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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针对传统侵权法理论在处理医疗过失导致患者"生存机会丧失"时所出现的合法但不合理现象,理论界发展出了各种新的理论,司法实务界也做出了相应的探索,以促使丧失生存机会的患者获得适当比例的赔偿,实现侵权法的补偿与预防功能。本文借鉴了国内外关于生存机会丧失损害赔偿的各种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探讨了生存机会丧失损害赔偿的适用及其争议,以期能为我国侵权立法提供一定的借鉴。  相似文献   

2.
机会利益指当事人因侵权行为,丧失某种获得利益或避免损害发生的机会。机会利益损害属于可救济的独立损害,最终损害的可能性并不与传统损害理论的确定性矛盾。通过对机会利益的损害赔偿进行合理限制,可以实现对受害人的正当救济。  相似文献   

3.
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应包括所受损害与所失利益及第三人受益的损害赔偿.在确立信赖利益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过失相抵和损益相抵的问题,并应对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范围予以限制,以公平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4.
对于国家精神损害赔偿量化的具体标准,《国家赔偿法》并未作出规定。国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通过国家精神损害赔偿三原则、两区分、四酌定因素的量化原则和方法得以确定。三原则为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上不低于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数额适当限制原则、法官酌定原则。两区分是区分不同损害的赔偿和区分人身物质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并参照我国人身物质性损害赔偿标准设定具有适度比例和弹性空间的精神赔偿限度。赔偿限度由立法解释规定较为适当。法官在赔偿限度内斟酌四方面的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酌定因素的量化由司法解释规定比较适当。  相似文献   

5.
在刑事和解的语境下,当事人的主体性具有协商性和公平性内涵。而当事人在刑事和解中就损害赔偿进行的协商也必须体现协商性和公平性,即必须体现当事人之间自主的利益安排,并实现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兼顾。对此,有关精神损害赔偿、损害抵偿以及替代赔偿等民事责任规则或履行方式需要得到充分的适用。从规则运行的整体效果出发,有必要建立一套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协商并保障被害人可以获得合理赔偿的理性的损害赔偿规则。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对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予以了明确的规定。据此,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理费、重置费、停运损失以及使用中断损失等。鉴于车损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复杂性,上述规定特别是有关各项赔偿项目的内容、赔偿条件、计算标准等尚需作更加细致的解读,以更好地平衡和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相似文献   

7.
信赖利益的理论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延伸出来的信赖利益关系。在合同责任中,当事人请求信赖利益损害赔偿的类型不仅有"合同未成立型"、"合同无效型",依信赖理论原理应有"合同有效型"。信赖利益与履行利益损害赔偿有区别也有联系,在合同有效型,信赖利益与履行利益交叉重合,应厘清信赖利益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应以履行利益限制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在一定情况下信赖利益与履行利益也可以同时赔偿;信赖利益可以包括非财产上的损害。  相似文献   

8.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赔偿范围问题在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中一直颇有争议。本文基于缔约过失责任概念的基本界定,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的基本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相应地,为契合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创立初衷和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应包括了间接利益、非财产上损失以及第三人等损失,但应以履行利益为限。  相似文献   

9.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因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问题,关系到当事人的哪些权利受到侵犯可以请求精神赔偿.从立法上确立国家赔偿案件的精神损害陪偿制度,有利于阻却侵权行为,保护人格权的完整性.  相似文献   

10.
数字音乐繁荣发展,数字音乐著作权人维权的侵权案件数量却非常少,维权欲望低源于数字音乐著作权侵权领域中法定赔偿适用失范,表现为严重同案不同判和法官随意裁量数额。因对法定赔偿本质认知偏差导致其适用失范,法定赔偿仅是民事诉讼损害赔偿数额酌定制度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的应用。法定赔偿应以完全赔偿原则为目标,以权利人实际损失为确定标准,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无法适用时发挥作用。因知识产权侵权损害后果附带的公益性,在数字音乐著作权人无法自行举证形成实际损失的高度盖然性心证时,法官应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认定权利人实际损失,以作法官酌定赔偿数额的前置程序,且法官应按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用的先后顺序调取相关证据。若仍无法形成权利人实际损失的高度盖然性心证,由法官对侵害中实际网络传播次数进行调查,综合考量侵害行为方式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实际举证情况、侵权行为方式等因素,在不同赔偿数额区间中确定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11.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比例是指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所应当承担的具体份额。我国相关法律关于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还存在不明确之处,没有明确规定行人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此外,在实践中,法院一般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来确定其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时,当事人具体承担多大比例的损害赔偿责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做法也不一。因而,应确立一种标准,以具体确定当事人在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时所需要承担的具体损害赔偿责任比例。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很不完善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很狭窄,原因有二:其一,立法者不愿意冒险扩大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其二,法官也不愿意尝试“造法”以使得被侵权者的近亲属或他人获得更多的赔偿。有关可证实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由于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法官虽对此持同情的态度,但在受理案件之后,法官仍会无奈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在国外,纯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比较完善的,而在国内有关可证实的精神损害立法是空白的。文章认为,此类纯粹精神损害者应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3.
通过对一起事业单位工伤赔偿案例的实证分析,重点研究了事业单位工伤赔偿中存在的理论与现实困境,即法律规则与法律理念冲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不明确;工伤赔偿请求权竞合时法律适用不明确;当事人依法解决争议的意识淡薄;工伤认定难,赔偿程序复杂.结合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改革的前景,提出了统一工伤赔偿法律制度,明确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明确工伤赔偿请求权竞合的法律适用,提高当事人依法解决争议的意识,简化工伤申请认定条件和程序等五个方面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4.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损害赔偿制度中的一种特殊赔偿制度,它具有补偿、制裁、遏制功能.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确立这一制度.近年来,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有扩大适用范围的趋势.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有自己的特点,但存在适用范围狭窄、赔偿数额单一、缺乏灵活性等问题.适当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惩罚性赔偿数额不规定具体的倍数或数额、由法官自由裁量确定等方法,可以健全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5.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是一个非常重要但又相当不确定的概念.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的法律界定处在理论模糊和实践需求的矛盾之中.本文通过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解释,指出环境侵权赔偿实际上是一个利益衡量的过程,关键是在多种利益冲突中找到平衡的方法,以达到利益均衡,和谐共存.  相似文献   

16.
可预见规则作为违约损害赔偿范围限制的一种规则在各国法律中均有体现,英美普通法对可预见规则的适用不考虑违约人的心理状态,即未区分违约人的故意和过失。而法国法则通过考察当事人的过错,以损害赔偿的直接性对可获得赔偿的损失范围进行限制。笔者认为在适用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时,应区分确定当事人是否违约和违约的损害赔偿范围,前者适用不问过错原则,后者区分当事人的故意和过失适用可预见规则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17.
在民事司法审判过程中,当案件事实不明时,如果法官进行推定,总会存在推定事实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情况.由于案件事实是被推定而非以证据直接证明,所以不排除与客观真实不符的可能性.对于不利益一方当事人,应当在实体上和程序上保障他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官正确地适用推定制度,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救济,从而做出正确的判决.  相似文献   

18.
虚假诉讼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采取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或贿赂法官等方式,通过单纯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虚假诉讼可以按照主观目的不同划分为谋取非财产利益型和谋取财产利益型.谋取非财产利益型按照具体的情形具体处理即可.谋取财产利益型应按照分工不同分别评价:当事人欺骗法官时,行为应该认定为诈骗罪;当事人与法官合谋时,行为应该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另外,当法官主动参与虚假诉讼时,法官与当事人构成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19.
通过法经济学分析,证明了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期望利益赔偿和市场损失赔偿对于实现当事人的缔约目的而言具有不同的效果,提出了市场损失赔偿作为期望利益赔偿替代选择的原因和条件,同时给出了两种方法在不同情况下的具体计算公式.最后,指出赔偿沉没成本和赔偿减少的价值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应用的必要.  相似文献   

20.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等规定在证据上、程序上、责任主体上给当事人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造成了诸多障碍和不便.实践证明,法官在具体案例的审判中已经突破了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采用了一般侵权法的审判思路.我们需要检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厘清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我国法律上并不否认夫妻间的侵权构成损害赔偿责任.利用一般侵权法救济无过错当事人,并无任何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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