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我国现行法律所确立的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模式基本符合当代行政诉讼的本质和价值,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提高行政诉讼原告的举证地位。在立法层面上,应修改行政诉讼法典,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条文,加强行政诉讼原告举证地位的法律保障;在理解层面上,应遵循现代行政诉讼制度的本质,侧重于对行政诉讼举证地位的保障;在实践层面上,应改变职权探知主义为主、辩论主义为辅的模式,切实提高行政诉讼原告举证时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2.
在行政诉讼中,相对人的任务是提出证据,把当事人引入诉讼程序承担的是提证责任,而被告行政机关则依据法律直接的规定承担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文件举证任务,如若举证不能或不力,则承担败诉后果的法定责任。  相似文献   

3.
举证责任中最具实质意义的是后果责任.行政诉讼中后果责任的分配由原、被告分担.被告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原告已超诉讼时效承担举证责任.但原告也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比如其首先要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否则将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相似文献   

4.
行政证据在行政程序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同样举证责任是诉讼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法谚有云:"证据是诉讼的脊梁。"早在罗马法时期举证责任制度就已确立,深入认识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举证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之义。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为督促行政诉讼当事人及时举证而引入证据失权制度,但证据失权在行政诉讼中并没有存在的制度根基。行政诉讼当事人及时举证,从性质上说是属于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的协力义务,而当事人逾期举证是违反协力义务的行为,必须要从协力义务违反的效果理论出发,构建对当事人逾期举证的惩治措施。  相似文献   

6.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因主张而产生,主张是否成立需要证明;证明过程需要借助证据,而证据则需要举证。证明的基本规则就是“谁主张,谁证明;谁证明,谁举证”。其中,主张的性质决定了证明责任,而证明的责任又决定了举证的责任。证明的类型不同,证明责任也就不同;证明责任不同,举证责任也就不同。  相似文献   

7.
我国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虽有证据上的要求,但其制度和规则主要是套用了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这显然是不妥的.我国需要真正意义上的行政程序证据制度.该制度的立法体例应由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来规定其基本的原则,由单行法律法规规章作补充,规定不同的行政行为的特殊规则;该制度内容设计的基本思路应按照“取证-举证-质证-认证”的程序来设计.  相似文献   

8.
证明责任是证据制度的核心和关键所在.当一方当事人有优势持有证据而拒不提供时,对举证受阻的一方当事人应该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和措施,并应责令妨碍举证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有必要构建举证时限制度、证据交换制度、证据申请和审查程序,并完善当事人取证制度,以调适、平衡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和利益.  相似文献   

9.
在行政诉讼中并不具有附带诉讼的基础,即附带诉讼的效率性和关联性.有学者主张行政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是由于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并案审理视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事实上,并案审理并不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赔偿诉讼不是附带诉讼;行政裁判诉讼和行政处罚诉讼也不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行政诉讼不应附带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0.
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构中,举证责任是重要且亟需解决的问题。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需要考虑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证据距离、依法行政等诸多因素。实证研究表明,法院倾向于将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分配给行政机关。目前学界提出的行政公益诉讼区分作为与不作为、“谁主张、谁举证”的观点并不可取。在行政公益诉讼中,仍应坚持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具体来说,检察机关承担程序法意义上的举证义务,即提起诉讼时应提交相关材料,同时对于行政行为与公共利益之间的损害关系等也应由检察机关举证,行政机关需就其行为合法性提供证据。坚持这一原则需要完善证明标准,以便对检察机关提供的起诉材料和行政机关的证据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1.
从目的、功能而言 ,通说认为行政诉讼一是保护个人权利 ,二是确保行政的适法性。因此从理想状况而言 ,行政诉讼应是主观诉讼与客观诉讼的并行与融合。所谓行政客观诉讼是指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目的不在于维护自己的主观权利 ,而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 ,监督行政主体履行其法定义务或撤销其有违于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 ;而行政主观诉讼则属于是私益诉讼 ,是指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目的仅在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行政主体侵害或在被行政主体侵害后 ,请求恢复自己的合法权益 [1]。考察各国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务 ,传统的行政诉…  相似文献   

12.
随着民主政治及私人部门活动成熟度的增加,公私合作成为政府施政的重要理念,私人部门开始承担原来专属于国家的部分政府职能。[1]此引起了行政法学界的广泛关注与研究。但由于私人主体在承担公共行政任务的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纠纷,对相对人造成侵害,因此便产生了相对人如何通过司法途径来救济自身权利的问题。到底是遵循"一元化诉讼"即在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两者间选择其一,还是通过"二元化诉讼"即既运用行政诉讼又运用民事诉讼途径救济?学者中有主张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相互匹配解决纠纷的"二元诉讼"。此种主张的代表之一是章志远教授,其在《法商研究》2013年第1期发表了《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行政法规制》一文提到。笔者认为,私人主体在参与公共行政的过程中往往表现出多元的法律关系,这导致争议法律关系的认定模糊,应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通过将其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的方式,实行"一元化诉讼"即运用行政诉讼的形式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13.
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理论的再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是行政程序证明责任的延续和再现 ,其基本的标准为 :诉讼的提起 ,要求原告应首先负推进的责任 ;在行政诉讼程序中主张权利成立的一方在行政诉讼中仍要对权利成立要件负举证责任 ,另一方对所主张的权利妨害要件或者权利消灭要件负举证责任。但是 ,上述分配规则如果在特定的情境中产生不合理、违背行政诉讼目的的结果时 ,就必须结合行政诉讼属性来做个别的调整和分配  相似文献   

14.
逾期举证行为对民事诉讼的进行有重大影响,当事人逾期举证会导致诉讼拖延、浪费司法资源、证据突袭、影响实体公正等恶劣后果。新民诉法对逾期举证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对逾期举证当事人的三种规制方式,这对于规制此类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现有规定较为简单,不能满足实际案件处理需要。因此,可从事前和事后两个方面对规制逾期举证行为进行程序设计,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诉讼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统一。  相似文献   

15.
传统观点以单一维度来剖析行政诉讼类型,致使行政诉讼类型呈现种类化、片断化和平面化,基本概念出现混乱。在厘清行政诉讼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我国行政诉讼类型从主体视角下得以检视。这些立体化的行政诉讼类型包括主观行政诉讼与客观行政诉讼、抗告行政诉讼与当事人行政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与行政私益诉讼、常态行政诉讼与应急行政诉讼等。多维度考察我国行政诉讼有利于深刻认识并把握行政诉讼的类型,并根据行政诉讼类型的要求,探求不同类型行政诉讼的制度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6.
以两大法系比较为视角,对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与法官的证据责任进行了分析梳理;指出证明责任是当事人举证不力的风险责任,证据责任是法官裁判职能的题中之义,由于诉讼理念和模式的不同,两大法系证据责任的分担存在较大差异;在分析差异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应确立普通法系当事人证明责任与大陆法系法官证据责任机制,力求当事人与法官双方证据责任明晰,各尽其职。  相似文献   

17.
行政公益诉讼是相对于行政私益诉讼的由非法律上利害关系人提起的、直接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行政诉讼、它包含行政公诉和由一般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西方国家已经建立了一套卓有成效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为了保护公益、实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我国应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需要对原有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告资格、举证责任等制度进行变革。  相似文献   

18.
探讨了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司法救济和防治等几个问题,认为应该将行政不作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最后提出了防治行政不作为的措施。  相似文献   

19.
行政公益诉讼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公益诉讼是相对于行政私益诉讼的由非法律上利害关系人提起的、直接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行政诉讼,它包含行政公诉和由一般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西方国家已经建立了一套卓有成效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为了保护公益、实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我国应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需要对原有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告资格、举证责任等制度进行变革.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确立行政诉讼的类型化,其不利后果表现为:不能全方位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实现程序经济、不利于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矛盾的解决。我国学术界对于建立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有着多种观点与学说,其中,以“诉讼请求的内容”为划分标准的“三类说”最为可取。以“诉讼请求的内容”为划分标准,可将行政诉讼划分为:行政撤销诉讼、行政给付诉讼和行政确认诉讼三种基本类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