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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理标志作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国际贸易中已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很不协调的是,我国目前对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存在很多问题。通过比较国际地理标志的不同保护模式及其选择依据,分析了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模式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从经济利益、法律属性、法律成本及执法环境方面,分析我国专门立法的必要性,提出了制定地理标志专门保护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作为农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地理标志保护更多的与农产品联系在一起,是承载着巨大经济及社会价值的无形财产。我国历史悠久,地域广阔,农产品资源丰富,蕴含着地理标志开发和保护的较大潜力。本文从介绍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意义人手,分析了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比较国外先进立法,对未来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模式的选择和保护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3.
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综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是涉及“三农”问题的一项特殊知识产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大多数公民还不懂得通过地理标志保护来维护属于自己的权益,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知识与理念的教育是我国政府实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工作。呼吁各省市级政府加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支持力度,从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的产量规模、品质特征和市场监管入手,在国际市场上为国家利益争取本应具有的竞争优势。 相似文献
4.
柳励和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7(2):34-39
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建立最早可以追溯到法国对原产地名称的保护。而Trips协议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地理标志的概念。要求WTO备成员国给予地理标志充分的保护,并对各成员国保护地理标志的义务进行了明确的、具体的、不可保留的规定。我国对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探索始于20世纪90年代。在现行法律中,试图采用商标法、专门法和其他法律保护相结合的混合模式对地理标志进行全面的保护。但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协调以及行政部门之间管理权限的冲突.我国地理标志的有效保护仍然存在障碍。因此。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5.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郝耀华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1(3):205-206,208
我国虽然建立起了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但对于地理标志的认识还十分欠缺,反映列制度上尚存诸多不完善之处。因此,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制度,对我国新时期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6.
许文温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2(3):163-164
美国对地理标志保护始于1946年,形成了运用商标保护地理标志并从联邦法和州法两个层面保护的模式,发展较为成熟。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借鉴了美国商标保护模式,全面了解美国地理标志保护模式,对于完善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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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国际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命名制度发源地之一的法国,其地理标志立法在经过100多年的不断发展,建立了完善合理而又卓有成效的商标及原产地名称保护法律制度,为欧洲大陆国家,特别是南欧国家所效仿.在阐述法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对比中法两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在现实制度、资源拥有状况和历史因素的差异,提出法国地理标志法律制度保护对我国的启示:选择专门立法模式;建立健全地理标志行业协会;明确行政部门的职责;防止地理标志通用化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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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地理标志法》自2015年正式施行,标志着日本地理标志保护进入专门法与商标法混合保护的时代。该法结构合理,确立了生产者利益、产业发展、消费者利益三重保护目的,明确了保护对象的范围。该法主要就地理标志的注册、管理以及不法利用地理标志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范,并在兼顾公益和私益、信息充分公开与交流、平衡与商标法的关系等方面有创新。我国《民法典》已将地理标志单列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实施该法典,应借鉴日本的经验,整合我国现有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制定我国的《地理标志法》。 相似文献
9.
本文比较分析了地理标志在国际与国内的法律保护制度,特别是世贸组织制定的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系统保护的规定。针对目前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如何完善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0.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增强和世界各国贸易的发展,地理标志的商业价值不断上升,作为农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地理标志更多的与农产品联系在一起,是承载了巨大经济及社会价值的无形财产。本文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内涵人手,分析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意义及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并就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模式的选择和保护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11.
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意义及完善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彬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7-50
地理标志是一种标示商品或服务基本来源的重要标志。通过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概念、特征以及保护意义等方面进行探讨,分析了目前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两种主要模式及其存在的不足,初步提出了完善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措施。 相似文献
12.
王志红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我国虽然已建立起了与WTO规则基本一致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体系,但还存在双重管理体系并存,法律规定不够完善等问题,应从统一地理标志的管理机制,完善《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等方面入手,建立起我国完善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3.
李晓波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79-88
利益分享是大多数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但是,地理标志的利益分享属性不同于一般的知识产权而表现为有自己的独特性。建立在特定的具体的历史的经济关系基础上的地理标志,其内在特性决定了其权利构造体系与传统的知识产权有很大的差异。地理标志的权利构造要求保证所有利益相关方必须通过适当制度安排获得并实现自己的权利或利益,这是地理标志权利体系构造的最终目的。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权利构造体系是建立在专有权之上的利益分享,这种分享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权利构造和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4.
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是涉及“三农”问题的一项特殊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的生命线。中国大多数农民目前还不懂得通过地理标志保护来维护属于自己的权益,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教育是中国政府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重要工作之一。呼吁各级政府加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支持力度,从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的产量规模、品质特征和市场监管入手,在国际市场为中国农民利益争取本应具有的竞争优势。 相似文献
15.
王丽萍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2):114-117
地理标志保护涉及的主要是农产品,充分利用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有重大经济社会意义。市场上出现侵权或者违法使用地理标志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假冒地理标志、不当注册行为、虚假表示或宣传行为以及恶意抢注域名行为。中国对地理标志提供保护的法律呈现多样化的特征,但由于立法保护的不完善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地理标志保护与管理的现状堪忧,加强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势在必行。规范地理标志立法,明确地理标志的构成要素和审批标准,强化对地理标志的监督管理,制定严格的质量监督制度是加强和完善对中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6.
任媛媛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4(2):122-124
近年来,无论在国际贸易还是国内贸易中,地理标志都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各国都加强了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相关制度的完善,与此同时,地理标志与商标的权利冲突也日益增多。本文通过分析地理标志与在先商标的权利冲突,并结合我国目前保护地理标志的现状,探讨了地理标志与在先商标权利冲突的协调问题。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地理标志相关制度、作用及在我国应用状况的分析,找出目前地理标志在我国应用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外保护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发挥地理标志保护作用的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18.
正在进行的《中欧地理标志双边合作协定》谈判是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国际化的重要契机,也为反思我国地理标志制度提供了新的视角。我国和欧盟地理标志制度在立法体系上的差异表现在保护模式的选择、立法宗旨与政策导向、不同制度的配合衔接等方面;在具体制度上的差异表现在适用范围及地理标志定义、注册程序的设计、第三国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保护、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关系、保护范围等方面。中欧地理标志制度的差异,主要源自双方的地理标志理念和消费者认知的不同。中欧在进行地理标志合作协定谈判时,必须统筹兼顾双方的立法和实践,以对等原则和主权原则为基础,最大限度求同存异,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相似文献
19.
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王莲峰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6(5):66-69
地理标志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国际社会缔结了专门的国际公约对地理标志进行保 护。国外立法主要采用商标法、专门立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三种模式保护地理标志。我国地理标志 保护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地理标志保护框架。 相似文献
20.
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现状及其完善之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向玉兰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4(4):60-64
为了履行TR IPS赋予W TO成员国的义务,我国入世后加强了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但与TR IPS标准相比,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不够,有必要研究TR IPS协议相关条文以及W TO新一轮关于地理标志多边谈判的最新发展,结合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参照其他国家的立法模式,进一步完善我国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使我国地理标志能得到成员国充分有效的保护,以促进我国经济尤其是农业经济和特色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