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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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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本政府宣扬的"尖阁诸岛宣传资料"论据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是中国政府和人民无法接受的,必须予以批驳。本文重点批驳了日本针对"尖阁诸岛宣传资料"蕴涵的所谓六个论据的非法性和错误性,提出了应依据历史事实与国际法和平解决钓鱼岛列岛问题争议的方法,包括国际、双边和国内层面的措施,以重申和界定"二战"后日本的领土范围,遵循国际法制度安排。本文认为,为坚定维护海洋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我国应积极主动地利用媒体资源,深刻批驳日本的"基本立场"及其论据的错误性,宣传我国拥有钓鱼岛主权的历史证据。  相似文献   

2.
1895年之前,钓鱼岛一直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根本不是无主地,也从来不属于琉球国。甲午战争时,日本通过征服、割让,从中国窃取了钓鱼岛。"二战"后,中国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国际法律文件,恢复对钓鱼岛的主权。美国在对琉球群岛施政期间,擅自扩大范围,非法将中国领土钓鱼岛纳入其中,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是非法的、无效的;美国将琉球群岛"施政权"归还日本时将中国钓鱼岛交给日本,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粗暴侵犯。日本不能从美国对钓鱼岛的非法施政而取得对钓鱼岛的主权,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不容侵犯。  相似文献   

3.
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根据大陆架是大陆领土延 伸的原则,中国对整个东海大陆架拥有不容侵犯的主权权利。东海大陆架理应由中国和有 关国家协商确定如何划分。为避免中日在钓鱼岛和东海划界问题上的分歧影响两国关系, 中国政府积极倡导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来处理这一问题。近年来,中国与日本围 绕钓鱼岛问题、东海海域划界问题以及关于海洋科考通报、海洋法磋商、渔业协定、东海沉船 事件等进行了一系列的交涉与磋商,坚定地维护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和在东海的海洋 权益,同时反复强调指出:维护东海稳定,避免矛盾升级,实现互利双赢对中日双方都有利。  相似文献   

4.
关键日期是以争端中特定时间前的法律情势作为确定待查事实范围和评估争端可诉性的标准和尺度。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可从权利取得和权利转移两个层面来看待。中日的领土取得主张在日本声称实施先占时形成对立。在领土主权变更问题上,中日实际上没有对领土主权转移形成主张对立,无须为此再确定关键日期。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可以日本阁议决定先占的时间作为关键日期。由此,中国主张的证据可采性和证明力优于日本主张的证据,日本所谓"有效控制"行为不具有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5.
在钓鱼岛争端的论战中,日本官方回避《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为代表的雅尔塔体系法律文件在确定战后东亚领土中的地位,反而将《旧金山和平条约》作为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主张的条约法依据。本文结合历史学对"雅尔塔体系"的研究,侧重从国际法尤其是条约法角度,重点考察和论证"二战"后国际秩序的雅尔塔条约体系的"强行法"特质,并分析这些条约与钓鱼岛问题的紧密关联,以批驳日本的官方主张。  相似文献   

6.
钓鱼岛领土主权归属认知争议,是目前中日关系改善的一大障碍。美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对日本具有较大影响。迄今美国在钓鱼岛领土主权问题上保持某种程度的"中立",但又把钓鱼岛管辖权说成属于日本。2010年以来美国多次表示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这使安倍内阁更加有恃无恐,局势有进一步恶化的危险。美国在钓鱼岛争议中偏袒日本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在甲午战争中曾偏袒日本;二战后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往往无视史实,重要决策大多建立在知识性错误基础之上;在钓鱼岛问题上美国主要从地缘政治与权力均衡角度考虑本国战略利益;美国至今仍把黄尾屿和赤尾屿作为射击靶场而不肯撒手;日美之间的相互利用也不容忽视。美国与其在钓鱼岛问题偏袒日本,导致日本采取更加强硬的姿态,不如加强中美对话,促进中日对话。中国也应更加重视钓鱼岛问题的研究与宣介。  相似文献   

7.
蒋立峰 《日本学刊》2012,(5):32-48,157,158
在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之际,钓鱼岛问题成为影响中日关系发展的重要因素。大量历史文献证明,钓鱼岛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日本必须把于1895年窃取的钓鱼岛群岛完整地归还中国。石原慎太郎和日本政府妄图通过"买岛"以彰显其"主权所有",这种"洗岛"阴谋必然破产。因钓鱼岛问题事关国家核心利益,中国果断应对已取得较好效果。今后中国应不断加强各种力量,掌握主动权,力争早日解决钓鱼岛问题,以使中日关系能够出现更大的跨越式发展。  相似文献   

8.
"固有领土论"是东亚国家特有的政治话语,二战后最早将"固有领土论"应用于领土问题的国家是日本,其是日本官方与民间行为体在冷战环境下为实现领土主张而人为建构的一套话语体系。"固有领土"话语最早出现在战后北海道的民间领土返还运动中,指代被苏联占领的北方四岛。在冷战背景下,为了在日苏谈判中实现"四岛返还"目标,日本政府于1955年建构出一套"固有领土论",并逐渐将"固有领土"升格为日本在日苏(俄)领土问题上的官方立场和固定用语。随后,日本政府又于1962年和1970年分别将"固有领土论"强加在日韩竹岛问题和中日钓鱼岛问题上。日本对该话语的阐释存在"自古以来"和"无主地先占+实效支配"两种逻辑,且在三个领土问题中使用"三重标准"。基于日本国会会议记录等历史资料,回溯"固有领土"一词在日本政治语境中的产生、演进、扩散过程可知,日本的"固有领土论"存在诸多破绽,近年来对日本领土政策的负面影响也日益凸显。  相似文献   

9.
国际法视域下钓鱼岛主权的历史沿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钓鱼岛虽只是弹丸小岛,却是两岸四地、海内外华人以致中、日政府纠缠难解的一个心结。史实证明,中国至迟于15世纪初,便取得了钓鱼岛的原始主权权利。19世纪末,清政府甲午战败,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实现了其侵吞中国钓鱼岛的目的。二战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三个条约完全恢复了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权利。日本对《旧金山合约》第三条包括钓鱼岛在内的谬解,与现代国际法理相背离,根据《冲绳归还协定》归还给日本的领土自然不包括中国的钓鱼岛。因此,中、日在钓鱼岛已不存在主权争议,钓鱼岛属于中国固有之领土。  相似文献   

10.
<正>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严正交涉,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日本一意孤行的"购岛"行为严重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引发了中国反日浪潮,一系列反制措施频频出台: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完成一系列维权法律手续;中国海监公务船开赴钓鱼岛、开展持续巡航执法,开展常态化执法管理……  相似文献   

11.
《太平洋学报》2013,(4):F0002-F0002
自日本非法购买“钓鱼岛”事件以来,作为反制措施,中国海监对钓鱼岛施行了常规化的巡航工作。近期,中国海监船编队继续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执法,对日船监视取证,并向日方严正声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占以来就是中国同有领土的立场。  相似文献   

12.
钓鱼岛等岛屿在1895年1月,即日本正式对它们提出主张时的领土地位,是中日之间关于这些岛屿的争端中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鉴于这些岛屿是无人居住的遥远的小岛,以及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并无其他国家对它们提出领土主张的事实,中国在1895年之前对这些岛屿行使的实际主权管理活动确立了中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原始主权。由此日本无法通过先占取得对这些岛屿的主权。  相似文献   

13.
日本声称拥有钓鱼岛领土权的论据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海麟 《太平洋学报》2011,19(7):93-104
自从上世纪70年代初中日钓鱼岛之争事起以来,日本声称拥有钓鱼岛主权的论据,大都出自1970年9月17日以琉球政府官方名义发表的“关于尖阁列岛的领土权”声明。之后,日本外务省根据该“声明”的精神,于1972年3月8日发表“尖阁列岛分明是日本领土”的官方见解,坚称钓鱼岛归属日本。“声明”和“见解”出笼后,成为日本历次官方发言人用来与中国交涉钓鱼岛主权的持论依据。尽管日方在申述自己的主张时提出许多理由和证据,但大致可归结为两点:一是经纬线划界法;二是无主地先占法。因此,本文在弄清日方所谓主张和论据的同时,对其“经纬线划界法”和“无主地先占法”的辩词,一并加以驳斥。  相似文献   

14.
廉德瑰 《日本学刊》2016,(4):144-158
日本外务省和日本学者认为中国提出的明清史料不能证明历史上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他们根据的是所谓国际法原则,认为明清史料并不包含中国实效统治过钓鱼岛的有力证据。国际法的先占原则中,关于"无主地"的认定规则到19世纪发生了改变,而明清史料的大部分符合16、17世纪欧洲国际法关于发现和先占的一般原则,日本用19世纪已经变化的国际法原则溯及16、17世纪明清时期的历史事实,说明清的史料没有证明力是站不住脚的。明清时期中国岀使琉球的使节记载的钓鱼岛属于中国之界内的内容,特别是清朝晚期的国家版图都证明钓鱼岛在明清时期早已不是"无主地",是已经由中国先占的领土,日本明治政府在19世纪末对该岛的所谓"先占"是违法的。  相似文献   

15.
2012年以来,中日关系的"固有领土论"话语对抗演变为"安全保障论"威慑,但对俄罗斯,日本竟以"不固执于领土问题"的妥协姿态恢复了作为"最终战后处理"的和平条约谈判。研究对日战后处理的历史表明,盟国对日本的定义相当于其所谓"固有本土"的四个主岛以及邻接小岛,日本领土的基本概念是主权受限于"盟国决定权",在美国的冷战政治操纵下日本才主张"固有领土"而与邻国发生岛屿争端。从赫鲁晓夫到普京一贯坚持的战后处理规范是,把日本的"北方领土"要求与冲绳问题相关联,日俄关系得以回归缔结和约的国际法进程。如果缔约导致"冲绳返还"取得俄罗斯谅解,"钓鱼岛问题"可能被美俄日复合条约机制所定义而迷失于脱离战后处理外交的歧路。  相似文献   

16.
朱建荣 《日本学刊》2013,(1):22-38,157
围绕钓鱼岛主权争端,日方善于运用国际社会易接受的形式并以国际法做包装为其主张进行辩护,还经常采用某些技巧掩饰其弱点。仔细研究分析其主张的依据可知,日本所谓1895年"合法先占"钓鱼岛的主张存在着三个结构性缺陷,即"无主之地"一说满是漏洞,战争中攫取领土不为国际社会承认,所谓"编入领土"的手续不合国际法。至于1895年以后70多年的主权争议,日方攻击中方的"三大利器",实际上都站不住脚。进一步考证日方资料,并吸收台湾方面的实践与研究成果,可以更加充实中方的立场,有利于中日两国在新形势下达成新的平衡,重建友好。  相似文献   

17.
论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刘江永钓鱼岛问题,是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主权争议问题。今年7月至9月间,日本右翼团体接连登岛建立灯塔,日本政府对此不但未加制止,反而宣称钓鱼岛是日“固有领土”,中日间“不存在领土争议”,结果使中日两国领土争议...  相似文献   

18.
基于英国视角来考察琉球群岛问题,提供了在中美日三边叙述模式之外的认知框架。作为一个岛屿国家,且拥有众多海外殖民地,英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之后积极参加实际上由美国主导的琉球群岛处置过程。不仅有英国驻外机构对琉球群岛处置进行全面分析,而且英国在其对日和约草案版本中提出,要用经纬度划定日本放弃琉球群岛等地域后的剩下领土疆界范围。英国版本的对日和约草案引起日本极度不安与反对,这与日本在琉球群岛"归还"之际强烈要求标示经纬度形成了历史性反差,其原因就在于出现了涉及领土主权争议的钓鱼岛问题。在琉球群岛"归还"的过程中,英国驻日大使馆对"归还"事件积极关注,及时报备外交部,并判断钓鱼岛问题会成为未来争端的源头,从中亦可探究英国对琉球群岛"归还"的认知。  相似文献   

19.
日本调查大陆架及台湾地区政治情势对钓鱼岛主权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钓鱼岛自明代即为中国的领土,并被当作与域外的分界点。近代,因清政府昏聩和甲午战败,在割让台湾的遮掩下,竟被日本窃走。二次大战后,钓鱼岛本应该依法归还中国,美国却从中作梗,1971年又将其拿去当作利用日本牵制中国的祭品,于是再次被日本占据迄今。近来日本全力进行大陆架调查,想赶在2009年5月之前向联合国申请主权权利,钓鱼台是否会包裹在里面?台湾政治情势的演变似乎也会干扰到钓鱼岛,如果我们还希望索回钓鱼岛,对这两件事情就绝不能掉以轻心。  相似文献   

20.
在中日钓鱼岛争端中,琉球托管问题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但常常为人忽视的地位.美国“二战”后托管琉球并于20世纪70年代将琉球“返还”日本,并将钓鱼岛非法划入“归还领土”之列,这成为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主张的重要一环.本文另辟蹊径,围绕琉球托管问题和钓鱼岛争端的关联,在挖掘中日间琉球交涉及此后美国托管琉球的历史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托管制度,论证美国托管琉球及美日私相授受琉球的非法性,为我国反驳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提供有力论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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