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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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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原则之一。法治不是万能的,法治建设需要道德建设的支撑和辅助;同样,道德建设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坚持法律的规范作用与道德的教化作用相结合,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途径和有效形式。  相似文献   

2.
法律和道德是人类社会最主要的控制工具,是社会秩序的两根支柱,二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它们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治国安邦既需要法治,也需要德治。法治是德治的基础,德治是法治的辅助手段。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就是要在法治的范围内,充分发挥道德的社会作用,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3.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研究和把握法律与道德的相互统一,处理好法治和德治的关系是其重要环节。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不仅有逻辑上的可能性,而且有理论和实际上的现实性。明确和把握"公平正义"在联系法律与道德中的"纽结"作用,使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就能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从而实现我们治国理政方式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4.
德治是法治的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法治,而且也需要德治,使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忽视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能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一个时期以来,我们对法治的重要性看得比较清楚,而对德治的重要性却认识不够。众所周知,道德先于法律而产生,其覆盖面又广于法律。道德在人类社会几乎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不时不在。因此,其他一切社会规范莫不受道德规范的制约,法律也不例外。法律源于道德,道德是法律的血脉,法治需以德治为基础。下面,我们就从法治的三个关键环节来进行分析。   立法,是法治的灵魂…  相似文献   

5.
德治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所弘扬的,对于当前的道德定位问题实际上需要解答德治与法治之间的关系,而且要辨析当前中国社会环境下推行"德治",是一种道德的教化,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德治。从功利主义的角度上看,法治具有一定的功利性,法律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一种体现,法治的最终根本目的是要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项社会行为与活动几乎都纳入到法律的轨道中,但是在社会生活中依然存在诸多的行为是难以通过法治予以规制,需要从社会道德的角度进行规范,然而道德的规范是一种内在的约束,从当今民众的社会信仰的现状上看,社会主义道德体系难以有效的规范一些社会现象,如碰瓷、故意摔倒老人的讹诈、公路散落物品被村民哄抢等。因此在法治的社会形势下如何对道德治理进行准确的定位,真正发挥与弘扬道德在规范与约束民众行为的作用,道德治理社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对法理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以德治国 ,是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进程的伟大方略。本文结合社会实际 ,阐述了德治与法治并重的现实意义 ,提出理想、信念是道德建设的基础 ,行政道德是德治思想的核心 ,全面落实以德治国 ,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干部的道德建设  相似文献   

7.
在新世纪伊始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对于我们更加自觉地加强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加快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治与德治,是辩证的统一 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  相似文献   

8.
21世纪要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不仅要有经济、政治方面的繁荣与稳定 ,还必须有民族文化的繁荣与复兴 ,其中 ,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 ,开发中华民族 5 0 0 0年道德文明的智慧 ,借鉴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道德文化精华 ,结合中国当代社会的实际 ,实施以德治国的方略 ,使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已是一项十分迫切的历史任务。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思想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基础上 ,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性认识。它要求我们 ,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 ,必须高度重视道德建设 ,使德治与法治紧密结合、相辅…  相似文献   

9.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道德与法律在国家治理场域中具有重要的社会规范作用,但是也具有自身的脆弱性。德法共治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不仅勾勒了道德与法律的融合发展状态,而且反映了道德与法律融合发展的条件成熟。社会主义法治是中国语境下道德与法律融合发展的有机统一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综合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实际能力。  相似文献   

10.
中国古代及西方关于道德与法律的结合这一问题的讨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并由此形成了"德治"和"法治"两种不同的传统。对中国古代及西方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思想进行评析,对于我们今天正确处理道德与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关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建立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相协调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区域法治——深化依法治国方略中崭新的法治形态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区域法治是深化依法治国方略和建构世界法治秩序中的一种崭新的法治形态,开展区域法治建设和研究,既是区域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等发展战略以及我国加强国际交往和合作的必然要求,而且既有国外的经验和教训可资借鉴,又有我国区域法治研究的起步和刍型作为前引,还有其深厚的宪政基础和法理依据;为此就必须科学地构思我国开展区域法治研究的战略设想和建议,并为建立和健全区域开发和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而积极努力.  相似文献   

12.
法治与德治衡平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平 《江淮论坛》2001,(6):47-51
“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 ,强调“依法治国 ,法律主治” ,“德治”强调“以德治国 ,道德主导”。整合二者之间的关系 ,不仅是理论上的重大问题 ,也是关于社会治理模式的重大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3.
高旗 《江淮论坛》2006,(4):30-33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对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本文对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问题进行探讨,在于论述法治与德治的内在联系,着重阐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意义和重要作用,并对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提出具体途径和办法。  相似文献   

14.
试论刑事法治对人权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权需要法治的确认和保护,以免受到社会其他公民和国家公共权力两个方面的侵犯。根据依法治国的要求,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刑事法治观,既要重视刑法在惩罚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也要重视刑法在保障人权方面的作用。罪刑法定原则是依法治国在刑事法领域的具体要求,它在国家刑罚权与公民的自由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限,从而保证刑法既能有效地打击侵犯人权的犯罪,又能防止滥用刑罚权侵犯人权。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人权,应当慎重适用死刑和注意“严打”中的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15.
行政道德属于职业道德中的一种 ,它专指国家行政工作人员在其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 ,应遵循的具有行政工作职业特征的道德规范 ,我国古代称之为“官德”。这种特定的内涵与功能决定了它在实施“以德治国”方略中的关键性作用与基础性地位。因而我们要从多种渠道着手加强行政道德建设 ,以保证“以德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6.
人的解放与法治的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的解放是法治具有终极意义的价值目标 ,两者乃是一种互动关系。本文通过中西历史的比较 ,提出人的解放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 ,并揭示了思想启蒙于法治的巨大促进作用。进而认为 ,中国推行法治应以权利本位观为指导 ,注重对个体权利的保护 ,以破除依附性 ,促进和实现人的解放 ;另一方面 ,法治的实现有赖于主体人的解放 ,因此应重视人们法律观念的现代化和主体的觉醒。  相似文献   

17.
依法治国是已经被载入我国宪法的治国方略,其意义和作用是无庸置疑的,而以德治国思想的重新提出则引起了人们更多的思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不仅是不相抵触,并行不悖的,以德治国更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与补充,正确认识这一点对于我们重新定位以德治国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长远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关健英 《北方论丛》2004,(3):117-120
先秦法家的"法治",虽然在字面上与现代意义的"法治"别无二致,但从实质上来看,"以法治国"不但与真正的法治精神相去甚远,甚至完全是背道而驰.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先秦法家的"以法治国"是与德治相对应的一个概念.通过分析"以法治国"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指出先秦法家"以法治国"的"法治"从来都为人治主义所主宰,是人治的法治,专制的法治.  相似文献   

19.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政通人和、社会和谐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要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理想与目标,需要在治国理念上进行变革,在制度建设上进行创新。其中,最关键的是通过发展宪政,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规则和制度。和谐社会的根基在于宪政,宪政所提供的制度,不断消解社会矛盾和冲突,使人们能够和谐相处。可以说,和谐社会的内蕴与宪政建设的旨意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和谐社会与宪政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良性互动关系,宪政的发展是和谐社会从理想走向现实的重要保障,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可以为宪政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基础。因此,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充分开发宪政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和功能,就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基于此,我们组织了"宪政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笔谈,从宪政的内容、法治政治、宪政文化等方面探讨了宪政与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宪政如何支持和谐社会建设以及怎样结合我国国情推进宪政发展等问题,期望有助于准确把握当前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逻辑定位,从而使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有一个良好的起步。  相似文献   

20.
民主与法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性保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志慧 《东岳论丛》2006,27(4):89-94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基本内涵中,民主法治既是首要特征,又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政治保证。目前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政府转型,营造一个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环境、政治与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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