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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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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知:认识论研究的一个新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知客体是正在被认识的客体 ,它既不同于未知客体和已知客体 ,又处于未知客体向已知客体转化的中途。在知客体是最新出现的客体 ,是处于认识进行态和认识中途的客体 ,也是处于认识竞争态的客体。提出并研究在知客体 ,有着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论待知客体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客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把客体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从本体论的角度可以把客体划分为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从认识论的角度可以把客体划分为实践客体和认识客体,认识客体又可以划分为未知客体和已知客体。未知客体和已知客体主要是根据认识过程即从不知到知的认识转化过程而划分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未知客体和已知客体有较多的论述,认为客观世界由自在之物向为我之物转化,就表明客观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人的认识是可以反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标志着人类认识的不断深化和进步。然而,在认…  相似文献   

3.
在实践活动建构客体的过程中 ,客体被依次建构为自然客体、文化客体、社会客体和历史客体四个阶段性存在形态 ,其中每一形态都是客体本质存在的一个层面 ,具有相对独立的文化意义。研究客体建构的四个形态 ,对我们把握客体的整体性与过程性的统一以及客体对主体的关系的内涵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主体和客体是一对极其广泛的哲学范畴。当前,大家对客体的看法,很不一致。各种不同观点的分歧,实质在于客体是依赖于主体而存在,还是独立于主体而存在? 从客体的不同形态来说,这两种看法均有部分真理。但是,它们的共同缺点,都是离开了客体的运动来谈论客体,没有看到客体形态的转化。在认识论中,客体不只是一种形态,而是三种:自在客体、实践客体和认识客体。自在  相似文献   

5.
三论信息的本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息的完整功能存在于客体感知信息和主体操作信息的相互转换与交流之中.客体感知信息是来自客体的、反映客观环境中物质与能量的存在和运动的状况的信息,主体操作信息是主体产生的、引导主体在客观环境中追求其目的的实践活动的信息.通过主体控制中枢的信息处理,前者转换为后者,通过主体感受器对主体的操作活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的反映,后者转换为前者.两种信息相互依赖和促进,客体感知信息提供能动主体制定操作信息所依据的材料,并检验操作信息实施后所取得的效果;主体操作信息通过其实施,检验感知信息反映客观环境状况的真实性,并开辟新的认识视域.总之,能动主体是通过观察其与客体世界的相互作用来认识世界的,这使两种信息的相互转换和交流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6.
李建珊 《文史哲》2005,1(6):130-137
属人性是认识客体的最本质的规定,没有这一属性,客体同自在的存在就没有了本质的区别。“主客体之间存在同时性”,是指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在历史上同时发生,并且同时并存。科学仪器与认识主体之间的最根本区别在于,科学仪器不具备人所特有的社会历史性和自觉能动性。科学仪器根本不属于认识客体范畴,它从属于认识主体,并且是认识主体系统的要素之一。  相似文献   

7.
史学界在历史客体的研究方面存在着“本体说”、“史料说”等几种倾向,实际上,由于史料自身的局限性,使得作为历史主体认识、研究对象的历史客体分为二重:整体史家的认识客体“历史观感”和个( 群) 体史家的认识对象“选择后的历史”。  相似文献   

8.
反映与信息     
认识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观念的或理论的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反映(主体反映客体)和被反映(客体被主体反映)的同步过程来实现的。按照通常的理解,反映是主体的意识以不同形式复制或再现客体,在主体的头脑中形成关于客体的观念的映象,而客体则彼主体所反映,转化为主体的观念的内容,这就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主体的意识一经达到了对客体的复制或再现,造成了关于客体的观念的映象,就意味着认识了客体,获得了关于客体的知识。但为什么说这就是主体认识了客体,获得了关于客体的知识呢?客体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它被意识复制或再现  相似文献   

9.
杜维明的体知概念包括伦理之知,体知责任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体知责任在认识层面上表现为“负何责”的问题,即人是如何体知到伦理责任的?梁漱溟和列维纳斯提出了“理性”和“欲求”两种体知责任的方式。体知责任在实践层面上表现为“如何负责”的问题。责任的践履不是现成的,而是在伦理情境中生成的。上述两个话题都涉及到“负责为何”的根本性问题。在人际关系中体知责任是人的存在获得统一性和责任主体得以确立的保证。从尊重或敬重等不同的路径来体知责任进而塑造责任主体本身就是我们应该担负的“责任”。  相似文献   

10.
与将“形”“声”“味”分别理解与规定为事物的本质相对应,“知形”“知声”“知味”依次被当作认识的主导形态与核心任务.三者对象不同,认识方法也各异,共同构成中国古典认识论的完整形态.当“知味”最终取代“知形”“知声”而被当作中国古典认识论的主导形式,这也从思维方法上确立了中国传统思想方法的特性.在当代语境下,“知味”说获得再生时机.它不仅丰富了当代认识论,而且为我们克服世界的图像化,回归具体的存在提供了厚实的认识论保障.  相似文献   

11.
平衡与不平衡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对重要范畴.任何事物的矛盾在力的表现上,都是平衡与不平衡两种状态.公安主体与第一客体在力量对比上呈整体的平衡态势.公安主体与公安第二客体之间在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基础上也必须保持一定平衡关系.公安主体内部也存在许多平衡问题.认识和研究公安主客体中的这些平衡问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做好公安工作.  相似文献   

12.
论潜意识或无意识认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浩 《东岳论丛》2007,28(4):126-130
潜意识或无意识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一种不可缺少的形式,也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特殊的反映形式。潜意识并不是没有意识,它同意识相互转化,并在深层次上对人的语言、行为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13.
价值是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之间的一种基本关系,价值的存在形态或表现形式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生活方式是主体的存在和活动方式,反过来,它又是主体满足自身需要的方法或手段。换言之,生活方式既是主体自身的外现.又是主体认识观照的对象;既是主体自身的内在形态,又是满足主体内在需要的外在客体。可见,生活方式是一个主体性范畴,同时也是一个客体性范畴。在主体和作为客体的生活方式之间,客观存在着一种价值关系。  相似文献   

14.
消费是满足人多方面需求和发展的一种手段,是主体通过消费来自我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之一。在物质产品极大丰盛的当代消费中,人的主体性地位却日益缺失,消费异化。与此同时,消费的客体对象范围逐步扩大,从使用价值到时尚价值、符号价值,甚至一切都可能成为消费客体。但消费终将回归本质,客体是为了主体而存在,是为了促进主体的全面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5.
将违法性认识作为犯罪故意的内容,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对违法性认识本身如何理解,理论中尚有缺乏明晰之处。基于理论的完善与实践的需要,对违法性认识应注意三点:一、对违法性认识的主体应予明确化,即区分认识主体与评价主体;二、对违法性认识中“法”的理解,应采用违反法律规范的认识说;三、在违法性认识中,犯罪客体只是一种评价性要素,并非认识主体的认识内容。  相似文献   

16.
物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实实在在的物质世界,这是认识论各派别公认的“客体”。物理学的研究过程,是认识的主体一人去探讨客体、认识客体、发现客体秘密的过程。物理学的发现,是人类认识物质世界的成果,这些成果记载的是人类在每一时期所达到的认识界限,而这些界限又是主体认识能力发展状况的标记。所以,把物理学发现的历史贯通起来考察,可以清晰地看出人类认识能力演变过程留下的轨迹。在有文字记载的短暂历史中,这条轨迹表现为四个阶段,在这四个阶段上,主体认识能力表现出四种不同的特征。  相似文献   

17.
“气韵生动”在我国南朝时期画家谢赫提出的“六法论”中位居首位,历来被认为是中国绘画的最高原则.气韵生动最先是作为一种人伦鉴识,在文人画兴起之后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自然本身所具有的气势和韵味,即客体气韵;二是指画家的主观意识和精神,即主体气韵.这两种气韵是相互转化的.画家通过对自然的观照与贯想,将自然客体气韵化为个人的主体气韵;再通过绘画创作将个人主体气韵化为作品所表现出的客体气韵,从而产生气韵生动的艺术效果.气韵生动是中国绘画创作的最高原则,是中国画艺术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判断绘画的审美境界的价值标准;追求气韵生动之美的境界,是中国画艺术悠久而又极富生命力的传统,而传承和弘扬这一优秀传统,对于繁荣和发展中国当代绘画艺术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正> 一认识是主客体在观念领域里的一种相互作用,是人所特有的一种对象性活动。人的认识以什么为对象或客体,这不仅取决于客体的性质,而且取决于主体的性质。这是因为,主体对认识对象或客体具有能动的选择作用。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使之转化为对人有用或有利的形式,以满足人的各种需要。需要对认识对象具  相似文献   

19.
韩裕庆 《学术论坛》2006,3(10):51-56
客体是与主体相对应、相依存的范畴,在哲学、法学和教育学等学科领域有视角各异的主体、客体范畴,唯有人大监督论域只有主体范畴而缺失客体范畴,这显然是违背一般的理论逻辑的,为此必须建立人大监督客体范畴。人大监督客体并不等同于监督对象,而是人大监督主体和对象共同指向的目标即公共权力。将人大监督的客体确定为公共权力的依据在于人大监督的基本精神和核心是保证国家法律的实施,保证公共权力合法有效地行使,保障人民的权益,人大监督实质就是以一种公共权力去监督、制约另一种公共权力。确立人大监督客体范畴对构建人大监督理论有重大的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20.
“透过现象看本质”一直被视为认识论的经典思维 ,它预设了一种主体与客体、现象与本质等范畴的先验性存在 ,认识直接就是主体对客体绝对本质的认识。但是得益于康德现象学认知的马克思历史认识论则一举粉碎了这种认识的直接性 ,提出了一个意义重大的认识论命题 :认识主体与客体并非是一种先验性的存在 ,而是一种历史性的存在。与此相连 ,认识主体与客体是一同作用于人的认知结果的。这就要求一种革命的批判的实践介入其中 ,摒弃认识理性的原子式的个人直观及其虚假优先性 ,以达到一种社会地完成了的历史性认知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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