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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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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的劳动仲裁制度以其仲裁机构的实体性、程序的便捷性、裁决的权威性等制度优势,极其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争议的及时解决。借鉴其制度优势,对于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劳动仲裁制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劳动仲裁制度是一个有价值的课题。  相似文献   

2.
香港的劳动仲裁制度以其仲裁机构的实体性、程序的便捷性、裁决的权威性等制度优势,极其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争议的及时解决.借鉴其制度优势,对于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劳动仲裁制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劳动仲裁制度是一个有价值的课题.  相似文献   

3.
我国在解决劳动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所采用的将劳动仲裁作为劳动诉讼前置程序的做法缺乏法律与法理依据,这种人为增加劳动争议案件解决程序的制度设计,极大地增加了当事人的讼累和负担,增加了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难度,更容易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劳动纠纷的妥善解决.由于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时期所产生的劳动争议具有极其复杂和难以处理的特点,因而我们应摈弃以对抗性法律手段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简单思维,彻底废除将劳动仲裁作为诉讼前置程序的做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和劳动仲裁的功能,将劳动纠纷解决机制设计为"或调或裁或诉"并行的体制,在立法上承认人民调解、仲裁与诉讼在解决劳动争议时享有同等权威的法律地位,按照"侧重调解,司法补充救济"的原则完善现有的非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制度,将劳动争议调解作为人民调解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通过调解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从而不得不进入司法程序时,则应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采取"或裁或诉,裁审分离,各自终局"的司法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4.
杨娜 《南方论刊》2007,(6):42-43
《劳动法》颁布以来众多的事实已经暴露出劳动争议处理仲裁前置的种种弊端,而在人大代表大会上,也有代表提出了对该程序的修改。本文通过对仲裁前置弊端的分析,希望能够为重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重要内容,美国劳动仲裁的兴起得益于国家力量的推动与工会权利的增强,经历了制度混合到独立的过程,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成功构建起以申诉仲裁和利益仲裁为重点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制。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应回归仲裁特有优势,增强工会实际权利,平衡劳资双方力量,以完善的司法审查作为劳动仲裁公平性的坚强后盾,以争议分流与裁审分离提高仲裁效率。  相似文献   

6.
曹鸾骁 《理论界》2010,(1):91-94
《仲裁法》创设了仲裁这种不同于审判制度的纠纷解决机制,虽然仲裁制度没有《宪法》依据,但是《仲裁法》的制定没有超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且未违反《宪法》确立的国家权力分工原则,具有合宪性。通过对劳动争议仲裁与仲裁制度的对比分析不难发现:劳动争议仲裁不具备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性和仲裁机构的非国家性的特征,因此,劳动争议仲裁不属于仲裁制度的范畴;鉴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质上是披着华丽的"三方机制"外衣、由行政机关占主导、不能独立于行政机关的机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确立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案件管辖并作出裁决的制度违反了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权力分工原则而违宪。  相似文献   

7.
人事争议解决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事争议解决机制由单纯的行政手段转变为由相对中立的专门仲裁机构仲裁和司法审判构成的"一裁两审",顺应了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改革的要求。这是我国人事争议解决程序制度改革取得的重大发展。"一裁两审"不仅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仲裁制度体系,而且从制度上确立了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并保障各方合法权利在公正的基础上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8.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所谓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实行“一调一裁二审”终局制的处理体制。劳动争议仲裁是法定必经程序,未经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就是所谓“仲裁前置”。几年来,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据此处理了一大批劳动争议案件,为当地劳动制…  相似文献   

9.
违背诉讼效益和仲裁本身的内在要求,限制了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以及仲裁和诉讼的严重脱节,是目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中"裁审并轨"制度的最大弊端.遵循程序公正和程序效益,节约司法资源,实行"裁审分离"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0.
中国现行劳动诉讼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是欠缺应有的独立性,具体表现为诉讼程序启动欠缺独立性,裁判机构欠缺独立性,诉讼程序欠缺独立性。独立性缺失的恶果是劳动仲裁与诉讼受案范围不清;劳动争议当事人诉讼选择受限;劳动纠纷处理时间过长;劳动诉讼忽视调解的重要作用;审判人员构成背离"三方协调性"和"智识专业性"。中国劳动诉讼改革的制度取向应是构建相对独立的劳动诉讼制度。其基本制度内涵是"或裁或审",劳动诉讼独立于仲裁;在普通法院内部设立劳动审判庭;在我国正在制定的《劳动争议处理法》中确立劳动诉讼特别程序。在劳动诉讼特别程序中,要适当缩短审限;确立相对诉讼时效;突出调解的地位;规定小额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11.
我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存在着结构性缺陷。在调解制度的适用过程中,企业调解可以建设成劳动争议协商程序的平台,工会放弃其调解者的身份,真正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或协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维护劳动者利益。为充分发挥社会化调解组织的作用,应加强调解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对加强调解协议效力的支付令制度,应明确支付令失效后,不再适用仲裁前置的规定,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是"一调一裁两审"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导致无论是调解制度或是仲裁制度等都存在着诸多缺陷,难以及时有效化解劳资纠纷.文章在分析对制度上的主要缺陷缺陷进行分析后,针对性地提出重构"三方机制"、赋予调解协议一定效力、重组劳动仲裁委员会、变"仲裁前置"为"裁审自择"制等完善措施.希望通过制度层面的改变能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劳动者利益,缓解劳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3.
劳动争议处理受制于劳动法的基本理念和功能以及一国法律文化传统的影响,西方各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之形成与发展,与各国所采用的劳动法制模式有紧密关联。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存在诸多问题和弊端亟待完善。借鉴西方各国模式及其特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革应着重完善争议处理机制,改革劳动争议仲裁体制及程序。  相似文献   

14.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是对劳动者权利救济的途径.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出台,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笔者在分析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建议,以期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存在着大量的缺陷,如工会主席的产生方式使得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的立场偏向,将产生弱者更弱、强者更强的状况,导致调解机制在劳动争议救济体制中逐渐被淡化。同时,劳动争议解决的"一裁两审"制度使得程序过于复杂漫长,耗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大量的时间成本。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维护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16.
在解决劳动人事争议过程中,高校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机制存在着争议调解机构设置不合理、规则不明确,争议解决方式不科学;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规则不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机制的不协调等困境。建议完善争议解决机构和规则;强化工会维护职能;制定完善的劳动人事法律,理顺劳动部门、人事部门、仲裁机构和法院的关系,以完善高校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7.
劳动诉讼制度的构建要体现现代诉讼法理。为此,要以程序相称性原理、非讼法理及费用相当性原理等现代诉讼法理作为劳动诉讼制度建构和运行的指导思想和法理基础。程序相称原理是构建多元化的劳动诉讼程序制度的基本原理。据此原理,劳动诉讼程序制度的设计和改革应当与劳动争议案件的性质、特点、争议的金额以及复杂程度等要素相适应。非讼法理的职权主义、书面审理等对于劳动争议的便捷、快速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可以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予以引入。费用相当性原理要求当事人利用诉讼程序或法院适用程序解决纠纷的过程中,不应使国家或当事人遭遇不必要之浪费或利益牺牲。  相似文献   

18.
杨晶 《学术探索》2014,(1):59-62
劳动争议的解决涉及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现在我国经济体制领域已经产生了深刻变革,人们思想观念随之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各方面利益对抗加剧,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经济利益冲突愈演愈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艰巨。构建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妥善处理大量出现的劳动争议。在现有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调解是最有效化解劳动争议双方矛盾的方法,而劳动仲裁调解居于劳动争议解决核心地位。  相似文献   

19.
根据现实国情和法理,可以确立由效果、效率和成本等一级指标和若干二级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作为对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评估的基础。通过采集数据对指标体系中的二级指标进行定量或定性的分析,从而对“效果”一级指标进行综合评估。通过数据分析或其他实证分析的方式来评估“劳动争议解决的时间”、“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衔接程度”等二级指标,从而综合评估“效率”指标。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运行的成本涉及到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的平衡,在对“劳动争议解决的个人成本”、“劳动争议解决的社会成本”等二级指标分析的基础上,可以对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运行成本做出评估。  相似文献   

20.
仲裁机构和法院作为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两大主要机构,既相互支持协作,又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立。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的关系,对于充分发挥仲裁的解纷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中,仲裁立法的质量十分关键。我国台湾地区仲裁立法中仲裁机构与法院关系的相关规定可以为大陆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未来修改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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