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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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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问有答     
问:王某在一家服装公司工作,公司为了赶进度经常加班,又不支付加班工资,就连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也时常拖欠。王某无奈之下,向公司提交辞呈,公司作出同意王某辞职的决定。王某认为,公司违法在先,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后,公司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王某与公司就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发生的争议,已  相似文献   

2.
【案例】:2008年6月,文某与某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到该公司工作,合同期限一年,约定月薪6500元。2009年6月,合同期满终止时,物流公司按法律规定支付了文某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文某提出其工作期间存在加班情况,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文某未提供其存在加班的任何证据,物流公司提供了文某的考勤打卡记录及工资支付表,但均未经文某签字确认。  相似文献   

3.
<正>案情简介王某于2014年8月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机械公司支付2014年2月、3月的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王某称:公司无故欠发2014年2月、3月的工资,期间多次催促均未得到明确答复。2014年6月3日,鉴于公司欠薪,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需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王某向公司提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于当日离开公司。  相似文献   

4.
<正>案情简介李某与鑫悦珠宝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李某月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以及奖金。2015年10月1日,李某根据鑫悦珠宝行工作安排加班。11月,双方因"十一"加班工资发生争议。李某主张其法定节假日根据单位要求加了班,依照法律规定,"十一"当天的工资应是当日工资加上三倍的加班工资,鑫悦珠宝行认为,李某10月份工资中已经包含了10月1日的工资,主张依据《劳动法》第44条确立的标准,其只需再支付二倍工资。双方协商未果,李某  相似文献   

5.
案情简介2007年12月19日,王某向某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某公司向其支付在职期间销售提成865.66万元,以及额外支付25%的补偿金216.42万元,合计1082.08万元。王某诉称,本人2007年2月1日应聘进入某公司,就职于销售部门,担任东北区销售经理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另加销售提成。因经营状况出现问  相似文献   

6.
王某系一私有企业职工,2001年5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该企业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仲裁委员会立案后,经调查,该企业由于要赶活,2001年3月、4月经常加班,其中每月还有两个休息日不休,但王某的工资每月才领到500元,扣除加班加点工资报酬外,  相似文献   

7.
<正>案情简介王某向某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王某称:其于2013年2月进入某酒店管理公司工作,担任市场部经理,双方口头约定月薪为15000元。入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告知其作为公司管理层工资较高,为了少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工资发到银行卡中的是5000元,余款则以报销的形式现金领取。王某因考虑到利益未受到损害,且可以少缴税费,也就表示同意。2014年3月,公司与其解除劳  相似文献   

8.
王某2007年2月到某机械厂从事焊接工作。2014年8月,王某体检查出肿瘤。遵从医嘱,王某向公司请了3个月的假住院治疗。2015年3月,王某向公司提出调换工作岗位的要求,协商未果后,将公司诉至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2014年未休年休假的工资。  相似文献   

9.
案情简介王某于2011年11月申请仲裁,称于2007年7月21日进入某销售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后因工作出色,于2010年8月1日被任命为公司财务总监并重新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却于2011年3月1日无任何理由解除了劳动合同,现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恢复之日起的工资。公司辩称,王某系公司的财务总监,却未履行对财务部的管理职责。自任职以来,财务部管理混乱,甚至于2011年2月25日发生了财务部工作人员与销售员打架斗殴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故公司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不同意恢复劳动关系。公司另向仲裁委员会提出,2011年3月1日解除王某后,公司已经于5月28日聘请了新的财务总监,公司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因此,即便公司解除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也要求仲裁委员会裁决支付赔偿金。在仲裁审理中,公司未向仲裁庭提供财务部管理混乱的有效证据。  相似文献   

10.
<正>案情简介褚某于2014年7月进入某服装厂从事服装加工工作,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服装厂每月向其支付工资3500元,但未支付每月的加班工资1500元。褚某于2015年1月申请仲裁,要求该服装厂向其支付2014年8月至12月双倍工资25000元(5000元/月×5月);2014年8月至12月加班工资9000元(1500元/月×6)。服装厂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后无正当理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2010年4月1日,王某进入某服装公司从事检验员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为1500元,每月20日发放当月工资,该服装公司一直没有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12月31日,王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2012年3月10日,王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1、某服装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6500元;2、某服装公司为其办理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3、某服装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00元。  相似文献   

12.
<正>案情简介王某等22人自1982年从事农村电工工作,1982年至1988年由所在村管理并向其发放工资;1989年至2001年归当地乡电站管理,其待遇是通过电价加价形式向农民平摊。2001年2月,当地农村电网改造完成,王某等22人不再从事农村电工工作。2013年9月,王某等22人到当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王某等人与某供电公司自1986年至2013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某供电公司支付其2001年2月至2013年的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查,王某等人的仲裁申请已明显超过1年的仲裁时效,仲裁委遂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王某等人不服,认为仲裁委侵犯了其应当享有的仲裁请求权,要求仲裁委立案审查。该案经多级上访后,仲裁委不得已立案受理,并经开庭审理后,于2013年11月以申请人仲裁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裁定驳回其申请请求。  相似文献   

13.
<正>案情简介王某向某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称其于2003年5月进入某模具制造公司从事模具制造工作,2014年6月12日手部受伤,自2014年7月4日起因受伤休假,8月19日回到公司上班,但公司强制变更其工作岗位为勤杂工,并降低薪资。现要求公司:自2014年8月19日起恢复其原工作岗位并按其上年平均工资支付工资差额每月1985元;支付2014年7月4日至8月18日期间工资差额2309元。  相似文献   

14.
<正>问:陈某等35人于半年前先后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其中均约定加班工资以一年为周期计算,即在合同签订之日的年度对应日"一年一结"。因上班之后有很多时间需要加班,公司累计应当支付的加班工资已经不是小数目,陈某等遂多次要求公司提前支付。但公司一直置之不理,理由是既然合同已有约定就必须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正>案情简介■2012年12月,王某、李某分别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向其支付应订未订书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辩称:2008年7月,某家电配送中心与本公司签订《家电配送协议》,  相似文献   

16.
<正>案情简介王某于2011年10月入职某物业管理公司,从事电工工作,双方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某月工资3200元,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在职期间物业公司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2012年4月26日,物业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要求王某离职。2012年5月8日,王某提起仲裁请求物业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会保险费。经法院核实,物业公司于2011年3月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后仍在对外营业,至今未进行清算,也未办理注销手续,王某入职时知道物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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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赵某于2009年4月到某物业公司担任保安员,双方于同年5月1日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期限从2009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止,约定赵某的工资为每月1000元。赵某工作期间,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两周休息1天的工作时间。2010年10月10日,赵某以物业公司违法安排加班为由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并于同日离开物业公司。2011年4月,赵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该物业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18.
<正>案情简介2011年3月10日,焦某进入A公司工作,并于2011年4月21日签订了2011年4月19日起至2012年4月18日止的劳动合同,从事油漆工,月工资为人民币5000元。劳动合同期满后,焦某继续在A公司工作,A公司也每月支付焦某工资,然双方因对A公司提供的新劳动合同中工资的约定有分歧,故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0月29日,焦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要求A公司支付2012年3月10日至2012年10月25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 某化工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招用王女士担任化验员,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王女士的劳动报酬每上班一天20元.因公司开工不正常,从2000年10月起,公司放假,发给每位职工生活费每天10元.2001年5月11日,公司发文取消生活费的规定后,王女士口头向公司领导提出要离开公司.经公司领导同意,王女士于2001年5月9日离开某化工有限公司.不久王女士到本县另一家化工企业工作.但原企业未发王女士4月1日至5月7日的工资.王女士找公司领导结算工资时,公司领导却以和王女士口头约定如果到其他同类企业工作要扣工资为由,不予支付工资.无奈,王女士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某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被扣的工资.  相似文献   

20.
<正>案情简介王某于2012年11月8日申请仲裁,称:2010年7月1日进某公司,从事文秘工作,工资为每月7000元。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1日。王某于2012年6月怀孕,公司却于6月31日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故,请求公司支付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共28000元。公司辩称,因王某在单位期间表现一般,故公司决定其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于6月31日告知王某终止劳动合同,并向王某支付了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4000元。王某当时并无异议,直到7月15日,王某来公司拿取私人物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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