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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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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民行政公益诉讼中泵告资格的确立与规则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行政行为侵害公共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为此必须解决原告资格问题。我国公民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既有法理基础、又有现实依据,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案件,公民可以以原告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应以保护公益、防止滥诉、有利监督为基本原则,在立法、律师援助、鼓励措施、滥诉制约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
传统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理论将原告资格限定在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一理论越来越受到现实的挑战。为 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本文旨在分析发达国家公益诉讼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
公益诉讼 ,是指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国家机关的行为和不行为提起的诉讼。它对于监督行政权的合法行使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在我国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有赖于对行政诉讼制度进行革命性的改造  相似文献   

4.
对公共利益因行政行为受到侵害的情形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并无救济措施,这是我国行政诉讼立法的一大缺陷。从当今世界各国立法现状及我国的国情来看,建立行政公益诉讼有其必要性,若在我国建立完备的行政公益诉讼0制度,则必须考虑到原告资格的扩展、举证责任的分配及相关的经济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5.
行政公益诉讼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公益诉讼是相对于行政私益诉讼的由非法律上利害关系人提起的、直接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行政诉讼,它包含行政公诉和由一般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西方国家已经建立了一套卓有成效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为了保护公益、实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我国应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需要对原有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告资格、举证责任等制度进行变革.  相似文献   

6.
行政公益诉讼是相对于行政私益诉讼的由非法律上利害关系人提起的、直接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行政诉讼、它包含行政公诉和由一般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西方国家已经建立了一套卓有成效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为了保护公益、实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我国应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需要对原有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告资格、举证责任等制度进行变革。  相似文献   

7.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产生及发展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目前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主要局限于由检察机关牵头所提起的这一行政公益诉讼类型,原告资格范围受到限制.西方国家以“利害关系说”和“私人检察官”等理论依据为依托将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逐步扩大,虽然我国《行政诉讼法》中并未明确规定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但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发展状况和行政公益诉讼实施成效,我们应将其逐步放宽至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  相似文献   

8.
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及其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民主和法制的发展,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基础上,应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必要的补充。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客观需要,也是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必然要求。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公益诉讼制度能够更为广泛的保护民事权利,在一定限度内预防社会纠纷发生的可能,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9.
原告资格问题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对此学界存在一元论、二元论和多元论等观点。现行立法将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身份界定为“公益诉讼人”,回避了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模式、法律性质及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问题。应当说,赋予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权,突破了传统诉讼理论中的原告适格理论,具有宪法基础,在我国社会个体公共意识有待增强、诉讼能力有待提高的现实背景下不失为一个合理选择。但建立在传统理念基础之上的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主体制度,忽略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语境下公共利益维护机制的多元化,容易导致检察机关陷入角色混乱和权力混合的困境。着眼于未来,应不断放宽行政公益诉讼起诉资格,赋予更多社会主体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权。具体可以通过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或《公益诉讼法》)重构行政公益诉讼主体制度,围绕“法律监督”逻辑重塑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和身份职责。  相似文献   

10.
顾薇 《百色学院学报》2010,23(1):117-121
公共利益直接或间接地为所有公民所共享,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也是行政权存在的重要依据。随着社会事务的日趋复杂,行政功能日益突显,政府为民众提供公共利益已经成为社会群体的必需。我国应该立足于现有的法制资源和现实需要,理性的批判、吸收国外的经验,整合并表述民众的意愿,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立法,积极构建并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为民众和公益性社会团体通过诉讼的方式,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发展提供一种有效途径,以确立以诉讼推进民治、以民治实现公益的模式,有力规范行政权的良性运作,推动行政权与司法权、权利与权力的良性互动,保障我国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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