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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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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禁止刑法司法解释溯及既往原则,是罪刑法定主义禁止事后法原则在刑法司法解释领域的自然延伸。该原则意味着刑法司法解释不仅具有独立的时间效力,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刑法司法解释都应坚持刑法溯及力问题所奉行的从旧兼从轻的立场。这既是罪刑法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刑法司法解释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从总体上看,我国现行刑法司法解释在溯及力的问题上基本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但仍存在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本文中所谈的刑法,是指广义下的刑法,即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又包括国家颁布的其它刑事法规。法的溯及力又称“溯及既往力”,属于法律的时间效力范畴的问题。它指的是某项法规对它颁布以前的事实、关系是否有效,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在刑法溯及力问题上世界各国做法不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五种,即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轻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现在大多数国家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刑法生效以前的犯罪,原则上按过去的法律办,新刑法基本上没有溯及力。但是,如果旧的刑事法规认为是犯罪行为,而新刑法则不认为是犯罪或者规定的刑罚比过去法律规定的轻,则按新法办。然而,法律的溯及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采取何种原则,与社会治安状况紧密相关。在我国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法律溯及力也有相应的变化。  相似文献   

3.
刑法立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是刑法解释领域的一个重大问题。刑法立法解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刑法理论界存有争议,主要集中在: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之间、刑法司法解释和刑法立法解释之间以及刑法立法解释之间是否存在溯及力。刑法立法解释并不涉及溯及力的问题,无需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相似文献   

4.
刑法分则中存在着大量的空白刑法规范,空白刑法中的补充规范对构成要件起补充说明作用,在地位上应属于刑法的间接规范;补充规范的变更引起刑法的变更,两者具有同步性;由补充规范的变更引起的溯及力问题,应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  相似文献   

5.
本文对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所涉及的三个方面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剖析,即:(一)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范颁布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二)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范实施以后自身颁布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三)刑法司法解释对解释的刑法规定实施以后自身实行以前。已有的生效司法解释正在实施,新的司法解释是否有溯及力。笔者主张,在这三种情况里都应该坚决贯彻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并提出了立论依据。  相似文献   

6.
论法的溯及力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的溯及力分为法的溯及保护力和溯及约束力。法的溯及保护力应采取从新兼有利原则,法的溯及约束力应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程序法的溯及力应采取从新原则”的观点是错误的。应正确认识和处理程序法对“未处理的案件”和“未处理完毕的案件”的溯及力问题。法定解释的溯及力也应符合法的溯及力的原则。  相似文献   

7.
刑法立法解释的时间效力问题,涉及罪行法定原则能否得到最终落实。刑法立法解释是否具有独立的时间效力,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刑法立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从内容上包括立法解释的生效时间、溯及力和失效时间三个方面的内容。对于刑法立法解释的溯及力,应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  相似文献   

8.


  摘要:  时至今日,罪刑法定原则已经从绝对转向相对、从理论原则转向司法原则。这一转变体现了有利于被告人的精神,进一步增加了该原则的出罪功能。与之相适应,罪刑法定派生原则的功能也应随之转变。首先,不应一概排斥习惯法;鉴于习惯法出罪去刑功能上的特性,还应当将习惯法纳入刑法渊源之列。其次,类推解释也不应一概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应当允许;同样,在扩张解释与限制解释上也应作有利于和不利于被告人之分,并区别对待。最后,在刑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上,不应一律赋予其溯及力,并且应当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刑法解释溯及既往。  相似文献   

9.
司法机关出台刑事司法解释对一些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修改以后,部分具体案件的追诉时效会随之发生变化。我国目前针对这一问题并无专门的司法解释,导致刑事追诉时效在实践处理中的混乱。应该从刑事追诉时效的溯及力和计算标准两个方面进行理论阐释。从溯及力的视角阐释,认为在处理新刑事司法解释影响追诉时效问题上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更为妥当;从计算标准的视角进行阐释,认为追诉时效应当以“追诉结束”作为计算标准更为妥当。  相似文献   

10.
法不溯及既往是法治国家的标志之一,而程序法从新原则是法谚“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的具体体现.现代意义上的程序不仅指司法程序,还包括立法程序、行政程序和其他法律程序.根据传统溯及力理论,程序法的溯及对象应当聚焦在“正在处理的案件”上.在具体运用层面,程序法从新主要适用于管理性程序事项,而其例外情况一般针对于实益性程序事项、实体事项和既判事项.鉴于具体案件的复杂性,我们应当加强对程序法溯及力的法理梳理和条文细化.  相似文献   

11.
在明确财产类犯罪的入罪数额基础上,当具有特定情节时,数额减半可以入罪,是近年来司法解释的一种特有现象.数额减半入罪可以克服中国刑法中对罪量要素的僵化适用,其中"数额较大"应综合相关情节进行整体评价;由司法解释明确罪量标准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同时,适用累犯条款并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不同司法解释在适用"数额+情节"解释模式时应尽量保持体系统一.  相似文献   

12.
针对网络失范向现实社会蔓延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及其引起的司法难题,"两高"通过颁布抽象性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应对,实现了刑法的"网络扩张","关于网络诽谤等犯罪的司法解释"便是刑法向网络扩张的典型代表。由于我国的传统刑法立足于现实社会,"现实"刑法在应对虚拟网络犯罪时具有局限性,扩张性司法解释也只能暂时应对网络犯罪的变化。根本上解决网络犯罪问题,需要克服我国目前大一统刑事立法之局限,针对网络犯罪制定专门的网络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13.
针对“关系人”受贿的问题,《刑法修正案(七)》和以往的若干司法解释奉行“问题主义”的思路,先后引入了“特定关系人”、“关系密切人”这样内涵模糊无法明确界定的术语作为犯罪的主体,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实践中令司法陷入不能适法的境地。学者们多从形式侧面对上述术语进行解释,无法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要准确有效打击“关系人”受贿,应对主体进行实质解释,并用“关系人”统一主体。  相似文献   

14.
文章以比较法为基本方法 ,分析了狭义无权代理制度中被代理人的追认权行使前提 ,分别讨论了明示追认、推定追认和沉默三种追认的方式 ,对追认期限进行了界定 ,讨论了因意思表示在错误、欺诈与胁迫影响下所作出的撤销 ,并且探讨了追认权溯及力的例外 ;最后 ,对如何解释《合同法》第 4 8条提出了意见  相似文献   

15.
王永杰 《南都学坛》2010,30(4):90-95
由于我国现有法规存在瑕疵和漏洞,使司法机关整体作为回避主体被忽视,故应当完整、准确、具体地完善司法机关的回避制度,使司法机关的整体回避规定相对完整、独立地表现出来。由于律师并非当事人本人,无从判断事实真相,其教授辩护技巧与教唆作伪证难以区别,故全面、客观、公正地理解律师职业豁免权,也是《律师法》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之一。《刑事诉讼法》原则上要求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其司法解释依此进行,但真正执行起来却是自相矛盾的,使得法庭难以依法裁判。而依据关键证人理论精神,李庄案证人理应出庭作证。此外,《刑事诉讼法》并未限制同案被告人出庭对质,实际上变相承认他们可以互为证人。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第343条对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做了规定,为打击破坏矿产资源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但由于其在罪状及法定刑设定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得两罪界限不清,引起理论上的一些不必要的争论和司法实践上的模糊,建议应对该法条进行适当的修改.  相似文献   

17.
理论界对是否应当保留律师伪证罪的争论,主要有否定说和肯定说两种不同的观点。在我国确立律师伪证罪具有必要性,尽管该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但并不能因此就取消《刑法》第306条规定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针对律师伪证罪在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应该明确适用《刑法》第306条的基本原则,统一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该条的指导思想。针对《刑法》第306条存在的具体问题,应当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8.
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执行程序且不得恢复执行,不仅有利于提升当事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而且有利于执行工作的正确定位,规范执行程序和司法资源的重新整合,化解执行难.执行不能案件的退出,不仅需要符合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且还应建立审查确认、退出宣告,以及执行依据有效期限制度,并与破产法、刑法相接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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