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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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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曼莉 《理论界》2009,(7):81-82
"域名"被比作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商标".随着互联网在全球的迅猛发展,域名作为一种在互联网上的地址,已成为一个具有商业价值的标志.因为域名具有商标的属性,有潜在的巨大商机,许多企业都把知名商标注册成域名,而一旦注册则会成为该企业永久地址或企业正式名称,但是域名又不等同于商标.实践中域名与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的法律冲突越来越多.因此,如何在网络环境下依法保护商标,如何调整域名使用者与商标权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已成为网络时代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的又一个新课题.  相似文献   

2.
随着域名的市场价值逐步为社会所认同,带来了域名与其他权利之间的冲突,其中,域名和商标的联系及区别导致两者间的冲突越发严峻。目前可以将域名归入知识产权的范畴进行立法规范,赋予其独立的法律地位,以解决域名与商标的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3.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域名的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前所未有的新课题。域名抢注作为域名纷争的焦点问题,其形成具有深层的原因。在理论上,国外运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进行调整,而在司法实践中也由于立法的不同导致采取保护方式上的差异。我国的相关立法仍不能全面有效地解决该问题,因此我们应正视立法的缺陷,完善已有立法;加紧协调商标主管机关与域名注册机关的关系;明确域名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善域名注册侵权责任立法,提供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4.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域名与商标的冲突也就应运而生,由于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复杂多样,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本文介绍了域名的基本知识,分析了域名与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冲突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的几种对策。  相似文献   

5.
域名权与注册商标在先权的冲突及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互联网将国与国之间的距离不断拉近 ,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建立域名与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对象发生经济交往和进行交流。而与此同时 ,由于域名权与注册商标在先权的权利范围不一样 ,在司法实践中时常出现相互之间的冲突问题 ,诸如大量的域名抢注现象的发生 ,导致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及时保护。因此 ,笔者认为 ,有必要从法理上对域名权与注册商标在先权的冲突进行深入的探讨 ,并提出协调对策。一、域名权与注册商标在先权的法律区分注册商标在先权利 ,通常被认为是在商标注册申请通过核准 ,取得商标专用权之前 ,他人就该商标或该商标的相关…  相似文献   

6.
互联网的域名体系是由最初 IP地址的标识体系逐渐发展成为具有商业意义的标识 ,由此引发的问题颇多。而且域名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域名相关权利界定的困难 ,对域名权利的保护也无法简单套用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域名的法律规制对各国都是一个很新的课题。我国互联网业起步虽晚 ,但发展速度惊人 ,与此同时由域名引发的问题也很快暴露出来。现有的域名法律规范由于缺乏相关立法经验 ,尚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 ,而且随着互联网业的高速发展和域名技术的进步 ,新问题又在不断涌现。有鉴于此 ,一方面应不断吸收借鉴已有的成功经验 ,另一方面要勇于探索 ,完善适应中国互联网发展特色的域名法律监管体制。  相似文献   

7.
域名与商标的纠纷最早产生于1995年左右,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这种纠纷越演越烈,引起各国的深度关注。我国域名纠纷最早产生于1996年下半年到1997年初,比发达国家晚一年左右,到目前有关域名与商标争议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在互联网上纷纷被他人抢先注册为域名,这些纠纷严重地考验着现行的法律体制。  相似文献   

8.
域名与商标的纠纷最早产生于1995年左右,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这种纠纷越演越烈,引起各国的深度关注,我国域名纠纷最早产生于1996年下半年到1997年初,比发达国家晚一年左右,到目前有关域名与商标争议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有一定知度名度的商标在互联网上纷纷被他人抢先注山为域名,这些纠纷严重地考验着现行的法律体制。  相似文献   

9.
论域名保护的制度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因特网在世界范围内的迅猛发展,域名(domainname)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与争论的焦点。域名最初的设计目的是为了方便网络用户之间的信息传递,其基本功能是确定网址、实现计算机的网络化。域名是现代企业的网上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而由此带来的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问题也日益复杂化、多样化。本文拟对域名的法律地位、域名与商标的关系及域名侵权的表现,并探讨我国解决域名法律保护的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10.
域名作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客体,具有全球唯一性和绝对的排他性,与商标同具有标志作用,而且蕴涵商业价值.目前,域名和商标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核准注册,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两种制度之间"缝隙"的存在使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不可避免.对于权利冲突的法律救济,通常采取事前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避免以及诉讼、仲裁等事后补救程序予以协调解决.域名权与商标权冲突的预防制度构建包括设立域名注册续展申请制度、确立域名注册审查制度、规定商标权人的异议期限、合理限制商标权人的权力.  相似文献   

11.
张冬梅 《云梦学刊》2003,24(4):30-31,40
域名应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是一种与商标、专利并列的新型的知识产权,因为其是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完全具备了知识产权的三大基本特征,即地域性、专有性、时间性。域名权作为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其权利内容应该包括人身权、专有使用权、标识权、转让权、许可权。  相似文献   

12.
高校标识是高等学校的无形资产,具有无体性法律特征,属于智力创造成果,可以"类聚"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保护框架内。版权、商标、专利和域名等法律制度分别适用于高校的校名、校标、校徽、域名、校训、校歌、标志性建筑和其他象征物等标志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高校标识构建了一个交叉系统的保护网。单行立法,制定《高等学校标识保护条例》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高校标识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13.
傍名牌行为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依附、攀附他人的知名品牌而不正当地利用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利用域名傍名牌的行为主要有12种表现形式,我国域名法和商标法只能规制一部分利用域名傍名牌的行为.为了防治利用域名傍名牌的行为,当事人要正确理解并执行域名法律规范,名牌所有人要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要切实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完善域名法律制度和商标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4.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传统的民法和知识产权法将面临许多新的课题,而网络域名即是其中一例。网络域名权属于可构成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网络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可使用我国《民法通则》、《不正当竞争法》及《商标法》来调整和解决。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从国网公司和福克斯域名争议一案入手,采取先破后立的方式对域名抢注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探析,阐明了抢注域名行为与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指出前者实质上是一种侵犯商标功能利益的行为。最后回归本案,对其进行小结。  相似文献   

16.
赵伯初  廖鹰 《兰州学刊》2005,(1):184-186
域名作为网络时代的新型资源,属法律上的无主物.在其注册过程中,经常发生与在先商标权相冲突的现象.此时,除驰名商标外,商标权并不能自动延伸到域名领域;对普通注册商标的域名抢注若是没有恶意应予以法律保护,是合法行为.  相似文献   

17.
关海波 《理论界》2010,(11):102-103
市场经济中,商标与企业名称都是具有识别功能的标志。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商标与企业名称的作用更加突出。实践中的商标与企业名称相冲突的现象不仅引起相关受众的混淆,也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的破坏。为此必须加大对相关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本文从冲突产生的原因、侵权行为的法律认定及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三个方面作一阐述。  相似文献   

18.
域名争议主要因域名的注册和使用与受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的传统商业标志之间的冲突而产生。为保障新兴电子商务与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域名争议必须得到及时、妥当的解决。为此,ICANN推出了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CNNIC推出了以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为模式的国内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紧密契合域名争议的特点提供快捷的在线争议解决服务。  相似文献   

19.
淡化行为是一种现代商标侵权。为满足驰名商标发展的内在要求,顺应国际潮流,我国应加强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借鉴各国商标反淡化立法的成功经验,建立比较完善的商标反淡化法律制度,对淡化行为依法打击,从根本上遏制和消灭商标淡化行为。  相似文献   

20.
介绍和分析了独联体成员国《示范互联网调整基准法》的基本原则和调整机制。在互联网管理立法中,我国应当对互联网的管理采取适度原则,尊重互联网建立和发展所依据的原则和规律,注重保障公民和法人使用互联网和获取互联网信息的自由;应当明确国家负有鼓励发展和使用互联网基础设施的义务,并承担保障所有使用者平等获得互联网服务的义务。对通过互联网实施的法律行为,应当按照行为实施时主体所在的地点和时间来确定,并采用地域管辖原则(属地管辖原则)。同时,域名登记机关可以涂销违反本国立法或者他国公共秩序的域名,或者由管理员用于从事本国立法所禁止活动的域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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