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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是知识产权发展的必然趋势,标准必要专利(SEP)是这种趋势的产物。FRAND原则即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成为SEP权利人、标准的公共利益、标准实施者等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器。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该原则缺乏明确含义,SEP权利人等利益主体对FRAND原则的理解各异,导致在许可费确定、停止侵权的适用等方面产生诸多纠纷。通过对华为诉IDC案以及华为诉三星案等典型案例的考察,可以发现FRAND原则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可费计算与考量因素不够合理、停止侵权适用条件不明确、对过错的认定不具体等问题。解决问题的路径在于:对于FRAND许可费可比较协议的选取确定统一规则,具体的计算方法应遵守四个原则性标准;对标准必要专利"停止侵权"的适用应当更为慎重,原则上不适用停止侵权,只有在没有可替代的救济方式时才能考虑适用;涉及具体因素则回归到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本身来考量。  相似文献   

2.
经济全球化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国家认识到技术标准的重要性,纷纷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制定、推广技术标准,以期获得巨额垄断利益,使技术标准成为保护国家和地区利益的技术壁垒。技术标准的实施和相关专利实施许可中的首要问题是必要专利的认定,这也是促进专利许可公平、合理实现的关键因素。必要专利的认定应当考虑技术因素、法律因素,同时排除商业因素。目前对必要专利的认定多由专利权人、专利许可组织或他们聘请的专业人士进行,但这一认定的单方性可能有失公正。引入第三方专利评估机构独立承担认定工作才是避免不公正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3.
自由贸易原则要求我们的社会是法治社会 ,非歧视原则要求树立法的权威 ,透明度原则是法治的重要保障。“自由贸易”、“透明度”、“非歧视”三原则要求我们的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必须秉承“有限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超然政府”等行政法治理念 ,加快行政法治建设 ,转变政府职能 ,同时充分利用WTO原则、规则体系中的优惠条款维护中华民族的正当权益。政府应当扮演引导员、信息员、服务员、警卫员的角色  相似文献   

4.
非歧视原则作为WTO的核心原则,在GATS协定中也有鲜明的体现。由于服务贸易领域的特殊性,非歧视原则在该协定中的适用也独具特色。本文分析了非歧视原则的两大组成部分——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在GATS中的具体适用,分别评述了其特点,并提出了我国的应有立场与对策。  相似文献   

5.
风险预防原则被认为是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对此原则有强度的和相对主义的两种不同理解路径.在环境规制实践中实施风险预防原则必须考虑比例原则的要求.因此,有附款的许可和可转让排放额度的许可在环境规制中应当承担重要角色.  相似文献   

6.
行政审批是一种重要的非关税壁垒.我国要加入WTO必须对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根本的改革.改革过程中我们应始终贯彻公平和非歧视原则、市场准入原则、透明度原则、科学和效率原则.  相似文献   

7.
德国专利法规定了实际损失、侵权人所获利益以及类推的合理许可费三种计算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方法.实际损失计算方法最为直接,能够直接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但在操作上较为困难,很少在实践中使用.侵权人所获利益计算方法并非是为了直接补偿实际发生的损失,而是寻求一种公平的解决方法,德国法院会先确定侵权人的销售收入、应扣除的成本,以及因专利侵权所获收益占总收益的比重,后计算得出侵权人所获利益.合理许可费的计量方法是德国司法实践中运用频率最高的方法,德国法院在确定许可费的计量基础以及许可费率之后,即可计算出合理许可费.德国对这三种方法的具体适用对我国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国应减少法定赔偿计算方法的使用,并应以上述三种方法为核心,科学、准确地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  相似文献   

8.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建立的基本价值诉求是实现环境保护的公平正义,体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污染者担责"的环境法治原则.我国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已经明确了排污许可制度在环境治理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环境治理体系中侧重于过程治理阶段,从全周期治理结构的连续性上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协同性较差.我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不仅应当从环境质量管理、流域区域纳污监管规则等方面着手,而且应当有效地解决现有环境法规范的结构性问题,实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与其他环境法律规范相互协同,进而夯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在环境治理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实现环境法律规范共治的规制效果.  相似文献   

9.
当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双方在许可谈判中无法就费率等条件达成一致时,司法诉讼往往成为双方解决争议的首要选择。但许可条件本是双方意思自治的重要表现,由法院裁定的许可费是否符合FRAND原则、是否有悖司法的谦抑性、其判决是否可以强制执行、一揽子的许可于市场主体发展是否有益均存有疑问,且目前的司法实践尚未给出最优解。法院应当积极调整自身角色和定位,为当事人营造出透明、公正、有效的谈判环境,尽量督促双方自行达成一致的许可条件。  相似文献   

10.
中美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著作权客体属于准公共产品,法定许可是为了促进"物尽其用"而将部分作者权利交由适格者行使.美国法定许可制度以反垄断、市场定价和保护公众知情权为原则.在作者权利保护上,主要有表明其身份、保护作品完整、广告插播和收取许可费的权利.被许可人的权利则主要为实施权和因实施而产生的相关著作权.双方都有在实体和程序上配合对方实现权利并进行取证的义务,对违反义务的行为原则上承担过错责任.在许可费及其相关条款的确定上,采取协议优先原则;难以达成时,由行政裁决和司法诉讼依照市场价格作出决定.中国在系统性的法定许可制度方面可以吸收美国经验,但其"默示许可"方式有一定长处,可以有条件地予以保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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