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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新发展——兼述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赵钢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3(1):107-112
《证据规定》的颁布施行,是民事审判乃至整个民事诉讼领域中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它必将对我国的民事司法制度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但人们对证据制度改革的企盼,特别是民事诉讼理论界所期待的证据规则,却并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台的《证据规定》,而是国家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立法完善。然而,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急于出台这一《证据规定》,亦有其较为复杂的现实背景。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最高人民法院在现实条件下所采取的"迫不得已"的应急举措。现行立法规定的不足,在客观上要求从立法上对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李晓昱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2(1):57-59
举证制度关乎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高效与否 ,庭前证据交换是举证制度的关键环节。针对我国现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存在的不足与纰漏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从审判实务的角度阐述了完善证据交换制度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3.
蒲菊花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5,18(1):31-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举证时限制度,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从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向证据适时提出主义的嬗变。为实现举证时限制度的功效,举证期限原则上应当限定在审前准备程序阶段,具体期限的确定包括法院指定和当事人约定两种方式。当事人逾越举证期限时,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或者其所提出的证据构成新证据,否则将发生证据失权的后果。 相似文献
4.
张德军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4(1):74-77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程序,其主要目的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强化庭审效率,以减少讼累。这一制度对于我国目前审判方式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5.
党永鹏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5):17-19
民事证据交换制度是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当事人起诉与法院审判的一个重要中间环节。证据交换制度对于加强审判功能、实现公正与效率等具有积极意义。但目前的立法及实施效果却不尽人意,通过对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的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总结,有利于加深整个法律界对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的理解,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民事诉讼证据立法与司法实践工作。 相似文献
6.
7.
宁新海 《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 ,各级人民法院都在强调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 ,法官当庭认证 ,以此作为克服庭审形式化的一剂良药。但是 ,如果我们忽视与庭审相配套的相应的庭前改革 ,当事人当庭举证、质证 ,法官当庭认证只能是一句空话。本文通过介绍美、德等国审理前准备阶段的证据交换程序 ,分析了我国相应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论证了我国建立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必要性 ,并提出了证据交换制度的具体操作构思。 相似文献
8.
王桂芳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15-17
为了缓解举证时限制度与实体公正之间的矛盾,从而使举证时限制度设计更具有正义性,各国都在一定条件下并未彻底排除当事人逾期提出的"新的证据",我国民事诉讼也不例外.本文对"新的证据"与举证时限制度的关系、"新的证据"的界定、提出"新的证据"的法律后果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这对实现民事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均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9.
证据失权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确立已成为进一步完善民事审前程序、保障当事人实现公平诉讼的必然选择。传统意义上的证据失权制度阻却一方当事人恶意诉讼,有效平衡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的的形式公正。不可否认,宥于自身的局限,证据失权制度无法解决诉讼中出现的诸多复杂问题。笔建议对传统的证据失权制度进行改造,进一步对其加以完善,以有效保障司法制度、诉讼制度基本价值目标的实现,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张莉娜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7):728-731
证据交换制度的确立对于实现公平诉讼、提高法院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以及节省司法资源有重要意义,在我国实行此制度是必要的。然而,我国法律对证据交换的规定仍存在一些缺陷,例如,主持证据交换的主体不明确,适用证据交换的案件范围含糊不清以及证据交换的形式、证据交换的时间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对该制度以上内容进行系统化的规定,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1.
胡军辉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3(5):528-533
我国民事举证期限制度的发展经历了随时提出主义阶段、形式的适时提出主义阶段和适时提出主义阶段等三个时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确立了严格的证据期限制度,但该制度存在以下缺陷:对逾期举证的制裁过于严厉;没有健全的配套措施;确定举证期限的立法不够完善;法院不适当履行释明义务的救济措施缺失。因此,建议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民事举证期限制度作出有针对性的修改。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证据立法提上日程。结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章探讨了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举证时限制度。通过明确举证时限,逾期举证将会产生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在举证时限问题中,当事人新发现的证据即指举证期限内当事人所不知道的和一审程序后才产生的事实。 相似文献
13.
苏艳恋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120-123
新民诉法增加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相关内容,此前该制度的实施依据极不完善,司法领域也出现了诸多问题,此次修法可谓是从源头解决问题的尝试。因此,有必要对立法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了解该制度的构建思路。以推动诉讼程序为视角,域外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功能是多元化的,而我国立法对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认识存有偏颇。构建完善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需要正确认识该制度的价值所在,建立审前程序以保障该制度多元化功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栗明 《东华理工学院学报》2006,25(4):339-342
证据在诉讼理论与司法实务中的重要地位毋庸质疑,诉讼过程实际上就是证据的运用过程,证据的运用直接决定着诉讼的结果。从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角度对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运用做一宏观上的把握,分析了如何运用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免证规则、举证时限、证据规则、证明标准等一系列具体证据制度,实现诉讼目的。 相似文献
15.
蒲一苇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6,19(6):107-112
当前我国学者对举证时限的定义虽然措词不一,但基本上都是从举证责任或者不及时举证将发生消极诉讼后果的角度来进行界定的,将举证时限制度视为举证责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举证时限作为限制当事人证据提出权的时效制度,与举证责任是完全不同的制度,二者在设立目的、适用条件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均大相径庭,相互之间并没有包含或者从属关系,因而从举证责任的角度来界定举证时限是有失偏颇的。 相似文献
16.
蒋玮玮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9(2):56-58
证据交换制度无论是对于提高诉讼效率还是对于强化诉讼公正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2002年已用司法解释的形式在行政诉讼中创建了该项制度的雏形,但现有的规定只是对证据交换的启动程序,证据交换的时间和证据交换的效力问题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因此有必要在完善已有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证据交换的主持机构、操作方式等相关内容,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刘晓明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8,(6):67-71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新的证据”的适用长期处于混乱状态。对此,笔者从“新的证据”的界定、法律规定的不严谨以及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两种证明标准并存于同一法律中等三方面,探究了导致“新的证据”适用混乱的深层原因,以期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立法,提高司法裁判水平略尽绵薄。 相似文献
18.
孙邦清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0(3):102-107
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存在基础价值理念错位、片面追求诉讼效率而牺牲实体公正、具体制度设计严重脱离国情等缺陷,这些缺陷导致证据规则在实施过程中遭遇困境。证据规则应树立发现真实的基础价值理念,对举证时限、举证责任的分配、非法证据排除等具体制度作出符合国情的修订,以保障证据制度发现真实之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郑至吾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2(6)
针对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存在的若干缺陷,从现行的民事诉讼的答辩、举证时限、证据交换、举证责任分配、证人作证等制度方面入手,提出了进一步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彭幸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31-36
逾期举证行为对民事诉讼的进行有重大影响,当事人逾期举证会导致诉讼拖延、浪费司法资源、证据突袭、影响实体公正等恶劣后果。新民诉法对逾期举证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对逾期举证当事人的三种规制方式,这对于规制此类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现有规定较为简单,不能满足实际案件处理需要。因此,可从事前和事后两个方面对规制逾期举证行为进行程序设计,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诉讼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统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