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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与废的合理性思考 ——从功利主义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邢曼媛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17(10):77-79
当前我国关于死刑的争论,焦点是什么样的论据更有助于驳倒死刑保存论和中国如何实现废除死刑。废除死刑,还是保留死刑,从功利主义的角度作结论不是绝对的。认为死刑是否必要,是对死刑的功利之争;死刑是否正义是死刑存废的人道之争。但无论是功利之争还是人道之争,都能得出针锋相对的两个结论:死刑是必要的,死刑是不必要的;死刑是人道的,死刑是不人道的。随着中国经济越来越发达,人权思想深入民众,生命价值提高,人生观得到一定改变,死刑一定会在中国废除,中国废除死刑的道路是:严格限制———废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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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一直为批准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做积极准备,但死刑制度的去留仍然是国内法与公约相左之焦点,本文就我国死刑制度的历史发展趋势、当前死刑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废除死刑所需的物质条件与人文背景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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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废除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就我国现状而言,废除死刑的诸多条件尚不成熟,死刑的存在仍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我国是世界上规定死刑罪名数量较多的国家,共有70个死刑的罪名。但如此之多的死刑罪名在我国的法律条文中却往往缺乏裁量的具体标准,造成我国死刑适用中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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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和唐宪宗时期一度以诏令的形式宣布废除死刑,这两次废除死刑的目的各不相同,唐玄宗之目的主要是粉饰太平,其一概废除死刑的做法也没能贯彻.唐宪宗在江北地区废除部分死刑的目的,是将死刑犯减死流放到北部边境去戍边,这与秦汉时期的发罪人实边的目的相同.唐宪宗<元和减死敕>具有一些可操作性,当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实行,直到五代后唐时期才停用此敕.唐代两次废除死刑的尝试在中国刑罚制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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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逐步走向废除是大势所趋,但中国现在还不具备立即废除死刑的条件.关于如何创造条件最终废除死刑,越来越多的学者寄希望于死缓制度的扩大适用.笔者认为死缓制度是刑事政策直接导入刑法典的结果,本身缺乏法理基础,具体适用时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理论困惑,更重要的是有放宽死刑判定条件之嫌.死缓制度难当重任.死刑最终废除的正确道路在于真正严格限制死刑的判定条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