  相似文献   

6.
六朝文论若干问题之商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关于《文赋》“诗缘情而绮靡” 周汝昌先生《陆机〈文赋〉“缘情绮靡”说的意义》说:“按陆机本意,‘缘情’的情,显然是指感情,旧来所谓‘七情’。”他举出陆机《叹逝赋》、《思归赋》中的例子,证明“缘情”的情与“闲情”、“艳情”、“色情”等并无干涉。其说至当。我们还可以举出一些例子,证明“缘情”一语是当时人常用之语,并非陆机独创。如潘岳《悼亡赋》:“吾闻丧礼之在妻,谓制重而哀轻。既履冰而知寒,吾今信其缘情。”意思是,曾听说为妻子服丧礼,服制虽重而哀情却并不深;如今有了亲身体验,方知其服制之所以重,乃是依据人情而制定的。按儒  相似文献   

7.
《两都赋》和《二京赋》的历史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一汉赋给人的印象是“虚辞滥说”、“靡丽多誇”,但细读《两都赋》和《二京赋》,却有不同的观感,若校以有关史料,则更觉其内容“类皆有据”、“确然可信”。无怪《长安志图》的作者李好文,亲到长安考察史迹之后说:“赋语文之词,固多张诞,然身未尝至,目未尝睹,亦未可辄拒而不信,尝读汉人之赋,遂知两京台观之盛,班孟坚曰:‘轶云雨于太半,虹蜺回带于棼楣,’又曰:‘攀井干而未半,目眩转而意迷。’(按:见《西都赋》)张平子曰:‘将乍往而未半,怵悼慄而耸兢??按:见《西京赋》)予至长安,亲见汉宫故址,皆因高为基,突兀峻峙,崒然山出,如未央、神明、井干之基皆然,望之使人神志不觉森辣,使当时楼观在上,又当如何?由是观之,则数公之言,未遽为张大也。”(《长安志图》,《经训堂丛书》本,卷中) 西汉定都长安,东汉定都洛阳,有关汉代长安和洛阳的史料,除了近年在旧址的一  相似文献   

8.
白坚同志的《太平天国改“六经”为“六韵”考》一文(见本刊1980年第4期),为证明罗尔纲先生所提出的洪秀全《改定诗韵诏》中的“诗韵”就是《诗经》,引用了洪仁玕《钦定军次实录》两段批评“八股六韵”的话为新证,下结论说:“‘六韵’即‘六经’无疑。由此可见,改‘六经’为‘六韵’,确是太平天国当年故事。在《改定诗韵诏》中,《诗韵》即《诗经》也可以论定了。”对此,特提出不同意见如下: 一、洪仁玕所批评的“六韵”,并非“六经”,而是指科举考试的试贴诗。试贴诗源于唐代,直到明清仍与后起的八股文相辅而行,是科举必试的项目。因其通常规定为六韵,也有八韵,故多被称为“六韵”。这与制艺文章有八股或六股,而通称为“八股”是同理的。太平天国制度有不少异于清朝之处,但其科举考试形式基本照搬清朝。张德坚《贼情汇纂》(下简称《汇纂》)说太平天国“试文亦如八股,诗则试贴。”(《太平天国》(三)112页)  相似文献   

9.
赋体文是由《诗经》中“赋”的表现手法演化而来的。《文心雕龙、论赋》指出:“《诗》有六义,其二日‘赋’。‘赋’者,销也;铺采擒文体物写志也。”认为赋是体物写志的,这个概括很精当。“物”、“志”范围很广。《文选》赋类前面放的“京都”、“郊祀”、“耕籍”、“畋猎”、“宫殿”类所写的“物”是指与帝王生活有关的物,抒写的是合于帝王好大喜功的“志”。除此之外,更能打动人心,流传久远的恐怕是那些描摹一般景致、不太追求比并寄托、不重经国体野、更重作者个人情志的小赋。这类赋,《文心雕龙·诠赋》在大赋后讲:“至于草…  相似文献   

10.
姜亮夫先生说:“然以本篇细绎之,则山鬼乃女神。而其所言,则思念公子灵修之事。灵修者,楚人以称其大君之谓也,则山鬼岂亦襄王所梦巫山女神也耶?……则山鬼为神女之庄严面,而神女为文士笔底之山鬼浪漫面矣。姑说之以待世之好楚辞者。”(见《屈原赋校注》263、264页)郭沫若先生说:“‘采三秀兮於山间’,於山即巫山。凡楚辞兮字每具有於字作用,如‘於山’非巫山,则於字为累赘。”(见《屈原赋今译》32页注语)马茂元先生说:“象《离骚》、《九  相似文献   

11.
女媭为屈母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读《离骚》,会碰见“女媭是谁”的问题。据我所知,答案不外有这么几种: 一、屈原姐。王逸《楚辞章句》云:“女媭,屈原姊也。”后来注家附和者颇伙。二、屈原妹。这是由吕后(媭)的妹妹叫吕媭而附会的。钱绎《笺疏》:“《易》:‘归妹以须’,《疏》引郑《注》:‘……屈原之妹名女须。’《史记·吕后纪》:‘太后女弟吕媭’……是妹亦称媭”。可见首倡其说的是大名鼎鼎的郑玄,但附和者却寥寥无几。  相似文献   

12.
1985年沈有鼎先生在一次讲《墨经》的课程中指出:“‘攸,不可两不可也’,在‘不可’中间加‘两’字,‘不两可’是矛盾律,‘不两不可’是排中律.”并且认为:“《墨经》拿不常用的‘攸’用为逻辑术语,是说一对矛盾判断,过去把‘攸’完全改为‘彼’是没有脑子的.”沈先生还让我们把有的“彼”字改为“攸”.除了把“彼”改为“攸”,我们持相反意见外,其余我们认为沈先生的见解都是正确的.我们认为把“彼”都改为“攸”不一定合适的理由如下:一则张惠言据说校经,作“彼”.二则“攸”一般放在动词前面,组成名词性词组,相当于“所”,如“君子有攸往”(《周易·坤卦》).或者放在主语与动词或形容词之间,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就”,如“风雨攸除”(《诗经小雅·斯干》).或者作处所讲,如“为韩结相攸”(《诗经·大雅·韩奕》).也就是说,“攸”字多用于动词前面或放在主谓之间,不如“彼”灵活,指代性更广泛.还有更主要的一点是,“攸”的古汉语涵义“所”、“就”、“处所”与辩似乎没有什么必然联系,而“彼”有“相对”的涵义,它可作指示代词,指代“那”与“此”相对,如“息壤在彼”(《战国策·秦策二》),又可指代“别人”、“对方”与“己”、“我”相对,如“知己知彼”(《孙子兵法,谋攻》),而辩不能一人去辩,  相似文献   

13.
王船山《诗经稗疏》在名物训诂的辨正上,纠正了朱熹《诗集传》中不少错误,补正了毛《传》、郑《笺》之遗,其说精彩纷呈。正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说:“如《诗谱》谓‘得圣人之化者谓之《周南》,得贤人之化者谓之《召南》’,此别据《史记》谓‘雒阳为周召’之语,‘以陕州为中线而南分之,周南者周公所治之南国也。’证之地理,亦可以备一解。至于鸟,则辨‘雎鸠’之为山禽,而非水鸟……于兽,则辨‘九十其犉’之语,当引《尔雅》‘七尺曰犉’之文释之,不当以‘黄牛黑脣’释之……于草,则辨‘蒌’为雚、苇之属,而非蒿蒌……于木,则辨《诗》言‘…  相似文献   

14.
“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语出《论语·微子篇》:“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篠。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注家一般认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是丈人斥责孔丘好逸恶劳。这种解释是不大妥当的。其一,“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一语为褒义而非贬义。关键在于其中的两个“不”字。人们大都认为这两个“不”字均为否定词,其实不然,它们均属于语气词。“不”字作语气词的现象不仅在《论语》中有,而且在《诗经》、《易经》、《左传》等书中也屡见不鲜。正如清代训诂学家俞樾说的那样:“古人有用‘不’字作语词者,不善读之,则以正言为反言,而于作者之旨大谬矣”(见《古书疑义举例》)。“四体不  相似文献   

15.
《天子游猎赋》是西汉司马相如的天才之作,在文学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遗憾的是,《天子游猎赋》几乎不为文学史研究者所知,取而代之的是《子虚赋》和《上林赋》。一般认为,是《昭明文选》把游猎赋分成《子虚》《上林》二赋,其实这个错误从魏晋之际就开始了。如潘岳《关中记》所载:“泾渭灞浐丰镐涝潏,上林赋所谓‘八川分流’.”(《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索隐引)左思的《三都赋序》说:“然相如赋上林而引‘庐橘夏熟’。”晋灼于“庐橘夏熟”一段注云:“此虽赋上林,博引异方珍奇。”郭璞注也割裂为二篇。萧统《文选》沿其误,题为《子虚赋》、《上林赋》,分属二卷。李善于《子虚赋》题下引《汉书》本传,也未明言这是误分之篇,非相如前作的《子虚赋》。此后,这一错误似乎成了定论,无人怀疑。《贞观政要》记载唐玄宗对房玄  相似文献   

16.
柯阳同志在《光明日报》七月三日发表的《关于“一分为二”的对话》一文中说:“把一个统一的事物分为两个对立面,这种方法就是分析,就是‘一分为二’。而辯证法的综合就是‘合二为一’。……所以‘合二为一’,即是综合。”“综合就是把两个对立面综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来认识”。“这样一种认识方法可以概括为‘合二为一’,因为这是结合两个对立面成一个统一体来认识”。我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相似文献   

17.
《学术月刊》一九六二年第十期发表蒙文通先生“周代学术发展论略”一文。蒙文企图解决周代学术发展的规律问题,并提出了学术分期。蒙先生说:“当时的《诗经》和《尚书》常被当作一书”。而《诗经》和早期的《尚书》均属于文学作品,因而在《诗经》以前应属于文学时代。在《诗经》结束的年代,《春秋》、《语》、《国语》等书相继而起,而《语》、《国语》均属编年的历史著作。“这正说明了《春秋》的记载是衔接着《诗》的。这不正符合孟子所提‘《诗》亡然后《春秋》作’、以《春秋》继《诗经》的说法吧!”由《国风》变为《国语》,从而由文学时代转入了史学时代。蒙文又云:“到了  相似文献   

18.
《离骚》迷离惝恍、不遵矩度的风格特征在“求女”与“远逝”两段文字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屈子之父……其最难读者,莫如《离骚》一篇,《离骚》之尤难读者,在中间‘见帝’,‘求女’两段。”而就纵横开合、超逸奇幻来看,似乎“求女”又胜“远逝”一筹。《离骚》向有奇文之称,“求女”可谓奇中之奇。这段文字的含意难于理解,但对全诗来说十分重要,只有正确理解它,才能认识《离骚》的深刻意义,才能“令屈子一片深心,千古共白”,而“不失之背谬侮亵,不流于奇幻,不入于淫靡”。所以,自汉代以来它就成为《楚辞》研究的“热点”,新说层出不穷,至清代以前主要说法有以下几种:1、以求女喻求贤臣、贤土、良辅,此说以王逸《楚辞章句》为代表,从之者有戴震《屈原赋注》、钱杲之《离骚集传》、王邦采《离骚汇订》等;2、以求女喻求贤君,此说朱熹《楚辞集注》主之,从之者有蒋骥《山带阁注  相似文献   

19.
赋、比、兴的提法,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大师》,与风、雅、颂一起合称为“六诗”:“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毛诗大序》则将“六诗”称为“六义”。在中国学术史上,历代各学振对“六义”有诸多不同的解释。当代学术界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基本一致的看法:风、雅、颂是《诗经》乐歌编排的分类,以乐调而得名;赋、比、兴则是《诗经》所采用的三种基本的表现手法。尽管在具体的作品中,赋比兴三种手法常常融汇交错在一起;但是三者无疑有其各自不同的表现特征及功用。本文将依次分别对赋、比、兴在《诗经》中的具体涵义及其表现作再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并力求从中探寻这三种表现手法对中国诗歌艺术形态发展所作的贡献。  相似文献   

20.
《古代汉语讲授纲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一九八三年三月版,以下简称“纲要”)第六九页说:“……‘爪牙’,在先秦指武臣,也泛指辅佐君主的人,是一个带有赞美意味的词。《诗经·小雅·祈父》:‘祈父,予王之爪牙’,这首诗是歌颂祈父的,作者选用爪牙这个词来指祈父的地位和作用。” 今按:“爪牙”当是自指而不是指“祈父”,是自褒而不是褒祈父。这句是爪牙之士对职掌兵甲大权的祈父(即司马)的愤慨责问。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妨把《祈父》的有关章句和前人的注疏摘录出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