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依据《村委会组织法》,并根据几年来农村民主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福建省对现有的《实施办法》和《选举办法》进行规范与完善.一是确定选民登记日。规定选民登记日必须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之前。二是界定选民。凡是有选民资格的村民部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户籍挂在本村或选民登记日后迁入的。不予登记;结婚后居住在配偶所在村,选民登记前户籍未迁入本村的.予以登记三是界定外出选民。选民登记日前,因故离对本县、,市的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通知其口村参加选举,在开箱计票前未能回村参…  相似文献   

2.
走调的村委会选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87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弹指一挥间,10年过去了,广大农民依据这部法律,选举自己的“当家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为中国农村民主政治写下了浓彩的一笔。在此基础上,九届全国人大于98年11月4日通过了修改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应该说,广大农民正依据这部法律,依法选举出自己的“当家人”,民主选举“村官”,成了中国乡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然而,由于法制意识淡薄等原因,村委会选举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些走“调”的选举是──“贿赂式”选举这种选举,被选举人以金钱为钓…  相似文献   

3.
村委会选举中选民的公共冷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雷洪  胡涛 《社会》2003,(6):6-8
主题报告 从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来,村委会选举制度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为我国农村选民提供了更多、更直接的公共参与机会,其中选举参与是最为重要的参与形式。因此,我国村委会选举中农村选民的选举参与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学者们对农村居民参与村委会选举活动的现状、参与具体选举活动的影响因素、农村居民在村委会选举中的心态和行为倾向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并形成了  相似文献   

4.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它是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但必须接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是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制订的方针、政策的桥梁和纽带。根据《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委员若干名,经村民采取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直接选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江苏省高邮市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工作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目前,全市村务管理出现良性运转的好兆头,涌现出44个村民自治示范村。1990年以来,这个市始终把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稳定基层、发展农业的大事来抓,专门下发“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作意见”,成立村民自治工作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农村干部群  相似文献   

6.
提起“居民自治”,也许有人会想到我国农村的村民自治或城市居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其实,这里所说的居民自治,与我国的村民自治或居民自治虽有近似之处,却有重要区别。日本的所谓“居民自治”,是地方自治制度的两个构成要素之一,具有其特定的含义和运...  相似文献   

7.
张勇 《社会》2004,(6):26-29
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 农民自发地组织了村民委员会这样一种顺 应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以实施农村基层组织管理。而村委会建立的基础就是有全体村民参与的基层组织选举。妇女作为农村社会的“半边天”,同样需要充分尊重和行使选举权利,并履行选举义务。同时,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情况也是衡量我国妇女地位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因此,如实了解农村妇女在新时期村民自治中的参与情况及其制约因素,以针对性地采取积极措施,将会有利于提高农村妇女的政治素质,促进妇女参与基层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从而进一步地推动农村乃至整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  相似文献   

8.
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殊荣的山西省临猗县,在去冬今春的全县农村支部、村委会同时换届中,率先在支部中推行“两票制”、先由村民代表或村民户对支部提名的候选人投民意测评票,再由全体党员投选举票;村委会换后推行了“两会制”,先由全体村民或户代表推荐候选人,再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当家人”。“两票制”和“两会制”的普遍推行、使全县的“两委”建设更加民主化,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村民意志。全县35万选民积极投身到这一声势浩大的民主实践活动中,选民参选率高达95%,一次选举成功率达90%以上。通过民主选举,“两…  相似文献   

9.
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做好村委会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组织选举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介绍侯选人的情况,由侯选人发表治村演说,并回答村民的询问。”对这一规定,人们认识不一。有的认为搞不搞竞选演说无所谓;有的认为搞竞选演说弊多利少;有的认为对正式侯选人的宣传介绍活动,应主要是组织介绍,不搞或少搞自我介绍等等。结合本地换届选举实际,笔者认为,这一规定非常必要。我们应在思想上认真领会,加深理解,…  相似文献   

10.
《村委会组织法》正式颁布不久,山东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就在全省大地如火如茶拉铺开。根据刚颁布的《村委会组织法》,这次换届选举与往届相比的重要区别是,将属于选民的权利一点不留地还给选民,选民不受任何限制直接选举当家人,是名符其实的“直选”。“直选”成了今年山立农村的热点、焦点。兴奋点。我们几位老师在全省范围内从事了两个多月的换届选举骨干培训工作,可见所闻,令人感慨不已:选材官从未像今天如此牵动着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广大农民及社会各界的心;在此,采撷村官选举一。二。三。四,以飨读者。一办大*自…  相似文献   

11.
为了广泛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的意见,笔者最近与办公室的同志一起同一些乡镇党政领导和村民委员会主任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和探讨,感到村民委员会要依法实行自治,还面临着一系列的困惑,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困惑之一:村党支部仍实行“一元化”领导,村民委员会怎好行使村民自治组织的职权?不少村主任反映:现在村里仍是党支部书记“当家”,什么事乡镇党委都要村支书“总负责”,因此村支书几乎包揽了村委会的全部工作,个别村的财务批核权也都由村支书统揽起来。由于仍实…  相似文献   

12.
张显伟 《创新》2011,5(1):80-82,127
现行法律对村委会选举中选民资格纠纷案件的解决尚缺乏明确的法律途径,实践中可资利用的纠纷解决机制大致有人民调解、行政救济、权力机关救济及司法救济几种。实际上,这几种纠纷解决途径均存有制度困境和运行障碍,并不能契合村民自治制度本质属性,均非有效、理性的针对村委会选举中选民资格纠纷案件的解决机制。清醒剖析现行纠纷解决机制之制度困境和运行障碍是实现制度创新的急切诉求。  相似文献   

13.
社区选举:在政治冷漠与高投票率之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熊易寒 《社会》2008,28(3):180-204
本文试图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选民普遍冷漠的情况下,居委会换届选举依然实现了非常高的投票率?通过对上海市2006年社区选举的考察,我们发现高投票率与一人多票是分不开的。一方面,家庭而非个人是最基本的投票单位,通常一个家庭只有一名成员亲自投票;另一方面,无限制的委托投票赋予了社区积极分子事实上的“复票权”。这种局面实际上是政府、党总支/居委会、积极分子和选民共谋的结果。与村民自治相比,城市社区选举之所以缺乏活力,关键在于村委会选举以分配性利益为基础,需要选出“当家人”;而居委会选举以维持性利益为基础,只要选出“守夜人”。居民的政治冷漠实际上是由社区的利益结构所决定的,而社区选举的制度安排又进一步强化了人们的冷漠。  相似文献   

14.
选举的效力即选举的有效、无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之规定较少,尤其是关于无效的认定主体和程序的规定更是缺乏,以致产生争议后纠纷难以得到解决,为此,一些地方把乡级政府作为无效的确认主体,或在实际上由民政部门进行确认,而这又显得法律依据不足。根据自治的原理和组织法的规定,选举的有效和无效均应由选举委员会确认,相关利害关系人不服可诉至法院,最终由法院裁决并确认其效力。  相似文献   

15.
201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自治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重新修订,这为2001年颁布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提出了完善配套的要求,为了提高《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地方立法生命力,有必要立足广西农村基层自治实践,参照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其进行地方立法的完善思考。  相似文献   

16.
4月28日,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街道余家垅社区选举大会中心会场里气球高挂,彩旗飘扬,大会会标与各类宣传标语交相辉映,签证发票处、秘密写票间、代写处、半透明票箱井然有序,气氛庄重喜庆。余家垅社区2667位选民将在今天通过一人一票的布式直接选举出自己社区的“当家人”。社区自治是社区民上进程的一项大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城市社区居委会一般可采取“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  相似文献   

17.
中国选举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公正评价机制、竞争激励机制、监督救济机制。选举制度的改革将会是渐进的,不会出现过于激烈的变革。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改革的重点是强化选举权的平等性,改进代表名额分配办法、选民登记办法等,不仅实行一人一票,而且保证每一票都有大体相等的价值;增强选举与选民的利益联系,逐步采取以居住地为主划分选区,提高选民参加选举的热情和积极性;扩大候选人宣传介绍渠道,建立非对抗式竞争机制;推行“两票制”选举基层领导人员,逐步扩大直接选举范围;提高选举的透明度,建立选举观察员制度,强化司法对选举的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18.
论村民自治背景下党组织与自治组织的协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论村民自治背景下党组织与自治组织的协调徐勇自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村民自治便成为中国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机制之一。而这一机制的有效运作则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历史沿续并居主导地位的党组织和直接民主基础上产生的村民自治...  相似文献   

19.
在一个居民住宅小区,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广大业主,维护业主利益的一个自治组织。2003年9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切权利归业主大会,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监督其工作”,“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该主动指导有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楼盘成立业委会。”同时,建设部颁布了《业主大会规程》,对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有关事项作了规范。规定:“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开发商)是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组织者,如果在选举过程中,业主不主动参与、不积极监督,那么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很可能是一个“亲开发商”的业主委员会,最终导致业主利益与权利的丧失。居民在选举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形成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信息对称相当有必要。新形势下,居委会是居民的一个自治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只能加以协调与指导,没有决定事务的权利。居委会可以督导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过程,发动居民的有效参与,保障住宅小区居民的利益。下面一文就在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如何保障全体业主的参与提出建议,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20.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新一轮村委会换届选举将于2001年冬至2002年春展开。换届选举中,民政部门对几个重要问题的正确把握,对于换届选举的成功至关重要。 一、关于搞好同组织部门的配合问题 村委会是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自治,离开党的领导,村民自治就没有保障,农村也难以实现真正的民主。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是“四民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其余民主的前提和基础,直接选举能否落到实处,关系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