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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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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建设工程承包人的法定抵押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在性质上不是不动产留置权和优先权,而属于法定抵押权;承包人法定抵押权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在法定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发生竞合时,应以成立时间的先后,决定其接受清偿的先后次序.  相似文献   

2.
法定抵押权是当事人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取得的抵押权,是法律对某些特殊社会群体和特殊债权施加的特别保护。国外许多国家的法律中都有法定抵押权的规定。本文从国外的立法经验和我国的客观现实出发,探讨了在我国法律中增设法定抵押权条款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3.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承包人在发包人未及时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形下,可以对已竣工的工程进行占有。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当发包人不能支付工程价款时,承包人占有已竣工工程已成为通行的做法。然而分析《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各国立法例,难以得出承包人享有此项权利的结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不合理,应予以修改。  相似文献   

4.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应当定性为法定抵押权 ,该权利成立时间为建设工程合同成立之时 ,但行使该项权利还须具备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这一条件。此权利优先于一般抵押权 ,但在与预售商品房请求权发生冲突时 ,应不允许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向法院申请拍卖建设工程不以提起诉讼为前提 ,应当准许直接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5.
事实契约说认为,基于社会接触之场合、团体关系之场合、社会给付义务之场合,契约关系得因事实行为而成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虽然规定承包人在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时,得参照施工合同约定向发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但该条文在法律教义学上的请求权基础却并非事实契约法律关系,而应是不当得利。"参照合同约定"更确切地说,仅仅是当下一种较为合理的不当得利计算方式。  相似文献   

6.
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有两类:一是法定抵押权,一是约定抵押权。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是指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应有的效力及作用范围。本文阐述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和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并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合同法》第 2 86条确定的法定抵押权包括担保的债权及其范围 ,法定抵押权的标的 ,法定抵押权的登记以及法定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并存冲突哪一个优先受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我国《合同法》第 2 86条首次规定了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这一规定是以现实经济生活中普遍出现的拖欠工程款现象为立法背景的 ,其立法政策与其说是保护社会弱者 ,不如说是保护建筑行业的生存与发展。从立法比较研究上看 ,承包人的权利当属法定抵押权的范畴。然而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则显然偏离了抵押权这一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9.
在房地一致原则之下,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一并抵押,但房地单独抵押、房地分别抵押时,并不能仅因违反这一原则而被认定无效。房地单独抵押时,抵押权人就未抵押财产取得法定抵押权;约定抵押权和法定抵押权构成共同抵押,共同担保主债务的履行。房地分别抵押时,各抵押权人仅就其设定抵押权的财产享有抵押权,就其未设定抵押权的财产不享有法定抵押权,但在实现抵押权时,应依《物权法》第146、147条的规定,就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变价,各抵押权人仅就其享有抵押权的抵押财产所占变价款中的比例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10.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资产是否属于货币,决定了其是否受到货币支付相关公私法律的约束。数字资产不依赖于法定货币体系、不限定使用范围、具备较强的去中心化特征,其更具独立的货币功能对货币概念界定带来了更大挑战。在既有法律仅规定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以及"货币形式""货币性资产"外延的情况下,我国径行认定数字资产不是货币,未能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监管"的原则,因而难以保护当事人的支付预期以及推进数字支付的进一步创新。基于国家与市场在货币流通中的定位不清、不同法律部门存在立法目的差异等因素,经济学与社会学中的货币理论难以直接用于界定货币法律概念,而法学界创造的准货币论和货币认同论在适用范围、前置条件等方面亦存在诸多局限。现代货币支付体系已形成以法定货币作为基础、以法定货币计价的支付手段多样化发展,以及不以法定货币计价的支付手段共存的分层特征。货币分层体系本质是国家与市场、公共与私人的混合体,国家处于该体系的顶端,而法定货币则成为信用程度最高的货币类型。在该分层体系下,货币法律概念不具有同一性,更不能仅限于法定货币,而应将货币的法律内涵确定为用于清偿货币债务的,可以被普遍接受的"支付系统要素",以区分于投资工具、货币载体及仅少数人或小区域内认可的支付手段。其中,可参考反垄断法中的相关市场和市场份额的理论内容,从子服务市场、使用权限、可替代的另一货币认定被普遍接受的市场范围,并通过币值稳定机制和接受货币的商家数量认定普遍接受的程度。另外,货币的法律外延包括在宪法与中央银行法中具有法定偿付效力的法定货币,以及在支付服务法、反洗钱法中具有支付监管效力,或在财产保护、行政费用征缴法律中具有货币财产效力的其他支付手段。其中,随着数字资产和法定数字货币的兴起,货币分层体系的构成更为丰富,具有支付监管效力和货币财产效力的货币数量将愈发增多。  相似文献   

11.
近代大陆法系国家均对不动产抵押物的转让持肯定态度,其内在逻辑都是建立在承认抵押权具有追及效力的基础上。我国《物权法》第191条否定了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对抵押物的转让采取抵押权人同意主义,并且条文本身设计存在缺陷,使得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在司法适用上造成较大困难,并严重损害受让人的利益等。因此,我国《物权法》应当承认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完善登记制度并为受让人设置多元对抗手段。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从两个方面讨论了最高额抵押的使用范围,一是概括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一是被担保债权的资格。笔者认为在确定最高额抵押范围时,必须注意权利平衡。既注意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又保护抵押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传统理论认为抵押权以保全债权为要务,即强调抵押权附随于债权。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抵押权的附随理论正受到挑战,一些国家的立法出现了抵押权的独立化与证券化的发展趋势,因为它能够在投资融资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从而满足了社会资金需求。当前对我国来说,亦有抵押权证券化的现实需求。  相似文献   

14.
抵押物的转让,涉及抵押物的利用、交易安全和抵押权人、抵押人、受让人三方利益的冲突与平衡。如能在抵押物转让制度设计的权衡与选择中,肯定抵押人对抵押物的自由转让权,抵押权人通过行使物上代位权或追及权来实现其担保利益,受让人则以对购买抵押物的选择权和对抵押权的涤除权来维护其自身权益,则能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律的各种相关价值,满足三方当事人的利益需求。  相似文献   

15.
由于各国《海商法》关于船舶抵押权的规定不一致,在涉外船舶抵押权法律关系中就必须进行法律选择,以确定所应适用的法律。文章对国际社会有关船舶抵押权法律适用的各种理论与实践进行了评析,建议中国《海商法》关于船舶抵押权的法律适用规定为:船舶抵押权的基础合同关系适用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时,适用船旗国法。船舶抵押权在当事人之间的效力适用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时,适用船旗国法,船舶抵押权对第三人的影响适用船旗国法。船舶抵押权实现中的诉讼程序适用法院地法。  相似文献   

16.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中最为主要的制度。抵押权制度中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设立方面的问题及抵押权效力范围问题是中韩两国抵押权制度值得比较的部分。关于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因为对物权行为的不同理解,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对此中韩两国都采取了相似的处理方式。抵押权的效力范围、有关第三人利益的方面,中韩两国的法律规定有一定区别。尤其是关于登记方面,因为两国的登记制度的差别,对于第三人相关的登记事项有诸多不同。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权利性质及其适用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其性质如何,在理论界引起了较大的争论。该文通过对该条文的立法背景和立法过程的考察,论证了该条所规定的权利在性质上属于法定抵押权,并对此项权利的成立条件、效力及其行使方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8.
首先给出了居民消费模式函数,指出了居民的消费模式符合“生命周期假说”和应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必要性;然后建立了抵押贷款还贷效用函数,并求出抵押贷款还贷效用最大化的条件.在此基础上提出居民在应用抵押贷款购房时采取不同还贷方式所能购住房的房价,或在房价一定的情况下抵押贷款的还贷期限的测定方法;分析了影响居民购买住房的房价或还贷期限的因素,并在一定假设下计算了等额、等比递增和等比递减还贷方式下可购住房的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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