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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察权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力,法律为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提供了许多保障措施,使检察权在追诉犯罪、惩治腐败、纠正违法、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我国检察权的配置还存在一些问题,不仅制约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而且制约了检察机关的发展.通过改革,完善检察权,使检察权配置更加科学合理,保障检察权充分而有效地行使,是检察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检察权配置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科学合理地配置检察权是检察改革的核心问题,是顺应党的十七大对司法工作指导精神的必然要求.当前,检察权的配置存在着一些问题,完善检察权的配置必须结合我国国情,积极借鉴人类司法文明的有益成果,坚持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标,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主线,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永葆生机与活力. 相似文献
3.
论检察权的宪政地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石茂生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1(2):53-57
检察权宪政地位主要指检察权在一个国家宪政制度或政治制度中的定位和地位.研究检察权问题,健全检察制度,首先必须对检察权的宪政地位做出实事求是的分析.本文从文本性规定和实践性内容两个方面对我国检察权宪政地位作了分析,认为中国检察权是一种独立的基本国家权力,它与行政权、审判权相并列. 相似文献
4.
杨诚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7(5):140-141
检察权既不是行政权,也不是司法权,而是一种区别于行政权和司法权,具有独立权能的法律监督权.设置检察权的目的,是对行政权和司法权进行监督,以促使行政与司法的廉洁与公正.为充分保障检察权权能的发挥和目的的实现,应设置科学、合理的保障机制,以确保检察权能够独立行使,不受任何干涉.另外,检察权并非"尚方宝剑",亦应受到其它权利的制约,以确保检察权行使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5.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97-101
检察权独立具有丰富的内涵,除了作为原则的检察权独立,还包括检察权的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检察权的责任独立、检察权主体独立等内容。当前强化我国检察权的独立行使,既需要保障检察权的外部独立,也需要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从强化检察权责任独立着手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6.
谢小林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3(3)
现行的检察权内部的制约机制对于规范检察权的运行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由于机制尚不健全,未能真正有效地发挥作用.究其根源,应是内部制约的执行环节出了问题.因此,应该站在宏观的视角,健全和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机制的疏漏,把现有的制约机制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落实,乃为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田先纲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4(2):127-131
检察官制度的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中国的检察权是来源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独立于立法权、行政权、审判权的一种专门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权的性质决定了检察官的性质、职业特点和职权配置的内容。我国学界存在一种观点,即简单地把检察官视为行政官或司法官,这种观点没有从我国检察权所包含的特有属性入手分析问题,因此它不符合中国的政体和现行法律体制。 相似文献
8.
中国检察权的应然范畴包括检查权和纠察权两方面的内容.优化检察权的配置,应理顺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革除内部的行政化积弊,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缩减部分检查权能,增加一定的纠察权能,增强监督的刚性.2008年11月,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检察制度面临着新的评判与抉择.文章从当代中国检察权的法理定位入手,针对实然形态的检察权,提出应然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期最大限度地缩小应然与实然形态的差距,剖析我国检察权配置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检察权配置及运行机制的构想. 相似文献
9.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Z1)
我国检察体系奉行检察一体原则,在法律定位下检察权运行的主体为人民检察院,但在检察实践中检察权具体运行却是由检察官来完成。立法与实践的悖反,使得检察官独立运行检察权成为当下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点。通过域外检察权运行机制的考察,发现我国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中存在着检察一体机制的不利制约、行政化管理模式的不当干预和检察官职务保障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笔者拟对这些现存问题进行研究,探寻出适合我国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正确路径。 相似文献
10.
检察权的性质是法律监督权和法律监督权即检察权是法学界关于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关系的一般认识.这两个论断最初是为了回答由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与实践背离所引发的争议,但它们在逻辑上和历史上都缺乏足够的根据,也难以作为当前检察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在现行法律制度中,法律监督权应当是检察权的上位概念,检察权是一项专门法律监督权,而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概念外延上的落差可以作为检察权的可生长空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