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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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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健 《理论界》2010,(3):58-60
随着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发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进一步明确,范围进一步扩大。通过国际上通行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相关规定分析,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发展趋势,探讨我国如何完善刑事司法体制,把握国际环境,结合我国现有的国内立法环境,充分发挥能动性,加强国与国之间面对面的交流,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通行做法相接轨,更好地推进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2.
引渡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国际法中的一项极其重要制度.随着跨国犯罪因素的不断增多,引渡作为一种国家间制裁国内外犯罪的司法合作制度,越来越来受到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尤其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通过、并在国际社会受到普遍认同后,引渡制度在打击腐败犯罪方面更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在运用引渡打击腐败犯罪的上还存在着制度和实践上的许多缺陷和困境,如何解决这些难题,最大限度地发挥和利用引渡这一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有效机制,从而全面遏制腐败.  相似文献   

3.
关于网络犯罪国际刑事管辖权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网络犯罪案件中如何适用刑事管辖仍然是国际社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网络犯罪可分为网络侵害犯和网络工具犯,网络犯罪的无区域性和虚拟性不可避免地动摇了传统刑事管辖的基础。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应当由国家来行使,以犯罪行为在现实空间中的归属而不是以网络空间作为划分刑事管辖权的依据。确定网络犯罪国际刑事管辖权应以传统刑事管辖理论为基础,以“侵害关联性”原则来限制犯罪地。在解决网络犯罪国际刑事管辖权的冲突方面,应确立实际控制和先理为优原则,各国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多边国际公约以及司法协助的双边条约。  相似文献   

4.
张羽 《江淮论坛》2008,(2):43-47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签订后,我国从立法、司法、国际合作等多个层面加强了协调,不但修改、完善了有关腐败的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立法,还专门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反贪污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应当在坚持国家主权、平等互利和双重犯罪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引渡、刑事诉讼移管、协助调查取证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执法合作,严厉打击腐败犯罪.  相似文献   

5.
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刍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借鉴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 ,结合我国实行“一国两制”的具体情况 ,认为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包括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移交犯罪嫌疑人、被判刑人和新形式的刑事司法协助三类 ,并依次提出各自应确定的内容  相似文献   

6.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已于2010年全面启动,如何预防与控制跨国职务犯罪和追缴职务犯罪所得将成为新问题。传统方式不能有效打击日趋严重的区域犯罪,应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内采取弹性法律机制,稳步推进合作,签署预防职务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与引渡条约,推动中国与东盟成员国职务犯罪追缴机制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现有反洗钱刑事司法合作存在一些阻碍因素,不利于中国与东盟国家联合打击跨国洗钱犯罪。中国与东盟应当从国家长远利益考虑,排除政治分歧,减少各种对反洗钱刑事司法合作的阻碍和干扰的因素,共建自由贸易区反洗钱刑事司法合作机制:全面完善刑事司法协助双边条约内容;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有效实施;设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反洗钱机构,制定自由贸易区反洗钱建议。  相似文献   

8.
当今中国客观地存在"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现状,因而区际刑事法律冲突不可避免,中国区际刑法应运而生.中国区际刑法主要针对跨境犯罪而展开,研究如何处理不同法域的刑事管辖权冲突,并有效地开展区际刑事司法协助.中国区际刑法在范畴上包括跨境犯罪、基本原则、各法域刑事法主要规定、刑事管辖权冲突、刑事司法协助五个方面的内容,因而具有独立的对象、内容.关于中国区际刑法的研究也具有独立的方法,中国区际刑法具有独立学科的属性.  相似文献   

9.
《江西社会科学》2014,(12):175-180
我国现行应对外国公司犯罪的刑事治理体系存在着刑事政策宽纵化、罪刑失衡以及自我废弃司法主权等诸多问题,与在华外国公司的犯罪高企态势不相适应。为此,应按照"内外一视同仁"的刑事政策加强监管惩处,同时借鉴域外经验完善相关立法,如扩张相关犯罪如行贿罪等的范围,明确"贿赂"等相关概念的边界,使对外国公司经济犯罪的刑事治理体系化、制度化。在此基础上重置司法管辖权,改变以往司法权的消极态度,通过参与跨国合作,特别是预防打击腐败方面的国际合作和技术援助,主动介入到我国有管辖权的各类外国公司犯罪中,藉此提升我国应对外国公司犯罪刑事治理体系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10.
国际犯罪的刑事管辖机制主要包括国际管辖和国家管辖两个层面,从一国立场上看,这涉及本国与他国以及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管辖权协调.为有力打击国际犯罪,国家应在维护本国司法主权、遵守条约义务和尊重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管辖权之间取得必要的平衡,设置和完善本国刑事管辖机制.在这方面,<罗马规约>对于一国刑事管辖机制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1.
国际刑事司法机构无明确的分工,其司法程序具有罗马法和英美法的特色,同时,国际刑事司法受理的案件具有选择性。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呈现出混合式的特征,它与国家刑事司法相得益彰将更能发挥预防和惩治国际犯罪的功能。  相似文献   

12.
电子证据的获取成为有效打击跨境网络犯罪的关键所在,由于境内外法律制度的差异,容易造成跨境电子证据收集规则的不一,从而导致刑事司法协助难度加大.利用网络在线提取、网络远程勘验等单边跨境电子数据取证的方式可能会涉及侵犯他国的网络数据主权与国家主权,以及采取强制数据披露制度会使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能性增大等问题均给跨境电子数据取证带来了挑战.因此,需要在坚持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为主的取证方式下、在各国的不同立法中寻求达成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平衡;设立不同的适用条件对单边跨境电子数据取证进行规制,以维护各国的网络数据主权和国家主权;在加强全球数据自由流动的情形下,完善数据披露制度,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内地与港澳"一国两制三法系"的情况使得我们在打击跨法域毒品犯罪方面存在不少难题。由于内地与港澳毒品犯罪的严峻现实,内地与港澳警方已有多年区际侦查协助的实践。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内地与港澳在司法协助、侦查协助机制、情报交流机制、联合扫毒行动、缉毒人员的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完善打击毒品犯罪区际司法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14.
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故意犯罪阶段形态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进行比较研究, 有助于推动两地之间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关于故意犯罪阶段形态的理论及其相关规定方面, 两地刑法主要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之概念及其处罚以及犯罪中止的表现形式等三方面存在差异。在上述几个方面, 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是各有千秋, 各有优劣, 实有相互取长补短之必要。  相似文献   

15.
略论中国内地与香港区际刑事犯罪侦查协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一国两制”政策指导下,内地和香港存在的同一主权国家内不同法域的刑事法律制度,不可避免地会在打击两地跨境犯罪中产生冲突。建立和实现两地区际刑事犯罪侦查协助,是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两地打击跨境犯罪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以及国际间交往的日益频繁,涉外刑事案件的发生愈来愈多,因而,尽快建立刑事司法协助制度便成为新形势下我国司法工作的一项迫切需求。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步探讨。一、建立我国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必要性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的司法机关之间,依据国际条约或双边互惠原则,在刑事司法事务上相互协助,代为一定诉讼行为的一种活动。它作为一项司法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280年,埃及和赫梯签订的《和平条约》中就规定有遣返逃犯的内容。1625年6月,格老秀斯在他的《战争与和平法》这部巨著中首次对适用于国际性犯罪的“或起诉或引渡”的  相似文献   

17.
在构建我国区际罪犯移管机制的问题上,由于大陆缺乏积极的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判决的制度以及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立法尝试,加之海峡两岸跨境犯罪的高发态势,海峡两岸加强和完善罪犯移管工作极为迫切。而其路径或许有适当借鉴国际罪犯移管成熟经验、完善罪犯移管双边协议、逐步承认与执行刑事裁判。  相似文献   

18.
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制创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困境在于:第一,思想上未能正确认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特殊性,没有重视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的价值;第二,缺乏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规范基本上依附于普通刑事司法,专门机构缺失,缺乏符合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改造特点和需要的刑罚手段;第三,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方面综合治理的作用发挥不够。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制创新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立法,设立刑事司法专门机构,改革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化处理方法,体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轻刑化的指导思想。  相似文献   

19.
李晶 《河南社会科学》2014,(11):36-41,123
非犯罪化是指在刑事立法或者刑事司法过程中,将迄今为止作为犯罪加以处罚的行为不再视为犯罪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根据实现方式的不同,非犯罪化可以区分为法律上非犯罪化和事实上非犯罪化。鉴于未来我国犯罪圈的适度扩张,法律上非犯罪化将前景式微,而事实上非犯罪化则为刑事司法的应然选择。当前,我国侦查阶段非犯罪化的实现路径较为局限,从而导致了实践中非犯罪化的"超法规实现"。未来应当在侦查阶段赋予公安机关以微罪处理权,适度扩大非犯罪化的裁量空间,并通过保障刑事裁量的参与性、注重刑事裁量的说理性以及强化刑事裁量的救济性等方面有效控制侦查阶段非犯罪化的潜在风险。  相似文献   

20.
韦伟强 《社会科学家》2007,12(6):163-166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减少犯罪,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及社会关系的和谐。如何在刑事司法过程中更加有效地促使犯罪人改过自新,减少犯罪,是司法工作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恢复性司法对此进行了新的尝试。本文从恢复性司法之特征出发,阐明刑事司法观念的变迁和恢复性司法在轻罪尤其是青少年轻罪的惩罚性教育中的优势作用及不足,提出恢复性司法试行、推广的条件、方式和措施,力求用恢复性司法的刑事政策来解决青少年犯罪日益严重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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