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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病假既是权利也有义务2007年7月,某纺织厂挡车女工李某因手术向单位提交了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该厂同意李某休病假,并按规定发放病假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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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公司具有一年工龄的职工。两个月前,因我出现全身乏力、头痛、耳呜等不适症状,遂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向公司请假3天诊治。近日,当我提出休年休假时,公司虽然同意,但却表示只给予我2天假期,理由是按规定我的年休假为5天,我因病假已休3天,折抵之后只剩2天。请问:公司能拿病假冲抵年休假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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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是一名正在怀孕的女职工。有一段时间保胎住院,并在医生建议下休了病假,也给单位交了病假条,人事处也没有说不同意休假。但现在公司以不认可病假、长期旷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要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在我怀孕前, 公司曾要求签署停薪留职协议,但鉴于部分条款不明,我没有签署。请问,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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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病假期间可以不经单位同意外出旅游吗?近日上海的一起判决对此亮出了红牌。
病假不能用来旅游
2009年11月18日,徐英进入某货运公司工作,月薪为4800元,合同期满又续签至2012年11月17日止。2012年6月,徐英发现有了身孕,断断续续向单位请病假。从徐英病情证明单可见,当年8月22日至29日病假1周,在同年8月31日、10月8日、11月21日、12月24日,医院又分别为徐英开具1个月的病假单。2013年2月下旬,徐英在医院产下一男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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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原是某厂的工人,后来厂里因产销不对路连续4个月拖欠职工工资。在此种情况下,我提出辞职,要求厂里补发工资和支付补偿金,并于第二天就不上班了。而厂方认为我提出辞职应提前30日通知他们,刚提出辞职第二天就离开岗位属于旷工性质,遂以连续旷工为由对我做出除名决定,并拒付经济补偿金。请问,厂里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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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双倍工资案件占到一定的比例,且在部分案件审理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入职一段时间后补订的,且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又要求劳动者将合同订立日期写到入职时,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能以已倒签合同为由免除其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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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是某制冷器械公司员工,1996年1月与该公司签订了10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1年1月20日,徐先生妻子突发急病被人送往医院。徐先生获悉后,急忙去医院看望,从医院打电话向公司请假7天获批准。2001年1月29日公司以徐先生超假两天未写请假条为由,将其开除。徐先生认为,在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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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0年9月,李某突发冠心病被紧急送至医院抢救。经实施手术,李某转危为安,并康复出院。李某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7.2万余元,已交纳4.4万元。出院后,医院方多次向李某催要医疗费2.8万元,均遭拒绝。医院因此而诉至法院。庭审中,李某辩称,在手术前,自己就手术费用问题曾咨询过主治医师,在得到“手术治疗费用最多需要4.4万元”的亲口承诺下,才决定实施手术治疗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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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现年66岁,一直帮人照看超市有些收入。两个月前,我在散步时被李某所驾驶的一辆小车撞伤后,住院治疗49天。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负全部责任。近日,通过协商,李某虽表示愿意按照法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我赔偿全部损失,但对于我提出的误工工资,则以我年过60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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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近日,公司以我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决定将我解聘。我表示同意,但因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每月双倍工资。公司却说,我的书面劳动合同,已经由同我一同入职、与我关系密切的同事李某代签,应当视为彼此存在书面劳动合同。但我并没有授权或委托过任何人代签,因此我多次提出异议,无奈公司却一再置之不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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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始末]李某、张某、王某系广东某电器公司市场营销人员,三人均于2000年12月入职,公司每年均与该三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最近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为2007年12月,合同期限三年,即至2010年12月份止。合同中约定月工资为4500元,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无加班工资。三人作息时间均是早上9时到公司报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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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浙江某私营制衣厂的缝纫工,2004年11月26日生育一对双胞胎后在家休息,2005年1月7日接到厂方通知让我上班。我因双胞胎生育且系难产,身体恢复较慢,没有回厂上班,直到2月底才开始上班。厂方以我违反厂规为由,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了70元。我向厂方提出,生育应享受90天产假,自己并没有违反规定,要求补发所扣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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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一家公司的老总,李某曾是公司的部门负责人。李某在职时,虽然与我出现过诸多矛盾,但基于不敢"犯上",一直忍气吞声。离职后,李某便毫无顾忌且迫不及待地将"苦水"吐了出来,时不时通过微信指责我亏待员工、独裁领导、人品存在问题和私生活不检点等。实在忍无可忍时,我也还过嘴。如今,见李某在时隔半个月后,仍毫无"收手"的迹象,我想以李某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要求法院责令其赔礼道歉,赔偿其名誉损失。但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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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于2007年7月进入珠海工业区一家电子公司,于2007年9月开始同公司签了合同,我在2009年10月时生下小孩,公司给予了三个月的假,现在三个月到期。因我是属于晚育的,我现在向公司申请要再休半个月晚育假,可公司不给休,说公司的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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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4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在天津表示,中国将力争在未来5年内使各类企业都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一年过去了,河南省洛阳市自2008年初开始强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难度之大令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陈守仁直言有崩溃之感。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难道真的只是看起来很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