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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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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违法性是指对权利造成侵害或者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对权利以外法律所保护的利益造成侵害,且无阻却事由。违法性是侵权的本质属性,也是环境侵权的独立构成要件。我国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认定标准经历了从形式违法到实质违法再到一般性实质违法的转变过程。对环境侵权违法性的认定,实证法规定适用形式违法认定标准的,依形式违法进行认定;实证法未规定适用形式违法认定标准的,依实质违法进行认定。环境噪声污染侵权责任、放射性污染侵权责任以及惩罚性环境侵权赔偿责任的违法性依据形式违法认定。侵害权利的环境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依结果违法进行认定;侵害权利外法律所保护的利益的环境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依行为违法进行认定。除实证法规定超标排放为唯一形式违法情形外,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一法律事实不是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的阻却事由。  相似文献   

2.
侵权行为迄今为止没有统一的概念。大陆法系界定侵权行为往往与侵权责任相关联,英美法系则侧重于与违约行为的区别。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并不一定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成立的要件不同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能以过错、损害事实对侵权行为作出定义。侵权行为的本质要件就在于行为的违法性:违I法|}生的认定以行为人是否违反法定义务为依据,使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区分开来;而违法性的内容是行为人侵害他人受法律保护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又使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区分开臬。  相似文献   

3.
环境共同侵权行为是现代社会特有的社会性权益侵害现象,其民事责任在构成要件、责任承担上与传统共同侵权差异明显.客观说应成为现阶段我国环境共同便权责任制度的理论基础.为兼顾侵权人和受害人利益的平衡,我国应构建以连带责任为主、其他责任方式为辅的环境共同侵权责任体系以及共同侵权责任分担制度.  相似文献   

4.
行为违法判断能够助力识别信息处理者之行为是否侵入个人信息权益的侵权责任保护范围,对于权益侵害要件认定具有工具性价值。为保障该工具性价值发挥,应建立权益侵害要件双阶层认定机制,以行为规范与信息自决保障的关系为标准,类型化个人信息保护行为规范,确定违法违规行为与信息自决贬损之间的关联状态;个案中,法院需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利益权衡,即权衡信息主体人格尊严或人格自由是否因信息自决受到妨碍而遭受信息处理不合比例侵害。个人信息侵权证据偏在会引发信息主体就行为违法所涉侵权事实的证明障碍,行为违法对于主客观构成要件认定具有双重作用,就该事实的证明构成裁判证明评价重心并可能导致证明评价障碍。对此,应在立法框定的证明责任分配方案下,根据案情在客观构成要件认定环节对高度可能的心证程度从低把握,减轻信息主体的证明负担。  相似文献   

5.
国债回购挪用行为是加害人盗用权利人的债券、客户保证金进行融资操作获得利益或者利用权利人的债券进行虚假国债回购而套取资金操作,侵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国债不当行为。国债回购交易中的证券公司、登记结算公司、客户等都可能实施该类侵权行为。对国债回购挪用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应该包括行为主体违法的加害行为要件、损害后果、国债回购挪用行为和损失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过错四个方面。国债回购挪用行为造成损害的法律责任制度设计要贯彻投资人权利保护原则,国家在制度设计方面要公平合理,避免制度性侵权。  相似文献   

6.
论环境民事责任法律构成的社会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立法中关于环境民事责任的法律构成要件呈现简单化的特点,立法的思路将法律事实狭窄化,仅考虑主观因素和排放物质的危险程度,对各类污染行为均适用无过失责任,在此前提下只考虑排放物质的危险程度,以此作为是否构成违法这一客观要件的依据。外国的立法和实践所体现的法律构成则由多个法律事实构成,许多国家通过立法或者判例肯认加害人有无营业许可证、选址是否合理、加害行为是否违反公法要求、加害行为侵害的利益特征、先后住关系、排放物质的性质等因素对归责原则、责任形式和范围的影响。我国应该洞察环境法律发展的趋势,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两方面促进环境民事责任法律构成的社会化。  相似文献   

7.
以一个因素作为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划分标准的"单纯构成要件说"、"归责原则说"、"一般条款说"和"责任主体说",均存在不足。而无论是非单纯构成要件说,还是多元化标准说,实质上都不过是上述学说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加,其都存在"多标准划分"的逻辑错误。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宜以证明责任的特殊性作为划分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的标准,即凡是由权利人对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加害人过错等侵权责任四个构成要件事实存在承担证明责任的侵权责任,属于一般侵权责任;凡其证明责任与这样证明责任不同的侵权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8.
陈晓卉 《理论界》2005,(9):87-88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过错、共同危险行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特殊的共同侵权等。在数人侵权需要承担共同责任的情况下,责任承担的方式主要有连带责任、按份责任和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9.
违法性反映出法秩序对于损害事故能否获得赔偿的选择性倾向,在本质上成为侵权法为民事主体设定的行为标准。我国过错侵权责任三要件说与四要件说争论的焦点在于违法性能否成为过错责任成立的构成要件。由于法律传统、司法体制与思维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两大法系过错侵权责任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形成显性与隐性两种不同的规则违反确认模式,不同模式的形成往往取决于具有地方性的差异化背景因素。在侵权法中引入违反"注意义务"规则,表面上克服了因承认违法性而导致的理论困境,但"注意义务"自身的模糊性和变动性也使侵权责任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在我国侵权法受到大陆法系私法理论与法律制度深刻影响且侵权立法未对违法性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通过司法途径对违法的类型加以规定,进而构建"广义的、显性规则违反确认模式"。  相似文献   

10.
林承铎 《社会科学》2012,(3):98-104
从一般条款的争论着手,对比中德侵权法一般条款的立法模式、所保护权益范围、侵权责任的过错和违法性要件,可知中国侵权法所设立的大小搭配的一般条款模式所保护的民事权益过于宽泛,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发展,故在法律使用上应借鉴德国的模式作目的性限缩。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上也可借鉴德国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归责原则是判断侵权责任构成的基础,此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也不例外.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因其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而异:于损害赔偿责任,应采过错推定原则;于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的情形,则应实行无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12.
《江西社会科学》2014,(12):181-186
在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中是否采纳独立的违法性主要是法律技术上的差异,亦即在具体案件中的思维模式以及通过何种方式落实法律政策。是否采纳违法性要件一方面牵涉到具体司法过程中法官以何种思路、提供怎么样的论证来支撑其判决理由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会对一国的法律规范产生体系效应。根据我国的民事责任体系的特点,违法性要件可以将通常应属于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所保护的利益与侵权责任所保护的权益进行一定的区隔,比三要件说以过错吸收违法性,更能适应我国的现有制度,因而应当采纳独立的违法性要件。  相似文献   

13.
配偶权是绝对权,具有排他性,可以成为第三人侵权行为的客体。“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具体表现为重婚行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同居或通奸的行为,其民事责任构成应同时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故意四个构成要件。在归责原则上,应将“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视为特殊的侵权行为,采用过错推定原则。由于侵权行为的主体具有双重性,即“第三者”的行为必须与有配偶者的行为相结合,才能构成侵害配偶权的共同侵权主体,因而,应由“第三者”和有配偶者对受害配偶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4.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权益可作为民事权益受到侵权责任的保护,无论其被理解为民事权利抑或民事利益,对其侵权责任构成并不产生影响。由于个人信息中的部分内容同时也属于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具体人格权的保护对象,个人信息权益和具体人格权不可避免地会发生重叠保护。其中对于私密信息的保护应优先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为最大程度化解立法上的冲突,应降低信息主体对过错要件的证明标准,而对于肖像、姓名等个人信息的保护,则产生请求权竞合,信息主体可择一主张。个人信息侵害具备筛选受保护法益的功能,与损害有区分的必要。无论个人信息是否被非法利用,都可能产生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的既有人身或财产权益的损害与个人信息权益自身被侵害而产生的损害应当各自获得单独赔偿。  相似文献   

15.
《民法典》突破传统隐私权理论的局限,对隐私权进行了首次界定,并且通过第1033条,列举隐私侵害的具体行为,却未对相关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做进一步说明.以《民法典》隐私权条款和侵权责任编的一般规定为背景,结合域外法上相关领域的既有经验,探究以"社会规范"和"比例原则"共同构成我国隐私权的特殊侵权判定标准,能为隐私权在司法实践上的精准适用和隐私侵权责任体系的完整构建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6.
父母侵害胎儿健康权益的问题在现实中往往被忽视。原因在于,很多人习惯于把亲子伦理放在第一位,似乎追究生父母的侵权责任属于大逆不道。其实,保护胎儿免于遭受父母侵害具有必要性与迫切性。侵害胎儿健康权益的侵权主体的应当限定为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且由于重大过错而侵害胎儿健康权益的生父或生母。由于在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及侵权后果方面具有特殊性,父母侵害胎儿健康权益侵权责任体系的构建应考虑相应的特殊因素。  相似文献   

17.
过度医疗侵权责任构成须具备存在违法过度医疗行为、造成患者严重医疗损害、过度医疗行为与医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方存在过错四个要件.过度医疗侵权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进行归责,并应适用全面赔偿原则.并且,《侵权责任法》将过度医疗的范围仅局限在“实施不必要的检查”不足以充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立法上应进一步做出扩充解释.  相似文献   

18.
新闻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类型,在构成要件上尤其特殊性。对其构成要件的分析探讨,对如何处理此类侵权纠纷、合理的平衡新闻自由与受害者的一般民事权利的关系,意义甚大。基于此目的,本文从民法中的一般侵权构成要件理论出发,针对新闻侵权这一特殊类型,分别探讨其在侵权损害事实、新闻侵权行为违法性、新闻侵权因果关系以及新闻侵权中的主观过错等要件上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9.
环境侵权严重威胁和侵害人们的人身与财产权益.侵权责任法的出台,虽然完善了我国的环境责任条款,对环境纠纷的解决和受害人权益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国现行环境侵权立法,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基于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环境侵权的现状,我国环境侵权立法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刘承韪  刘磊 《广东社会科学》2022,(3):235-246+288
在私密信息的侵权责任构成上,隐私权保护规则适用的是过错责任,个人信息保护规则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第1034条第3款确立的私密信息隐私权保护优先规则导致两种保护规则在侵权责任构成的过错要件上存在冲突。由于限缩适用《民法典》第1034条第3款前半句或《个人信息保护法》适用范围均难以彻底化解这种冲突,不妨考虑隐私权保护规则优先性的缓和化方案:隐私权保护规则下私密信息的侵权责任构成,应降低信息主体对过错要件的证明标准,这可通过事实推定规则确定侵权事实及个人信息处理者在此基础上是否违反成文法义务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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