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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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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赠与合同的撤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汪渊智  李志忠 《兰州学刊》2004,25(2):125-127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其特点是赠与的无偿性和诺成性。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法律赋予赠与人及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赠与撤销权。本文对赠与合同的法理依据、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的行使及后果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新合同法规定的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尚有不足之处 ,必须对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加以补充、完善 ,对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条件作严格的限制。否则 ,合同的撤销具有随意性 ,成立的合同失去严肃性。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也应对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加以补充完善 ,对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3.
理论上对赠与人撤销权制度的认识存在着极大的分歧.赠与人的撤销权为民法撤销权体系中的特例之一,它实际上应被称为"撤回权",并具有后悔权的意义,在性质上更类似于解除权.赠与人的任意撤回权与赠与合同的诺成性攸关,是旨在弥补赠与被立法确认为诺成合同后对赠与人要求过苛的弊端而设计的救济性手段.任意撤回权的行使虽为法定,但赠与人亦应赔偿受赠人因此所遭受的信赖利益损失,且其责任基础不是一般所认为的缔约过失责任而应是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4.
我国赠与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赠与合同在无偿合同中的地位与买卖合同在有偿合同中的地位相当,其重要性程度不言而喻。我国现行的赠与合同制度存在着一些可议之处。立法应确定规定赠与合同的诺成性,以杜绝争议;应当将赠与人的“撤销权”改称为“撤回权”,以正本清源;应详细规定赠与人法定撤回权的条件、行使中的具体问题,以增强其可操作性;对赠与人违约责任制度中存在的法律漏洞应予以填补,以增强其合理性。  相似文献   

5.
论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与赠与人的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合同法》赋予赠与人以任意撤销权,但对此规定极为简单。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立法者为 均衡赠与人与受赠人利益、保护赠与人而设,其行使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滥用造成受赠人利益损失的, 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立法撤销权是有权机关对于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立法制定程序、立法权限或者授权立法违反授权目的、授权范围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撤销的活动.我国具有立法权的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享有不同的立法撤销权.但是享有立法撤销权的机关必须遵从法定的撤销根据以及法定的程序.  相似文献   

7.
负担为赠与合同的附款,负担无效并不一概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宜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负担与对待给付既有相似处,也有差异性,但从整体上看,宜将附负担赠与定性为无偿合同与单务合同.负担与解除条件存在巨大差异.由于赠与人有先为给付的义务,赠与人不得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唯有当附负担赠与合同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时,该第三人才能成为请求受赠人履行负担的主体.只有当赠与人已为赠与,受赠人因可归责于己的事由而不履行时,赠与人才能行使《合同法》第192条所定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当赠与物有瑕疵时,赠与人应依《合同法》第153~158条有关买卖不完全给付责任的规定承担责任,而非依《合同法》第174条准用买卖的规定来承担责任.此际,赠与人的责任固然限于“附义务的限度内”,但仍存在例外,即当赠与物瑕疵造成受赠人固有利益损失时,赠与人的赔偿责任并无上限.当负担有瑕疵时,应类推适用买卖合同中有关标的物瑕疵的规定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相似文献   

8.
李彦芳 《兰州学刊》2008,(6):107-109
属于普通法系的美国合同法与属于大陆法系的我国合同法在具体规则方面各有其特色。体现在赠与合同方面,二者在任意撤销权、公益性赠与合同、赠与财产的瑕疵责任三个问题上,既有相同也有不同,研究它们对我国合同法中赠与合同规定的完善、以及了解美国的相应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破产撤销权是规制债务人行为,防止债权人获得不公平清偿的制度.在实践中,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获得债权清偿.对破产临界期内的强制执行行为能否行使破产撤销权,涉及破产撤销权是否可以规制债权人行为的问题.破产临界内强制执行行为的撤销,需要在撤销方式、可撤销情形以及债权主观意思等方面进行特殊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0.
债权人撤销权是纯粹的形成权。通过随意变更撤销权性质来解决债权人撤销权法律效果不明的问题的做法并不可采。对被撤销的法律关系,宜采相对无效说,财产返还请求权应归债务人所有。若债务人怠于行使财产返还请求权,法律直接赋予债权人请求权,请求法院根据撤销之诉的判决强制返还。撤销的后果应遵循入库规则。  相似文献   

11.
在适用"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时,应当严格分析判断案件事实的性质,对能否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作出合理判断,避免出现适用不当之情形。对于"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权利的时效应以一年为佳。如有必要,免受不利益的当事人应给予他方一定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12.
论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现代合同法律制度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合同解除制度在理论与司法实践中的意义十分重要。而合同解除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又是争议颇多、困扰人们的论题。本文试就合同解除的溯及力与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的产生这两个问题加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3.
傅克谦  屈庆平  孙浩 《河北学刊》2012,32(3):177-179
应然权利与实然权利既是权利文化中的客观现象,也是权利学说中的重要问题。对应然权利与实然权利的划分,是自然法理论的产物,应然权利从价值层面对权利的应该状态作出描述,实然权利则从事实层面揭示权利的实际状态。二者既有明显区分,又有高度统一,并在对立统一中推动权利文化的进步。应然权利向实然权利的转化,应具有坚实的物质基础、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优良的制度条件和有效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4.
张立锋  邵艳梅 《河北学刊》2007,27(4):176-178
合同法定解除权成立后,权利人应当通过一定的方式和程序行使这一权利。合同法定解除由权利人以意思表示通知对方的方式行使法定解除权,针对目前在法定解除权行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其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改进与此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合同法》的诞生堪称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迈出的又一坚实步伐,可谓是民法界的一件喜事。但是,我们仍应清醒地看到,《合同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立法技术上仍存在一些欠缺之处,需要改进之处甚多。笔者在学习的过程中,通过比较发现,我国《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一些规定颇具特色,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6.
许斌龙 《阴山学刊》2005,18(2):107-110
法律程序与法律实体同属于法律规范范畴,两者之间不仅存在着内容上的区别,而且存在着相关属性与功能上的联系。从不同视角来看,法律程序与法律实体表现为手段与目的、现实与可能、过程与结果、形式与内容等多重关系。每一项具体权利义务,每一项法律的实施过程,也就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过程。  相似文献   

17.
法律发现的场域是法律渊源.法律渊源只有与法律发现相结合才能彰显它的方法论意义.然而,对于法律渊源的认识,学界存在含义不清、定位不明的状况.所以我们需要对国内外法律渊源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分析其方法论意义,并对我国当下法律渊源表现样态进行厘定.  相似文献   

18.
梁洁 《学术探索》2008,(1):68-71
习惯作为国际人道法的主要渊源之一,是国家行为的准则和司法机构判案的依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研究报告——《习惯国际人道法》对这一渊源进行了全面研究和系统归纳,是该领域研究的一项重要成果。但就性质而言,它属学术成果,不具法律拘束力。研究报告试图建立一套对任何类型武装冲突均适用的习惯国际人道法规则的意图是不现实的;它在确立某些习惯法规则时论证不够充分;对国际人权法判例的运用也并不总是恰如其分。  相似文献   

19.
论第三人利益合同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田韶华 《河北学刊》2003,23(3):205-206
第三人利益合同是以向第三人给付为标的的一种特殊合同 ,该合同使第三人直接取得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而债务人同则得以因合同而生的一切抗辩对抗第三人。我国《合同法》第 6 4条未赋予第三人任何法律地位 ,并非真正的第三人利益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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