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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巴拿马船舶扣押制度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向明华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3):43-47
巴拿马基于与美国海事审判法律制度的历史渊源关系,其船舶扣押制度比较完善。通过船舶登记地法、合同准据法或更密切联系规则等识别船舶优先权,并辅之有效率的扣船程序,吸引世界各地的权利人前往巴拿马扣船。这对完善我国的扣船制度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2.
刘兴莉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3(4):110-115
在海事诉讼中,扣船法院因扣船取得审理实体案件的管辖权已成为确定海事管辖权一项公认的原则.但是,因扣船取得的管辖权常常会与其它的管辖权发生冲突,不便审理法院是普通法管辖权制度中的一个专门的术语,并己成为海事诉讼中解决管辖权冲突、避免择地诉讼的一项有效的原则.文章对这一原则进行分析,并针对我国扣船管辖权制度现存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关正义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3):1-6
玛瑞瓦禁令源于英国,是国际海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保全制度。作为英国民事诉讼中禁令的一种,玛瑞瓦禁令的目的是禁止被告在诉讼前或诉讼中转移或处分其财产,以此保障原告在将来胜诉时,有真正的财产来满足对胜诉判决或裁定的执行。玛瑞瓦禁令对海事诉讼,尤其是扣押船舶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通过具体案例对玛瑞瓦禁令的形成和发展作了详细的论述,以期对完善我国海事诉讼中的保全制度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4.
扣船制度是解决海事争议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在我国主要用于海事请求保全,而美国的扣船制度又颇具特色,不但用于对人诉讼,还用于对物诉讼。目前规范美国扣船制度的主要是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海事诉讼补充规定和一些判例。扣船制度有利于尽早查明诉因,迫使对方的当事人及早现身提供担保以解除扣船,能有效保障海事请求人的合法权利,促进纠纷解决。 相似文献
5.
南海燕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9(1):69-72
错误扣船会给当事人带来无可估量的损失。船舶一旦被扣,不仅会对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造成损失,而且会影响货物所有人同其他人契约的正常履行。应当从错误扣船的判断标准、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救济途径和赔偿范围几个方面对错误扣船进行分析,在错误扣船的归责原则上宜采用客观归责推定过错原则,申请扣船人提供反担保,为错误扣船救济提供可靠保证。 相似文献
6.
孙一理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19(3):81-83
海事强制救助属于海难救助的特殊形式,可定义为“海事主管机关,在其管辖水域,为维护公共利益,使用强制力,对遇险船舶或其他财产实施救助的行为”,其法律本质是海事行政强制。根据邻居原则理论,遇险船舶和相邻船舶存在邻居关系,对其负有普遍注意义务。遇险船舶的海难事故不仅对己船具有危险性,对相邻船舶也存在危险,故违反该义务,对相邻船舶产生潜在侵权责任。海事主管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实施海事强制救助,是对潜在侵权责任进行救助,存在救助效果,故享有报酬请求权。海事强制救助是对遇险船舶潜在侵权责任的救助,可参考国际油污损害赔偿体系,通过设立区域性海事救助基金,实现海事强制救助报酬请求权。 相似文献
7.
在代位权诉讼中,代位权人的当事人适格的理论依据为"诉的利益"理论;债务人在代位诉讼中是具有独特地位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多数债权人分别起诉时,后诉不应禁止,但应合并审理和裁判;对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权利应当作适当限制,以平衡他们彼此之间的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8.
张文玲 《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3):107-110
在学者提出我国应完善股东代表诉讼的同时,公司在代表诉讼中应处何种法律地位成为学者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由于股东代表诉讼与一般诉讼的不同,公司应有权选择自己参加或不参加诉讼,在选择参加时,对应我国民事诉讼体制,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不应作为原告或被告出现,一般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中的辅助参加第三人或证人参与诉讼,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现在股东代表诉讼中。 相似文献
9.
向明华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11):46-51
扣船法院、本案诉讼管辖权法院等多家法院均可对错误扣船损害赔偿纠纷行使管辖权,为避免相应的管辖权国际冲突,船舶扣押国际公约试图将扣船法院的管辖权确立为专属管辖权,但这并非完善之举。我国要求扣船法院受理相应的错误扣船纠纷,但并未将其定位于专属管辖权,这虽然有其合理性,但仍存在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0.
何畏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1(3):66-68
对物诉讼是一种在国际上通行的法律制度,但我国在相当时期内并没有接受,<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出台改变了这种状况,在实质上认可了这种制度.本文结合海事司法实践和国际立法动向,分析了这种制度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的具体表现. 相似文献
11.
物权请求权能否适用诉讼时效,理论界存在较多争议。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虽有不同,但本质上仍是请求权,理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具体制度安排上,除办理了登记的财产的返还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以外,其余的物权请求权都应适用诉讼时效。物权请求权与取得时效的关系实质上是关于是否设立取得时效制度的问题。我国民法中应设立完整的取得时效制度。最后对我国的时效制度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2.
从比较法和法制史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适用的船舶经历了从海船到内河船的扩张。我国《海商法》第11章依现行规定无法适用于内河船,但从应然角度讲,应当将其扩展适用于内河船,最便宜的做法是对相关规定进行目的性扩张解释。 相似文献
13.
张江艳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3):29-33
分析比较了我国民事协议管辖与海事协议管辖在适用的主体、适用案件的范围、可供选择的法院以及关于默示管辖的规定之不同 ,对正确适用协议管辖作了探索 相似文献
14.
程新岩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4):47-49
海事行政检查是海事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船方)进行的船舶安全检查、防污染检查等,双方主体形成博弈关系。运用博弈论原理分析海事机关与船方在海事行政检查中的行为和动机,以便实现更为人性化、合理化的海事长效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5.
邓妮雅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2(5):19-22
关键日期指一个时段的最后结点。在此时段内,争端有关的所有实质性事实已经发生,同时这个时期之后双方的行为已经不能够再影响到这个争端。关键日期这一概念是国际司法机构从处理领土主权争端案件发展而来的,但在海域划界问题中并未得到充分的论证。由于海洋权利不同于领土主权的属性及中国主张在海洋权利方面的模糊性,决定了在南海海域划界争端中关键日期是难以确立的。我们应将岛礁主权争端与海域划界争端分开考量,明确九段线的法律立场,制定自己的海域划界方案,同时也应加强南海共同开发方案的研究,以合作促进划界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
周后春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9):41-44,92
船舶物权法律适用规则有规定在《海商法》与《国际私法》中两种立法模式。船舶物权法律适用规则有的国家采取统一制,有的国家采取分割制。中国立法应当将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规定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并修改现有立法的相关规定,对船舶所有权、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作出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李璐玲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21-25
就船舶优先权法律适用问题,我国学者中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反对法院地法、赞同船旗国法的观点。法院地法固然有其缺陷,但更多的所谓弊端是学者杞人忧天。由于方便旗船的盛行和船旗变更两大问题及其他相关考虑,船旗国法不宜成为船舶优先权的准据法。若不能在法律修改中客观而精细地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维持法院地法规则比改弦更张为船旗国法规则更适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