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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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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募股权基金即非上市公开交易股权投资基金.对于企业而言,获取私募股权投资是仅次于银行贷款及IP0的重要融资手段.在国外,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采取合伙制设立.2007年6月开始施行的新<合伙企业法>为我国设立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发展突破"瓶颈"提供了立法支持.但是,由于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专门的私募股权基金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或文件,其中的一些问题只能依据<民法通则>、<合伙企业法>及一系列的合同来解决.  相似文献   

2.
随着深圳南海创投基金的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犹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实务中,有限合伙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有着其特有的优势,但目前仍存在法律制度的障碍。同时实务中需要处理好公司与其他主体的法律关系,平衡各方的利益。分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合法性及它与其他主体的法律关系,以求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立法及实践作出贡献。  相似文献   

3.
美国是私募基金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在私募基金发展初期,其对私募基金监管较为宽松。然而,私募基金自身的发展逐渐带来了诸多新问题,如私募股权基金公募化、财务杠杆的大量使用、私募基金私有化上市公司等。2010年,美国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加强了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反观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规模,虽尚不足以产生系统性风险,但有必要从投资者保护角度入手建立健全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4.
据商务部统计,海外并购已经超过绿地投资,成为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实现"走出去"战略的最主要的方式。回顾以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中成功的案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海外并购的融资、交易、公关及整合等各个阶段都起到了非常专业和积极的作用,并且获得了学界及实务界的一致认可、甚至推崇。然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帮助我国企业进行海外并购的过程中,正在或者将要受到来自法律层面的掣肘,比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组织形式的混乱、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主体及对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各种限制,这些法律隐患都会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挥其在海外并购中的积极作用产生障碍。  相似文献   

5.
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还未建立,缺乏成熟的机构投资者和优秀基金管理人,退出渠道还不顺畅,这些问题都亟待在发展中加以探索和解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保障PE基金市场化运作,改善机构投资者投资政策环境,拓展PE退出渠道,培育优秀的基金管理人.  相似文献   

6.
私募股权基金既不是稀有资源,也不是洪水猛兽,虽不能放任自流,也不宜事事严控。国家鼓励、监管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应讲究技巧,政策不宜太过严苛,抑制其发展;监控内容不宜太细致,压抑私募股权基金的自由发展意志;监控手段不宜太过繁杂,给私募投资者造成投资不便,也给自身的监管带来麻烦。监管应以推动PE整体发展为核心原则,以维护市场秩序为目标,以宏观总体调控为总体思路。  相似文献   

7.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经过30多年的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促进了经济的繁荣,但也存在巨大的风险。美国、英国、日本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规则相对完善,在行业监管、监管模式以及监管内容等方面对我国有借鉴作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应建立行业协会监管、采取政府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明确政府审查权限、完善信息披露及市场准入规则等方面做出努力,以有利于引导和规制其积极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8.
《江西社会科学》2014,(10):192-197
对赌协议是一种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中重要的估值调整方式和投资风险控制工具,其法律实质为新、老股东基于对公司业绩的事先约定而于业绩实现(或未实现)后对合同价款进行变更的法律安排。"海富投资案"是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典型案例,最高院的判决反映出:由于不同类型的股权及不同性质的融资主体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影响到对赌协议的效力,当下以对赌标的为分类标准的研究不能精准反应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必要从内容的角度对名为联营实为借贷型、股权回购型、股权转让型三类协议进行细化研究。  相似文献   

9.
赵玉 《社会科学》2012,(10):104-112
发达资本市场国家的监管经验表明,不同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外部性差异,导致了不同的监管模式和准入机制。从推动融资便捷考虑,为确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富有竞争力,立法不妨采纳限制型监管理念。面对不同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者可以考虑不同特质的区别性制度设计。基于域外监管经验并结合本土融资监管惯例,应确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差异性监管原则,鼓励发展未上市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被动监管并购基金和成熟期企业股权投资,主动监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相似文献   

10.
制度创新--打造中国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个人金融资产数量的大幅增加,寻找有效的投资途径实现增值是私募基金产生和发展的必然.中国私募基金发展有其特殊的历史沿革和现状,笔者认为,当前私募基金存在的种种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通过修改<公司法>和<投资基金法>的制订,建立中国有限合伙制,承认它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赋予法律地位,并制订游戏规则,建立主体激励与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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