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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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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民法的现代化是中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立的一个核心问题。中国民法的现代化包括民法制度文化与民法思想文化现代化两个方面,是对传统民法价值文化的继承和在传统民法制度文化基础上的制度创新。中国民法的现代化在根本上是一次民法文化运动,更重要的是一项思想文化建设。  相似文献   

2.
一、考虑这一“建设” 的五个客观前提 要考虑云南多民族文化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们必须注意如下五大客观前提,它们是我们考虑这一问题的出发点,但它们的根据又是不能在这里加以讨论的。这五大前提是: 1.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的总体性矛盾是社会现代化与社会不发达的矛盾,解决的方向是社会现代化克服社会不发达。这一矛盾及其解决方向以更突出的形态存在于云南各兄弟民族之中,因而,它也  相似文献   

3.
市民社会的构建与民法的基本价值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市民社会的构建与民法价值的生成是从市民社会和民法价值相统一的视角,分析民法的社会基础及价值蕴含,对社会转型期中国市民社会构建与民法价值生成作出初步论证.市民社会理论为民法价值研究拓展了新视野,它引导人们将社会转型期的我国民事法治视角,由国家和政府转向个人、社会和国家,促使人们对民法的价值作出新的认识与判断.作为市民社会的法治基础,分析民法价值的文化基因即市民社会民法文化的生成,以此提出中国社会转型期民法保障民事权利与制约公权力的价值.  相似文献   

4.
差异性社会文化矛盾的产生根源于全球化、市场化、现代化.全球化带来外来文化和本土文化之间的文化矛盾,市场化引发了由于利益差别而带来的文化矛盾,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也引发了文化矛盾.差异性社会文化矛盾的内在结构包括三个层次,其中意识形态的矛盾是核心.动力机制与制约机制构成了差异性社会文化矛盾的内在机制.解决差异性社会的文化矛盾必须实行文化整合,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整合实现差异性社会的文化和谐.  相似文献   

5.
民法哲学:一个亟待兴起的新学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章礼强 《东岳论丛》2000,21(1):96-100
民法哲学的研究 ,在我国尚属空白。从历史来看 ,民法从来是法哲学的发祥地 ,法哲学的观念和理论皆以民法为本。我国的民法哲学是关于民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民法哲学主要研究民法的本质、价值、地位、理论、体系及其建构方法等。民法哲学从属于法哲学 ,它是民法学和民事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的灵魂。民法哲学决定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 ,市场经济的公理必然在民法哲学中得到反映。“公平”和“规范”应是民法哲学中一对最基本的范畴  相似文献   

6.
产生于国家干预的经济法,根植于商品经济的基础上,是以尊重市场机制为前提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经济法的产生是为了弥补民法、行政法的不足,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社会整体利益.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引导法、规制法、平衡法.  相似文献   

7.
影响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因素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治现代化是一个国家从专制走向民主,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政治现代化既是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又是实现社会全面现代化的保证.回顾从洋务运动开始近150年中国现代化的历史,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中国政治改革的失败与迟缓对中国现代化的不良影响,它构成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难题.而这一难题又是和传统政治文化的阻力、最优模式的误会、方法的错用、社会稳定的不足、市场经济发育不够、公民文化知识程度的低下等因素紧密相连的.  相似文献   

8.
制定民法典的指导思想及其体系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外成功的立法例 ,为我国制定民法典创造了条件 ,特别是我国法律文化、科技发展及民法自身发展变化趋势 ,奠定了我国民法典制定的指导思想。其表现为从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国情出发 ;从我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出发 ;反映科技发展对民法的要求 ;符合当代民法发展的总趋势。由此决定我国未来民法典的体系可采用七分法 ,即分为七编 ,分别为总则、人格法、亲属法、物权法、合同法、继承法、侵权法。  相似文献   

9.
本文认为,在经济日益全球化大背景下,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进程不断加快的现实基础上,我国文化现代化话语方式发生了由体用之辩向世界性与民族性和人民性统一的文化精髓论的转变。世界性与民族性和人民性统一的文化精髓论,是反映我国经济和政治现代化规律的社会主义文化现代化的根本规律。它在克服体用之辩旧话语方式的同时,克服了由旧话语方式产生的文化保守主义、全盘西化论、文化教条主义等三种阻碍中国文化现代化的文化独断主义倾向,为在古今中西文化精华结合中推动中国文化现代化进程开辟了正确通道  相似文献   

10.
中国民法现代化研究引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社会发展的范式 ,现代化是由传统到现代并体现现代性的趋势和过程 ,是社会不可避免的全面转型和发展 ;作为学术研究的范式 ,现代化是与本土化、后现代化等范式相联系又相区别的关注启蒙与现代性的研究路径。基于社会与法制的发展 ,民法现代化在我国其实是一个合乎理论与实践逻辑的民法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现代化的发展模式与研究进路对我国民法的变革与发展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民法不单是一种制度 ,更主要的是它蕴藏了一种文化。民法以其对人的终极关怀 ,致使民法成为文化现象的根源 ,体现了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规则和社会成员对权利的向往和追求  相似文献   

12.
中国民法典制定现状及主要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是中国法学界的盛事,亦是中国立法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然而,对于这一宏大的立法工程,中国民法理论以及整个法学理论的准备不足是显而易见的。通过现今物权法制定过程中经验的积累和探索,制定科学的民法典需要解决三大问题:1)必须克服前苏联法意识形态,因为它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民法典难以相容;2)必须进行扎实的实践调查;3)必须提高民法科学法律技术研究水平,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民法典立法,建立科学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3.
在我们理解东方社会出现的社会主义革命时,有必要把它和东方社会的现代化转型联系在一起考虑.现实的社会主义革命在东方取得突破,大体而言是以这些社会中出现的转型挫折作为基础的.现实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结束了东方社会中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痛苦与磨难,但它又不能回避或超越市场经济,它必须自己担负起发展市场经济这一时代使命.社会主义在这里实际上要解决的问题是,致力于提高和扩大东方社会传统结构对于市场经济的亲和能力与包容能力,寻找与创立一种能够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内在要求的东方现代化模式,避免现代化转型失败的再度出现.  相似文献   

14.
中国民法现代化的发端及价值选择误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末民初的中国社会,商品生产交换领域的拓展、西方民法理念的冲击、对司法主权之渴望及民主政治体制的创建,为中国民法现代化的发端创造了充裕的条件,并由此掀开了中国民法现代化的起始一章。不过,中国民法现代化起始阶段,由于受西方“权利社会化”思潮的影响,民法制度的价值选择不恰当地定位于“社会本位”之上;同时,受这一时代西方社会的“法典化”现象影响,民法制度的创制又过分强调了“法律移植”的作用和“制定法”的地位,而忽略对自身传统民法文化的承继和对善良习惯的汲取。  相似文献   

15.
本文认为当代中国文化转型具有独特的运行机制 ,并以我国社会转型作为背景依托 ,客观地分析了我国社会转型条件下的时代性和民族性、主文化和亚文化、文化逻辑和市场逻辑的矛盾及其解决途径。这种矛盾的解决 ,即在客观反省传统文化中超越传统文化 ,在与西方文化的交流中超越西方文化 ,在利用市场经济的同时克服市场经济的弊端 ,大力弘扬主旋律是我国文化转型成功的关键。  相似文献   

16.
试析民法中的人本理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我国民法典的编撰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民法作为人法,以人为本是其核心理念;民法作为尊严法,尊重人格是其理论基石;民法作为自治法,保护人权是其主干内容;民法作为伦理法,升华人性是其终极关怀.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法的基本性质探讨   总被引:8,自引:1,他引:8  
本文从民法的性质入手,认为民法是私法,是规范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也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民法作为保护权利的法律,应当以民事权利为中心构建私法的体系,并且应当在民法中贯彻私法自治的基本理念.  相似文献   

18.
文章以探索民法追求作为民法本位研究的逻辑起点,梳理国内外民事实定法本位的流变规律,质疑民法社会本位说,提出作者的民法本位观即近现代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论,采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人性等多学科、多视角的方法对民法本位的种种基础进行分析.民法本位即指民法的价值标准和中心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讲,民法本位就是民法最核心的价值,而民法原则则是民法本位价值取向的外在形式.以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观作导引,对民事实定法析辨,结合司法实践,论析社会顾虑与本位原则.对于民事立法实践,建议以带有社会顾虑的私主体权利为本位构建中国民法典体系、原则、制度和具体规范.  相似文献   

19.
《江西社会科学》2016,(11):169-177
物权法定被我国物权法规定为一项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源于日本民法,其并非像通常理论上所认为的,被所有国家的民法认可和确立为一项基本原则。许多国家不仅没有规定物权法定原则,有的甚至明确允许依当事人约定设立物权。物权法定原则与民法的自愿原则、物权的具体种类和内容、与市场经济的多样性特质、人的多种合理需求及社会生活变化的实践诸方面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物权具有开放性,应当是物权法进一步发展、更加切合社会生活实际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20.
民法的性质是民法学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过去由于前苏联的影响,民法理论上将民法纳入公法领域,导致国家过多干预社会经济,国家民事立法匾乏,公民的民事权益很难得到充分保护。随着《民法通则》的颁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我们对民法的性质应有深刻的、准确的、符合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认识。这对于民事立法和民事司法实践,对充分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以及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民法的性质。一、民法为市民社会的法从“民法”一词的历史来源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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