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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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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阶段,多数大规模侵权事件发生后政府成为了损害赔偿的主导者和裁决者,而司法救济程序在大规模侵权中的适用陷入了困境。鉴于此,应当逐步建立大规模侵权的多元化救济体系,将大规模侵权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害分散给社会。即将侵权责任制度与责任保险制度和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三者有效结合起来,构建一个综合的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体系,以此减轻国家的负担,更好地为受害人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2.
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大规模侵权事件频发,对大规模侵权损害的救济不仅事关受害人权益的维护,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大规模侵权在行为形态上可划归现行法所确认的侵权,但与被侵权人单一或人数较少的侵权行为相比具有受害人众多、损害救济复杂等独特属性。在侵权法框架下处理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问题,既要遵从侵权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则,又要基于大规模侵权的特性构建相应的特殊赔偿规则,如适用"私权优先"规则、确立损害不确定情况下的特殊赔偿规则和多个侵权人赔偿责任分担规则等。  相似文献   

3.
金融市场侵权损害的差异性,使得侵权损害赔偿更为复杂,而大规模侵权赔偿也更易使得侵权人破产倒闭。所以,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投资者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要求法律针对不同类型的侵权损害设置具有差异性的民事损害救助制度,将传统的侵权赔偿法律制度进行修正,使得其适应于金融侵权的特殊性,将以预防和惩罚功能为重心的侵权立法转向以救济功能为重心的侵权立法,归责原则也从过错责任转变为多元归责主义。除此之外,还应该拓展金融侵权损害赔偿机制,如建立侵权责任保险、侵权损害赔偿基金、金融消费者保险基金和国家救助等制度。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我国多次发生大规模缺陷食品侵权事件,而近期发生的“三鹿”奶粉侵权事件,再一次给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敲响了警钟。缺陷食品侵权具有被侵害对象的广泛性、被侵害客体的双重性、侵权人的难确定性以及侵权行为的间接性等特殊性。为了更好的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应理顺民事责任主体,建立合理的赔偿机制。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保险公司和广告代言人,是民事责任的主体,也是侵权事件中赔偿的主体。  相似文献   

5.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置大规模环境侵权事件存在难以使众多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弊端,以责任分担理论为基础的社会化救济制度能够弥补这一缺陷,实现受害人权益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平衡。我国应当基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构建环境侵权损害社会化救济制度,综合采用环境责任保险、环境污染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环境共同基金等救济模式,化解环境侵权纠纷,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6.
大规模侵权是在商品经济发达和科技进步后出现的一种新型侵权现象,具有私害公害化倾向和公共危机属性。司法救济的途径对于大规模侵权难以达到维持社会稳定的功效,必须发挥政府的救济作用。但政府的救济并不能取代侵权的司法救济途径,相对于后者,前者更多的是起到一种先行和补充作用。有效发挥政府在大规模侵权中的救济作用,必须对其进行正确定位和考量。  相似文献   

7.
大规模侵权案件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存在特殊性,传统的侵权责任诉讼救济模式在我国现阶段可给予潜在受害人的救济较为有限,难以克服因侵权责任诉讼救济带来的赔偿数额减少的负效应困境与侵权企业破产后潜在受害人无法得到救济的困境。在公平受偿、保障效率和充分赔偿受害人理念的指导下,我国可借鉴各国潜在债权代表人制度、赔偿基金制度、责任保险制度的相关经验,构建适合我国本土的潜在受害人救济的具体路径,给予潜在受害人最大程度的救济。  相似文献   

8.
社会救助立法化:由福岛核泄漏危机引发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规模侵权的损害程度和救济难度远远超出了传统损害赔偿法的能力范围,造成以侵权法应对大规模侵权的实践困境。推动大规模侵权的社会救助立法化,核心是通过大规模侵权事件的法律规范,令社会救助的道德义务转化为可预测、可执行的法律义务,更好地体现公正价值,实现政府职能,维护社会安全。建立健全预防与救济相结合的法律规范体系,应该坚持补充性的立场,以保证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9.
史黎 《学术探索》2014,(7):22-26
人类自身的活动行为是社会风险的根本源头,而大规模侵权则是社会风险中的一个极端,传统的侵权责任法已经无法适用于维护大规模侵权的受害者,通过责任保险制度来维护大规模侵权受害的权益具有可行性。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保证人们的权益,在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中应用责任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就责任保险制度在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中的现实可行性以及必要性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0.
随着风险社会来临,大规模侵权、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大量存在。单靠侵权责任自身难以承担救济功能,必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这一兜底社会安全网的作用。我国当前的社会救助与侵权责任衔接存在两者间衔接缺乏法律规定、社会救助基金立法滞后、社会救助法与社会救助基金关系不明确等问题。为了通过社会救助与侵权责任的合理衔接,实现二者的有效协调,一般的侵权责任应采取以侵权责任为主的补充救济模式,特殊的侵权责任需采用以社会救助为主的补充模式。同时还应完善社会救助基金立法。  相似文献   

11.
在中国,集团诉讼并非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尽管民事诉讼法建立的当事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很少应用,但是,在现实中各种群体性诉讼或集团诉讼仍然大量存在,并具有重要的影响力.由于各种体制和社会原因,集团诉讼的运作存在诸多问题和争议,而法学界及媒体对集团诉讼的期待与司法实践亦存在着明显的矛盾.近年来,中国在采用多元化和非诉讼方式处理大规模侵权事件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形成了以三鹿奶粉赔偿为代表的救济模式.<侵权责任法>虽然并未涉及诉讼程序问题,也未对大规模侵权事件处理作出具体规定,但是该法的实施必然会对侵权责任集团诉讼及纠纷解决产生相应的影响.今后,中国的侵权集团诉讼仍会继续增长,但不会被作为解决大规模侵权责任事件的最佳方式和优先选择.  相似文献   

12.
楚道文 《兰州学刊》2010,(1):141-143,58
我国法律并未就大规模产品侵权问题作出规定。“三鹿奶粉事件”引起人们对大规模产品侵权问题的思考。基于大规模产品侵权的特殊性分析,我们应该为众多的受害人提供充分的、及时的救济,针对大规模产品侵权行为应该实行无过错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13.
由于环境侵权与传统的侵权相比有其独特性,如何以传统侵权责任认定制度为基础构建适合环境侵权诉讼的责任认定和救济制度,就成为对环境侵权受害人充分救济的关键。针对环境侵权的独特性质,建议建立环境权制度、环境侵权特殊责任认定制度和停止侵权制度,以及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和环境基金制度,以保证环境侵权责任能得到真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侵权具有特殊性,如加害人的不确定性、侵害对象的社会广泛性以及因损害后果的发生通常借助于环境要素这一媒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同时,也导致社会治理环境成本提高等.仅依靠无过错责任原则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将无法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济.所以,通过建立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机制对损害进行赔偿救济,成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机制将环境侵权产生的损害视为社会损害,通过设立环境责任保险、环境损害赔偿基金以及其他配套措施等制度,给予受害人及时、有效的救济.  相似文献   

15.
单一侵权责任的正当性基础在于矫正正义,其通过双极性的结构意在平衡侵权人和受害人之间的利益,追求的是个人正义,并依据矫正条件的不同更倾向于实现个人自由抑或个人安全;大规模侵权责任的正当性基础在于分配正义,其通过三层分配的结构旨在尽可能恢复被行为破坏的社会秩序,追求的是社会正义,偏重于社会安全的实现。风险社会背景下大规模侵权不能被单一侵权所涵盖,侵权法应当确立其独立地位。作为一类新型的侵权行为,大规模侵权应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且是一种更为严格的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16.
胡震宇 《理论界》2011,(8):69-70
大规模侵权事件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赔偿基金兼具效率与公平两大价值,在处理大规模侵权案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本文以研究赔偿基金的性质、法律地位和相关制度的设计为切入点,分析赔偿基金引入我国实践的难点,提出赔偿基金引入我国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见义勇为的公法性及损害救济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的比较,得出见义勇为行为不属于民法中的无因管理,也不是纯粹的道德行为,应当属于公法的范畴的结论。围绕这一问题,从见义勇为的公法性与受益人不承担损害救济责任两个方面论证,提出我国的见义勇为损害救济制度的构建,即见义勇为者的损失首先由侵权人赔偿,在侵权人无力承担、不能完全承担,或者在没有侵权人情形下,由国家承担。  相似文献   

18.
对极端自然事件造成的损害,国际上主要有三种救济机制,其一为侵权法和社会保障赔偿模式,其二为保险赔偿模式,其三为基金补偿模式.侵权法有利于提高预防灾害发生的积极性,但很难适用于自然灾害.社会保障主要关注人身伤害,对财产损失基本上不予关注.保险模式不仅有利于发展保险市场,提高受害人自救的积极性,而且还会使灾害风险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分散.基金模式体现了国家福利思想,便于对受害人进行保护,但容易对市场产生误导,其使用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9.
浅议环境侵权及其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星 《兰州学刊》2004,(5):172-173
环境侵权是现代社会特有的权益侵害现象。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环境侵权现象不断增多 ,环境侵权与救济也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本文介绍了环境侵权法律制度的内容和有关理论 ,评析了我国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的现状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婚姻法》在追究婚内侵权行为民事责任上存在严重的缺陷,不能对受害人进行有效的司法救济。基于"人格独立"、"男女平等"以及婚姻秩序的要求,在民法这一私法范畴内,构建婚内侵权民事救济机制,确定不同的侵权救济方式,以及建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另一方的侵权而寻求法律保护的司法救济制度,不仅有利于遏止夫妻间的侵权行为,维护受害者的基本权利,以及婚姻家庭的稳定乃至于社会的稳定,也是我国社会发展和完善民事立法的进一步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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