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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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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旅游开发是一种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手段,可以综合实现历史文化街区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广州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丰富多样,旅游开发潜力巨大。广州历史文化街区旅游产品的开发主要表现为公务型、商业性、文化型和风光型四种,开发中要避免因利益主体利益不均导致当地居民对旅游开发的认同感不够、"古街再造"破坏了历史文化街区的原真性等突出问题,以体现"文脉"、原真性及体验性为原则,实施景观整治、进行功能分区、突出商业文化气息、构建解说系统、注重社区居民参与、加强相关主体之间的合作、建立统一管理的长效机制的体验型历史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对策。  相似文献   

2.
福州是国家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但福州的历史文化街区在保护和开发的过程中却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本文基于对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实地调研的基础之上,对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开发中多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进行了分析,并从现代城市文明的角度阐述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对于福州城市的重要性,重点就政府如何在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开发中发挥积极作用、正确进行角色定位提出几点构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利益作为一种社会关系范畴,由利益主体、客体及中介三要素构成,利益的本质是一种矛盾。根据利益构成要素的不同,可把众多的利益矛盾分为:利益主体与利益客体之间的矛盾;利益客体之间的矛盾;利益主体相互之间的矛盾。从利益构成要素角度看,环境法调控的利益矛盾具体包括人口与资源间的矛盾;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间的矛盾;公益与私益、代内利益与代际利益之间的矛盾。从利益构成要素视觉分析环境法调控的利益矛盾对环境法部门建设及和谐社会下的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武夷山世界遗产地在处理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遗产管理与社区民众的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是从利益主体的需求与冲突来看,不仅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的矛盾日渐突出,而且保护区与社区民众之间的分歧也在增多。因此,亟需强调遗产地各利益主体的协调与合作,尤其要鼓励社区民众的自觉参与。  相似文献   

5.
历史文化名镇是人类共同的遗产和不可再生资源,在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着旅游发展和原始风貌保护的一系列矛盾。在不同相关利益主体视角下,分析历史文化名镇功能定位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合理的责任分担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以多元参与、各尽其责、充分作为等发展思路,促进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和旅游快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大科学工程从设计建造到运行,始终存在多元利益主体间的矛盾与冲突.中国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是典型的大科学工程,其在达成科学目标的同时,如何进一步满足以地方政府为代表的不同利益主体的多元利益诉求,这是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的重要话题.本文以FAST为例,探讨了大科学工程中多元利益主体的冲突与矛盾,分析了不同利益主体的特征、利益冲突的类型及表现形式.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构建利益主体间协同发展机制,探索保护性开发的利益整合新路以及建立全方位利益冲突治理体系的大科学工程利益冲突协调、整合与治理的新思路,创立多重利益主体协作共赢的科学治理新模式.  相似文献   

7.
随着民族村寨旅游项目不断落地,开发过程中各利益主体出现的冲突与矛盾也在不断增加,而这些矛盾主要是因为各利益主体存在利己性、政府角色定位不当、社区参与不足以及相关机制不健全。今后,应该通过做好利益协调监控工作、调整政府角色定位、帮助社区深入参与旅游发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保障民族村寨旅游顺利发展。  相似文献   

8.
历史街区作为城市独特的资源,其悠久的建筑和历史文化受到越来越多休闲旅游者的青睐。历史街区的文化旅游开发涉及到许多方面,本文以南京长江路民国历史街区为例,对其文化旅游开发条件进行分析,从而发现现阶段文化旅游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长江路历史街区文化旅游开发思路,最后提出了长江路文化旅游开发方案。  相似文献   

9.
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在自然保护区管理过程中,应强调管理者、当地社区、经营者、市民(游客)以至专家学者等各个关系主体之间的联系。本文运用利益主体理论的相关研究,根据对松山自然保护区的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观察及相关背景资料的分析,确定松山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处、游客、大庄科村村民、旅游经营者为其利益主体。通过解析各利益主体各自特点以及两两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为松山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提出优化建议: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管理者与旅游经营者进一步合作,规范经营环境;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开发;以生态旅游资源为基础,树立保护区形象;以高质量服务赢得游客,用高级管理人才实现景区高效运作;管理处充分行使协调功能,各利益主体协作共事等。  相似文献   

10.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利益矛盾研究综述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矿产资源开发利益矛盾是西部社会经济发展各种矛盾的集中表现。已有研究认为,西部矿产资源开发利益矛盾主要表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矛盾、政府与矿业企业的矛盾、地方政府与中央企业矛盾以及政府、企业与资源地居民的矛盾;矛盾形成源于利益主体之间诉求能力差异及利益主体诉求能力差异的制度背景;解决这些矛盾需建立合理明晰的矿权制度、完善资源税费制度、建设利益主体广泛参与的组织机制、建立矿区居民利益分享机制。然而上述研究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未来研究应致力于探索符合西部区情的矿权制度安排、科学合理地进行利益计量和分成比例测算以及提供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利益矛盾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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