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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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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薛建萍  肖彦 《天府新论》2007,(Z1):183-184
基于市场主体投资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时下,委托理财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在社会流行。委托理财合同是集管理、受托和融资于一身的复合商业合同,属“无名合同”,应适用《合同法》一般规定。针对其中的保底条款,对于不同种类的委托理财合同,应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前提下承认其效力。  相似文献   

2.
在实务中,合同的条款附条件,或曰合同项下的一项义务或几项义务的履行附条件,远远多于合同附条件。合同的条款附条件与合同附条件既存在差异,也有共同点,适用法律时对二者均应关注,不可偏废。合同的条款附条件仍然属于附条件,而非附期限,因为它完全符合附条件的规格要求,却与附期限相去甚远。判断合同的条款附条件有效或无效所依据的法律原则,不宜是诚信原则、公平原则,而应为公序良俗原则。诚信原则、公平原则用于调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分配。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制度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为了避免不定期继续性合同的永久约束、保障当事人的自主决定权和人格自由发展,不定期继续性合同当事人有预告解除权,即不需要解除原因,只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就可以解除合同。继续性合同强调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在信赖关系被打破或其他原因致维持合同对当事人不可承受时,无论是定期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还是不定期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都可以基于重大原因立即解除合同。《民法典》在个别有名继续性合同中承认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即当事人解除合同既不需要解除原因,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任意解除权是完全的解除自由,需要充分的正当性理由。在传统的继续性合同解除制度之外,《民法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了定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预告解除权,这是继续性合同解除制度的新发展。然而,定期继续性合同预告解除制度的合理性基础并不充分,而且对契约严守制度的冲击太大,要限制其扩张。  相似文献   

4.
师寸丽  武瑞玲 《河北学刊》2007,27(3):168-171
电信合同的缔结往往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实现。格式条款并非一经拟定就可直接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其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前提是格式条款的有效订入。格式条款的订入是规范及解释电信格式条款的前提,也是合同产生效力的基础。  相似文献   

5.
惩罚性条款(penaltyclauses),又称罚款条款、违约惩罚条款,是合同法中规定违反合同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条款,在世界各国合同法中几乎都有所规定。惩罚性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订入合同中的,若出现违约情形则违约方必须支付另一方过高金钱赔偿的条款。当事人很容易依靠自动履行合同义务而加强此类条款的效力。根据其含义惩罚性条款所规定的赔偿金高于一般赔偿金,合同中规定较高赔偿金额的惩罚性条款是否有效?法官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什么?两大法系对此有不同理解。一、普通法系不承认惩罚性条款的效力  普通法系…  相似文献   

6.
略论格式条款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格式条款不是一种合同类型 ,而是合同法确认的一种特殊定约方式。格式条款与示范合同的实质性区别在于是否经当事人协商。一方拟定的格式文本并非当然的合同条款 ,须经对方了解才能进入合同成为格式条款。法律对格式条款效力的限制 ,目的在于维护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和安全。  相似文献   

7.
论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邾立军 《理论界》2008,(5):102-103
合同自由原则最早起源于罗马法,随着“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实现,成为近代私法自治的核心。合同自由原则随着社会发展,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多,实际上是使合同自由原则得到真正发挥。合同自由原则受限制的理论基础及其实际运用中的作用,更好地说明了其真正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体现出自由原则的精髓,并通过对合同自由原则限制的突破,使合同自由原则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8.
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合同解除时首先应该允许当事人行使私力救济权,但在一定条件下合同解除权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混合性质。审查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应当将合同目的与违约后果有机结合,防止当事人在对方存在轻微违约行为时滥用合同解除权。某些特殊情形下,应当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要注意保护守约方,平衡双方的利益。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作为"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应继续有效。在当前形势下审理合同解除纠纷,应慎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相似文献   

9.
论经济合同效力的确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效合同要求当事人、经办人和代理人的资格要合法;经济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当事人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必须完备。  相似文献   

10.
先合同义务是合同生效前缔约双方当事人基于诚信原则所负的附随义务。先合同义务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是一种法定义务。在合同生效之前,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使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变更、撤销的,均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1.
格式合同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格式合同又叫标准合同,它是指由合同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了合同的全部条款,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在此条款上进行选择,决定接受或不接受其中某一或某些条款,但其主要内容往往不能变更。格式合同一般包括两种类型:消费者标准合同和商业标准合同。消费者标准合同是指那些直接...  相似文献   

12.
在世界范围内,消费借贷合同究竟为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有不同的立法例。在我国合同法上,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此种立法不仅凸显了"(自由)意志"因素的独立性,契合了主体性这一堪称奠基石的现代社会原则,而且满足了交易迅捷的要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为实践合同,惟此种立法存在值得反思之处。在立法论上,我国未来立法宜缓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实践性,至少应对有偿的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采取诺成性的观点。在解释论上,则可通过以下途径缓和其实践性:允许当事人约定成立诺成的借款合同、将当事人之间贷款的合意解释为借款合同预约、承认"准借款合同"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3.
诚信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私法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更是以其诚实、善意、公正的理念受到了人们的推崇。根据合同成立的不同阶段,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的具体内涵主要包括:一是磋商中的诚信,即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恶意隐瞒、欺诈及胁迫等形式促使合同的成立;二是诚信履行。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阶段应当按照交易的本旨勤勉的履行合同,不得滥用权利,违反诚信、恶意履行;三是合同终止后的诚信义务,通常表现为合同终止后的通知、协助及保密的义务。在以合意为中心构建而成的古典契约法理论和绝对契约自由遭到抨击之时.诚信原则犹如普罗米修斯之火给合同法带来了新生,以诚信原则为基础的关系契约论的兴起,限制了绝对的契约自由,将传统的“铁面无私”的合同法重塑为富有“人类真情实感”的合同法。  相似文献   

14.
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品特别是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的本质决定了该权利的行使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或限制性,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亦认可这种垄断性或限制性;但与此同时,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如何解决此类条款的冲突,如何评判技术转让合同中限制条款的效力,需要本着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促进创新原则,利益平衡原则,保护国家利益原则等原则,依据合理的标尺予以公平合理的评判。  相似文献   

15.
合同的解释与解释的合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旨在探讨合同解释的特点及其原因.首先本文指出合同的解释是为了探究当事人的真意,它是缔约的逆反过程.合同的解释是一个兼采语义解释和历史学解释的过程,历史学解释是语义解释的补充和限制.接着本文讨论了导致合同解释这一特点的原因,它是由合同本身的解释性所决定的.合同是对当事人意志的权威解释.其权威性要求合同解释须以合同文本为依据,而解释性原则要求合同解释的最终目的是寻求当事人的意志.最后本文指出,在我国,合同解释的客观性的实现不但要求有统一的合同法,而且还要求有人,即法官的因素.  相似文献   

16.
《江西社会科学》2017,(3):203-210
在刑事法律援助中,合同制度是政府与律师通过合同形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的制度体系。合同制度有助于实现普遍辩护与有效辩护,破解刑事司法中辩护权之不彰。合同制度本土化的条件包括刑事法律援助国家义务一元性的立法规定、公民律师辩护权的基本人权属性、律师职业的发达与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以及政府良好的合同治理能力。合同制度可以作为我国现有刑事法律援助体系的有益补充,以促进多元化刑事法律援助模式的形成。合同项目主要通过招投标和协商方式订立,一个完善的辩护合同应当包含合同双方当事人合同标的当事人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必备条款  相似文献   

17.
论BOT方式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BOT方式是一种系统工程,其运行涉及两类合同,一是BOT合同,二是BOT合同的辅助合同;从法律性质上分析,前者属于涉外行政合同,后者属于经济合同。BOT方式涉及多方当事人,政府和项目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政府与项目公司之间的关系属于行政管理关系,项目公司与承建公司、原材料供应公司、贷款机构、经营管理公司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合同关系。我国目前的BOT立法存在着法律阶位过低、条款相互矛盾和对BOT含义理解不适当等缺点,为尽速改善我国BOT投融资环境,制订高阶位的BOT法已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8.
由于市场机制的两面性、交易当事人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司法解纷机制的局限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严峻现实,对合同进行行政监管确有必要。监管主要通过合同格式条款的备案和消费者的举报、投诉等,进行事前审查。监管权限限于行政处罚而不处理民事纠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以实质平等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是对《合同法》的必要矫正和辅助,两法并不矛盾。  相似文献   

19.
张智聪 《理论界》2005,(12):104-105
时至今日,意思自治原则已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然而,从一些国家新近颁布的国内法和一系列国际公约的规定来看,对于意思自治原则的运用呈现出一个明显的倾向,即对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自治加以越来越严格的限制。  相似文献   

20.
我国《合同法》第39、40条分别对格式条款之订入合同及格式条款订入合同后的效力进行了规定。与德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相比较,我国合同立法对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要件规定得不全面,同时对格式条款的效力未能确定一个效力原则,相关立法的条文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和冲突。在中国未来制定民法典时,建议对格式条款以专章或者专节的形式作出统一、严谨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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