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0 毫秒
1.
刑罚理论是与犯罪理论紧密相连的,对刑罚的科学认识是以对犯罪的科学认识为前提并共同发展的.以对犯罪与刑罚关系的历史科学认识为依据,科学的刑罚认识应当是惩罚犯罪与预防犯罪的有机统一.为了控制犯罪率的上升,刑罚应当以预防犯罪为目的;为了实现刑罚的正义以及满足人们感情的需求,刑罚也应以惩罚犯罪为目的.预防犯罪是刑罚的首要目的,同时要受到惩罚犯罪目的的限制.  相似文献   

2.
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之对峙及调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相互对峙,勾勒了刑罚理论中风格迥异的两大景观。报应主义强调刑罚的施加在于已然之罪的报应;目的主义强调刑罚的施加在于未然之罪的预防。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各执一词,难免片面,于是折衷主义崛起。折衷主义认为刑罚的目的既在于报应犯罪,又在于预防犯罪、保护社会。其实,报应与预防是相互兼容统一的。报应构成刑罚的基底,在此基础上刑罚也应当考虑积极的一般预防和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在刑事活动的不同阶段,报应与预防又各有不同的侧重。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刑罚陷入了某种困境。具体而言,其一,刑罚设置轻重失衡,名为轻重有度、宽严相济,实为多重少轻、重罚愈烈;其二,刑罚效用不当夸大,刑罚实际效用与国民心中的期待效用之间尚有距离;其三,刑罚结果信任危机,裁判结果屡遭质疑。出现如此困境的缘由在于刑罚目的混乱导致刑罚设置轻重失衡,功能不明导致刑罚效用受损,而判罚机械、说理不足导致刑罚结果难以获信。对此,应当重新明确刑罚目的;合理认识刑罚功能;以公正为价值目标,克服判罚机械、说理不足的弊病。  相似文献   

4.
陕甘宁边区刑罚的最终目的是预防犯罪,针对此目的的实现,边区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刑事立法上,围绕刑罚目的、结合实际调整刑罚体系,规定轻缓的刑罚制度;刑事司法上,坚持刑罚适用平等原则,推行刑事调解制度;刑罚执行上,尊重犯人人格,强调对犯人的感化教育,注重培养犯人的劳动技能。这些经验对于我们如何通过完善刑罚立法、正确适用和执行刑罚来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5.
古老而又常新的刑罚目的论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刑罚的其他全部问题。本文借鉴刑事法治和民权刑法理论,从应然角度分析当下中国的刑罚目的,提出可以采取“蕴涵式复合刑罚目的”,即“高扬刑法保障人权之旗帜”与“防卫社会免于犯罪之侵害”并重的蕴涵式复合刑罚目的。  相似文献   

6.
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未成年人犯罪中“未成年人”的界定相同,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种类也大多相同。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之差异表现为:未成年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范围不同,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种类有一些不同;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量刑制度不同;在个别犯罪上对未成年人设置的刑罚不同等。通过比较得出对完善我国大陆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的启示是:调整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人的刑事责任范围,在刑法中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无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增设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别量刑制度等。  相似文献   

7.
刑罚作为抗制犯罪的有效手段和武器,在预防、遏制、惩罚犯罪方面表现出了积极的作用,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然而,刑罚在另一方面,也给社会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为了更全面、深刻地认识刑罚的价值,充分、有效地发挥刑罚的正价值,实现刑罚的目的,有必要对刑罚的负价值与非价值进行重点探讨.  相似文献   

8.
论刑罚的局限性及其补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我国惩贪的历史中可以透视到刑罚本身有不可克服或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其表现为:适用时间上的滞后性,刑罚的惩罚性,刑罚的不能自行性。提出刑罚的局限性并非否定刑罚的作用,相反提出问题的目的在于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补正刑罚局限的方法可从局限本身寻找。即以综合治理弥补刑罚滞后性的欠缺;坚持刑罚的必罚原则,及时原则,加强其预防犯罪的功能;提高法官素质,准确执法,罚当其罪。  相似文献   

9.
杜文俊  陈超 《学术月刊》2023,(1):95-109
定罪免刑意味着对行为人仅宣告有罪,但并不实际予以刑罚处罚。我国定罪免刑机制适用需满足“犯罪情节轻微”且“不需要判处刑罚”,即社会危险性与人身危险性并重的条件,而双重条件的限制以及实体标准的模糊性导致实践中对个案中行为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严重后果情节认定标准不一裁判结果各异。将行为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严重后果(自然惩罚)作为刑罚宽恕事由在域外立法及司法中有较为成熟的实践,并且将之纳入定罪免刑机制具有刑事政策与刑罚理论的正当依据。自然惩罚引入定罪免刑机制的本土化建构,在实体层面上对行为人遭受的严重后果内涵予以合理界定,同时从刑度和程度方面对自然惩罚免刑规则适用进行双重制约;在程序层面上以公共利益考量划分酌定不起诉与定罪免刑判决之间界限,凸显自然惩罚免刑规则程序出罪的内在价值,从而为自然惩罚案件妥当处理提供明确指引,有效推动个案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司绍寒 《兰州学刊》2007,(10):111-113
对于犯罪,实际上就是要解决报应与预防这两个根本性问题.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出发,如何给罪犯以法律和道义上的报应,如何对犯罪进行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是国家刑事政策的出发点.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分别解决了什么是犯罪、如何追究犯罪、如何认定犯罪的问题.然而如何惩罚、矫治与预防犯罪的问题却非上述法律所能解决.刑事执行法解决的就是如何惩罚、矫治与预防犯罪的问题.根据这一立法目的,不仅应着眼于对有罪之人的惩罚与矫治,更应着眼于对无罪之人的预防与矫治.所以刑事执行法不仅应包括刑罚的执行,还应包括保安处分的执行,刑事保全措施的执行.明确刑事执行法立法目的、调整范围后,辅之以刑事执行权的改革,相信我国会制定出一部体系严密、分工合理、经世致用、领先于世界的刑事执行法典.  相似文献   

11.
刘婵秀 《兰州学刊》2011,(2):125-128
公诉分流源起于刑事诉讼实践对司法资源紧缺的被动回应。现今,规范功能虚化、控制犯罪能力不足、实体正义缺失、自发分流尝试的期待等问题所引发的对普通程序功能局限的反思以及刑事理论、司法实践中经由非刑罚化与刑罚个别化所表征的刑罚目的转换日益凸现出来的刑罚正当性、科学性,也在不同层面上赋予了公诉分流更深刻的内涵。  相似文献   

12.
当前,刑罚目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已经不仅是一种理论需要,更成为一种立法现实.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刑罚目的体系的重构与整合就成为了难题.现今西方已经发展出了报应限制理论、预防限制理论以及阶段区分理论等三大整合范式.面对纷繁复杂的理论争论,基于刑罚目的体系的同一性与个殊性要求,可以对刑罚目的体系尝试一种"阶段优先"的理论整合模式.以此实现多元化刑罚目的体系的内部和谐.  相似文献   

13.
对刑罚意义的不同理解以及对刑罚目的的不同追求直接决定着刑事制裁方式的选择。刑罚的目的是通过加重犯罪所需要的成本来制止犯罪,从而得到最佳的刑罚效益。在刑罚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如何选择有效的刑事制裁方式,以最合理、最小量的刑罚成本投入,最大限度获取刑罚效益,始终是一个难题。从刑罚经济分析的角度,研究犯罪与刑罚的关系,有助于实现刑罚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刑事司法活动成本减少、效益增大,进而更好地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  相似文献   

14.
赵秉志  赵书鸿 《江海学刊》2013,(1):132-140,239
传统量刑理论一般认为,量刑活动既应考虑报应又应考虑预防。但德国的实证性研究结论则表明:量刑实践中,刑罚的预防性需求在整个量刑活动中始终处于边缘化位置,量刑仅是一个对行为严重性相关变量进行评价的笼统性和简化性过程。造成德国刑罚预防目的边缘化的原因,既包括实践中实现特殊预防有诸多困难,也包括裁量者对一般预防的考虑明显不足。  相似文献   

15.
刑罚效益是国家动用刑罚自身成本即刑罚的制定、刑罚的实际适用、执行所获得的对罪犯应有的惩罚效果和迫使人们不去或不再犯罪的效果。刑罚效益实现受制于刑罚权实现的三个阶段中,本文在分析刑罚效益实现障碍的基础之上,探讨了障碍消除机制。  相似文献   

16.
刑罚的原始目的在于报复。国家立法设定刑事惩罚措施的原则包括平等报复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功利主义原则。其中平等报复原则是刑事惩罚措施设定的基础性原则,而后受限于人道主义原则,继而受限于功利主义原则。  相似文献   

17.
传统的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都是一元的罪刑关系理论,其立论基础是一元的犯罪观和刑罚观.随着新旧两派观点的逐步融合,对犯罪和刑罚的理解由一元走向二元,这也导致罪刑关系论由一元向二元演进.现代刑法理论中的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都是二元的罪刑关系论,均将报应和特殊预防纳入考量视野.二元的罪刑关系由“巴然之罪—报应”和“未然之罪—特殊预防”两个维度组成.在兼顾报应和特殊预防的前提下,罪刑均衡强调刑罚要与犯罪相对称,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刑罚个别化强调刑罚要与犯罪人的人格状况相适应,是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就两者的关系而言,罪刑均衡是刑罚个别化的上位原则,刑罚个别化是罪刑均衡在刑事司法中的体现.  相似文献   

18.
尹江海 《理论界》2005,(12):18-19
控制犯罪的使命要求刑事制裁的多样化。本文分析了刑罚的社会根据、刑罚理论及我国的刑事立法,探讨性地提出了保安处分的中国化。  相似文献   

19.
郝建设  刘亮 《理论界》2002,(6):66-67
我国刑法在对未成人犯罪适用刑罚的规定上,与成年人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这是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还处在生长发育之中,他们既有容易被影响、被引诱走上犯罪道路的一面,又有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的一面,因此从我国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出发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规定了两条重要原则:一是从宽处罚的原则;二是不适用死刑的原则。以下我们根据这两条原则米分析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的刑罚。 (一)未成年人的犯罪不适用的刑种 我国的刑罚体系,共有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附加刑:罚金,剥  相似文献   

20.
马腾 《南方论刊》2014,(5):48-49
监狱刑罚执行的目的直接影响着监狱制度的制定,影响着监狱社会功能的实现。目前,我国监狱存在组织机构过于简单、人员配属不够合理、服刑人员改造效果有限等问题,这都与监狱刑罚执行目的的不明确有关,本文通过对刑罚执行目的的研究,得出我国监狱刑罚执行的目的应当是改造罪犯的结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