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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食品安全法》的产品责任规定是社会转型期食品安全事故高发背景下的产物,对于缘起于《民法通则》、历经《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我国以往产品责任立法有诸多突破,在其之后《侵权责任法》又有了新的发展。这使得在产品责任个案中可能会产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如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冲突、损害赔偿范围规定的冲突。解决这些冲突,首先要依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确定适用的法律规则;其次,可依据《立法法》第83条规定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冲突规则确定具体适用的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2.
现有的产品责任法律适用规则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中国在国际交往和国际贸易过程中的需求。当前,中国还没有对有关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作出专门规定。应当从实体法与冲突法两个角度完善涉外产品责任法律,并为适时加入1972年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做多方面的准备。  相似文献   

3.
“超市购物”不仅体现为一种消费关系 ,而且更应体现为一种合同关系。对“超市购物”中的合同关系及其合同规则的分析和适用 ,可以弥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法律适用方面规定上的不足 ,丰富和完善超市经营的法律治理结构 ,实现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公平保护。适用合同法律制度调整“超市购物”中的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合同责任同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调整“超市购物”中的消费关系所产生的侵权责任在具体案件中存在冲突 ,冲突协调的规则是 :“由消费者选择具体的责任方式”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  相似文献   

4.
为了解决各国产品责任的立法冲突,运用对比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各国产品责任冲突法的新发展及我国相关立法的不足。结果表明:我国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立法体例不尽合理,具体的冲突规则也有不少缺陷,因此,要完善侵权行为地的确认规则,引入新的法律适用原则,适当扩大外国法的适用范围,以完善中国现有的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中,虽然承认限制竞争行为的“影响”是判断反垄断法能否域外适用的基本依据,但却未将其作为确定涉外垄断侵权责任准据法的连结点,从而导致了反垄断法本身的适用和相应民事救济手段法律适用相割裂,甚至相矛盾等问题,不利于我国反垄断法立法目的实现和有效执行。以华为与美国交互数字之间垄断纠纷案件为背景,通过对比欧盟反垄断法及欧盟有关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的相关规定,论证了我国将影响原则作为涉外垄断侵权责任法律适用的冲突规则必要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6.
在涉外产品责任冲突规范的连接因素上,国际条约与我国国际私法立法都出现了引人瞩目的新发展。在对弱者利益的倾斜保护、意思自治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调和、当事人属人法的立场抉择、强制性规定的优先适用等方面,我国充分借鉴欧盟《罗马条例Ⅱ》及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的法理命脉。在当下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设定产品责任准据法的前提下,须在具体个案基础上反思中国国际私法视角下的产品责任侵权问题。  相似文献   

7.
WTO体制中的食品安全争端可能适用的法律规则包括GATY、《TBT协定》和《SPS协定》。虽然上述协定都可能适用于食品安全争端,但在具体案件中,则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选择规则,但也并非没有例外。在最近的澳大利亚苹果案和美国禽肉措施案中,由于系争措施的技术性质,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适用了《sPs协定》予以规范。从长期来看,《sPs协定》适用于食品安全争端会成为趋势。  相似文献   

8.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适用法》)颁布,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适用法》第2条第1款“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为涉外民商事特别法的适用提供了准入性依据,而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解决了《适用法》与强行法适用上的冲突。该条规定首次出现在我国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法中,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9.
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原则评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产品责任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在国际经济贸易一体化的今天越来越呈现出重要性,而跨国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也随之成为一个热点问题。结合国际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特殊性,根据冲突法一般理论,比较和分析国际上针对国际产品责任案件的各种法律适用学说和实践,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各国需要针对产品责任适用专门的冲突规则,将侵权行为地原则和最重要联系原则结合起来,作为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  相似文献   

10.
产品责任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在国际经济贸易一体化的今天越来越呈现出重要性,而跨国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也随之成为一个热点问题。结合国际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特殊性,根据冲突法一般理论,比较和分析国际上针对国际产品责任案件的各种法律适用学说和实践,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各国需要针对产品责任适用专门的冲突规则,将侵权行为地原则和最重要联系原则结合起来,作为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问题是行政审判的核心和关键,涉及到司法权与立法权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带有司法审查的性质。《立法法》对法律适用规则的明确规定,为人民法院正确处理各种法律法规冲突提供了统一的法定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在修改时完全可以取消现行第52条和53条的规定,而改为直接依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毋庸再行区分是法律法规还是规章从而决定是"依据"还是"参照",而可以直接根据《立法法》的规定选择合宪合法的法律规范来进行裁判。  相似文献   

12.
在WTO框架下规范补贴问题的有适用所有货物贸易的一般补贴规则——《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以及专门规范农业补贴问题的《农业协议》。在涉及农业补贴的具体法律适用上,根据累加适用原则,在农业补贴问题上同样要适用一般补贴规则。然而累加适用,一般补贴规则和《农业协议》会产生冲突,此时根据有效解释原则、《农业协议》第21.1条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农业协议》应该优先于一般补贴规则适用。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原则的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法院处理的有关涉外产品责任案件中 ,依据《民法通则》确定的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原则 ,结果大都导致我国法律为唯一准据法。但因为我国产品责任立法的技术因素 ,却造成了我国消费者在涉外产品责任诉讼中的弱势法律地位 ,从而诱发国外投机商的市场投机和歧视行为。要遏制因法律适用原则所导致的这一现象的发生 ,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产品责任案件中应该采取更为灵活的法律适用原则。  相似文献   

14.
船舶物权法律适用规则有规定在《海商法》与《国际私法》中两种立法模式。船舶物权法律适用规则有的国家采取统一制,有的国家采取分割制。中国立法应当将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规定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并修改现有立法的相关规定,对船舶所有权、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作出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没有对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因此仍应根据《海商法》的规定来确定船舶物权的准据法。然而,《海商法》中相关的冲突规则已渐显陈旧,很多条文已经不能为现实的纠纷提供指引。本文结合新法的指导思想及国内的司法实践,对船舶所有权、留置权、以及各担保物权受偿顺序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南都学坛》2021,(1):75-84
新法优于旧法,是《立法法》规定的法律冲突解决规则,法的清理也是解决法律规范之间不一致的重要方式。抽象的冲突解决规则缺乏权威具体的解释,"包裹立法"式法的清理批量更新旧法,给理解和适用冲突规则带来了困扰,司法审判中已出现冲突规则理解不一致的现象。理解"新法优于旧法"规则的难点,在于对"同一机关""制定""规定""新法""旧法"等要素的规范含义认识不清。法的清理、修改对"新法"的认定产生不同影响,具体表现为"部分新法说"与"全部新法说"之分。"部分新法说"认为只有经过清理修改的条款是"新法",其他条款仍为"旧法",这一理解更符合法治原则,为司法机关明确裁判适用的法律条款提供规范指引,也给立法机制和立法技术提出了更多要求。  相似文献   

17.
《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1973年制订)是国际上为统一产品责任法律适用而进行的首次尝试,通过采用统一的法律适用原则来调整国际交往中发生的大量涉外产品责任案件中的法律冲突问题,代表着当前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立法的基本趋势,对于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现阶段主要应该大力加强国内立法,制定有关涉外产品责任问题的专门法规。我国加入该项公约之时,应是各个方面的条件均为成熟之时  相似文献   

18.
我国加入《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可行性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1973年制订)是国际上为统一产品责任法律适用而进行的首次尝试,通过采用统一的法律适用原则来调整国际交住中发生的大量涉外产品责任案件中的法律冲突问题,代表着当前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立法的基本趋势,对于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现阶段主要应该大力加强国内立法,制定有关涉外产品责任问题的专门法规。我国加入该项公约之时,应是各个方面的条件均为成熟之时。  相似文献   

19.
国际商事合同中法律选择条款体现了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合意,该条款具有效力上以及权利来源上的独立性。法院地冲突规则允许当事人选择侵权责任准据法时,如果国际商事合同不涉及公共利益,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不违反法院地绝对优先强制性规则的条件下,除非当事人在法律选择条款中明确规定准据法不能适用于侵权责任,该条款确定的准据法能够扩张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侵权责任。当法院地冲突规则不允许当事人选择侵权责任准据法时,在侵权责任与国际商事合同存在密切联系或者出现责任竞合时,法律选择条款确定的准据法可以调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侵权责任。法律选择条款既不以权利为内容,也不以利益为内容,该条款不能通过利他合同适用于合同外第三人。如果选择了准据法的国际商事合同与其他未选择准据法的国际商事合同具有密切联系,通过最密切联系原则,法律选择条款确定的准据法可以扩张适用于其他合同,进而适用于合同外第三人。  相似文献   

20.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充分考虑了对人权的保护,在保护弱势群体、法律选择的意思自治、人格权的保护及在婚姻和继承领域规定选择性冲突规范等方面都体现了保护人权的价值取向,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些涉及人权保护的法律适用规则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有些规定则不能充分保障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人权。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要通过直接适用的法、公共秩序保留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对人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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