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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沈先生去年被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招用,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段时间以来,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业务冷淡,外派工作时断时续.他有时被派遣到用人单位干一个月的活,有时甚至一个月都闲着.  相似文献   

2.
《职业》2011,(1):68-68
年初,我到甲公司求职,甲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单位。我和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将派遣我到乙公司工作,月工资为1800元。劳动合同还对我的工作岗位、工作期限和劳动报酬作出了约定。可我实际从甲公司领到的工资只有1700元。公司解释说,扣下的100元是中介费和劳务管理服务费。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3.
周斌 《职业》2008,(3):32-33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环卫工人被要求与一家保洁公司签约,部分在企业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员工“工龄归零”,没有任何补偿。此前深圳华为公司出资10个亿“买断工龄”,动员有8年以上工龄的老员工“先辞职再上岗”。不少企业要求原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改签“劳务合同”,试图让公司员工变身为劳务公司派遣的“劳务工”,让他们在原企业的“工龄归零”。还有的企业打算先宣布“停产”,工人放大假,两个月后“重新开张”,届时再签劳动合同,当然员工的工龄也从零开始计算……对于以上种种现象,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明确表示:“这些把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工龄‘归零’的做法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然而这些企业的行为,也向社会发出了一个信号:工龄—这个一度被边缘化的记录符号,又变得重要起来了。  相似文献   

4.
陈艳 《职业》2016,(19):34-34
1.双倍工资罚则设置的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负有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劳动者也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5.
观点     
《现代交际》2009,(3):13-13
3月底,沪上的一些白领可能要面对集中裁员的现象。为了尽可能地鼓励吸纳就业,上海将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单位。对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不包括劳务派遣类公司)吸纳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年给予一定的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相似文献   

6.
劳务派遣是我国目前发展最快的一种人才中介服务业务,虽然《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部分章节专门针对劳务派遣制定了相关规定,对企业在实际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时,产生了比较重要的影响.在劳务派遣涉及的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企业(用工单位)、劳务工(劳动者)三方当事人中,企业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将起着极及其重要的作用.文章以和谐社会视域下农民工劳务派遣规范化发展研究为方向,分析劳动合同法修改之后劳务派遣的衔接发展问题.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大量增加。究其原因,大都与当事人未能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有关。根据《劳动法》第三章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只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才算确立了劳动关系,才能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因此,劳动者要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要使所签合同能够确保不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就必须了解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及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提高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  相似文献   

8.
《职业》2007,(13)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各自权利的法律依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不强,特别是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逃避义务,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办理续签手续,从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极大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用人单位常用哪些办法规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为了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实践中用人单位常用的规避方法不外乎以下几种: (1)变换签约主体.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这里的"连续",应当是在同一个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如果用人单位不同,自然不可能"连续"了.  相似文献   

10.
我国《劳动合同法》确立的劳务派遣制度在保留劳务派遣特色的同时将其纳入标准化用工轨道,总体来说是立法的一个进步,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要完善这些不足需要结合劳务派遣自身特点、借鉴外国经验,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和推动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11.
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是反映青年劳动者就业现状的重要指标。对十个城市1795名青年的调查显示,目前青年劳动者仍在一定范围内面临着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签约意愿不足等问题。定序Logistic回归模型的结果表明,性别、受教育程度、劳动纠纷经历、劳动合同认知、行业类别、企业规模与青年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意愿存在显著相关。其中,受教育程度和合同认知具有显著的正向相关,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劳动合同的认知越积极,青年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意愿也越强烈。  相似文献   

12.
王洪玉 《职业》2012,(25):116-117
近年来,劳务派遣成为企业较为普遍的用工形式。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劳务派遣报告》显示,至2011年,全国劳务派遣人员已达6000多万,其中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石油、化工、电信、金融、银行、航空、铁路等系统更为普遍。劳务派遣已经变成用人单位规避用工风险的一个工具。劳务派遣用工的"泛滥"导致实践中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受到严重损害,同时,也对常规的用工方式和劳动合同制度造成较大冲击。  相似文献   

13.
李迎春 《职业》2010,(5):62-63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目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让劳动者无据可查或者为了能够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不愿意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4.
韩涛  魏明明 《职业》2003,(1):17-18
目前,“劳务派遣”这个词在社会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采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这种用工模式的优越性在哪里?现在还存在哪些问题?其发展前景如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全国第一家劳务派遣企业———北京团兴劳动与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团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忠同志。希望我们的访谈能给其他从事劳务派遣的企业或准备采用劳务派遣这种新的用工模式的企事业单位一些启迪。记者:团兴公司是什么时候成立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多久了?王忠:团兴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24日,从1997年至今从…  相似文献   

15.
工龄问题又成热点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环卫工人被要求与一家保洁公司签约,部分在企业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员工"工龄归零",没有任何补偿.此前深圳华为公司出资10个亿"买断工龄",动员有8年以上工龄的老员工"先辞职再上岗".不少企业要求原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改签"劳务合同",试图让公司员工变身为劳务公司派遣的"劳务工",让他们在原企业的"工龄归零".  相似文献   

16.
就业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问题,就业实际上是劳动者参加社会劳动的一种形式。劳动者通过劳动建立社会劳动关系,实现自身的价值。在国家法制日益完善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在确认劳动关系即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此,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签订一份明确完整、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相似文献   

17.
廖春梅 《职业》2014,(34):69-69
编辑同志: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出于双方的原因,直到过去6个半月后,我才真正到公司上班,即我实际在公司上班的时间为5个半月如今,劳动合同已经到期而终止。就我的离职经济补偿问题,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表示我从上班之日起,实际工作时间不足半年,故只能按我半个月的工资计算。  相似文献   

18.
吴红玲 《职业》2004,(8):46-47
劳动合同与竞业禁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前,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人才流动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或雇主)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更加注重"竞业禁止"条款(也称竞业避让、竞业限制),以防员工在跳槽时损害单位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职业》2004,(12):43
劳动争议申诉追溯期如何计算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与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相隔60天,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申诉追溯期是由第二次签订合同日期算起还是由第一次签订合同算起呢?  相似文献   

20.
蔡跃进  周静 《职业》2005,(7):50-51
近年来,苏州市经济快速发展,用人形式日趋灵活多样,许多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人日益普遍,劳务型公司也就应运而生.据不完全统计,苏州全市目前有劳务派遣企业20多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人员已达8万人,劳务型公司已成为就业路上的一匹"野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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