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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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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动产登记请求权可基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法院司法裁决以及诚信义务而发生,一定意义上来说,它既是一种物权请求权也是一种债权请求权。根据性质可将不动产登记请求权分为积极的不动产登记请求权和消极的不动产登记请求权。在行使不动产登记请求权时,当事人可向登记义务人提出登记请求以及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2.
诉讼时效之于物权请求权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时效制度适用之基础在于,切断久远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当事人财产能力和信用的评价之不利影响,维护现时的交易安全和社会之整体秩序。物权请求权之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不能一概而论,而应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之适用基础作为考察路径。依此,物权之"妨害除去请求权"、"妨害防止请求权"以及不动产和依法应为登记并已登记之动产之"返还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除此之外的物权请求权均得适用诉讼时效。我国物权法对此虽未明确规定,但在适用上应如此理解。  相似文献   

3.
物权请求权究竟应否成为消灭时效的客体不能一概而论 ,应区别各类物权请求权 ,分别对待。将未登记财产和已登记之不动产的返还请求权纳入消灭时效的客体范畴有助于实现物尽其用 ,地尽其利的社会价值目标 ,并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 ,维护交易安全 ,同时也是生存利益优先保护的价值理念在时效制度上的体现。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预防请求权不适用消灭时效的制度安排使静态安全和动态安全一体获得保护 ,实为最佳之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4.
物权请求权究竟应否成为消灭时效的客体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各类物权请求权,分别对待。将未登记财产和已登记之不动产的返还请求权纳入消灭时效的客体范畴有助于实现物尽其用、地尽其利的社会价值目标,并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维护交易安全,同时也是生存利益优先保护的价值理念在时效制度上的体现。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预防请求权不适用消灭时效的制度安排使静态安全和动态安全一体获得保护,实为最佳之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5.
完善诉讼时效制度三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在诉讼时效的规定上,存在诸多不足,亟待完善。在诉讼时效的援用上,应摒弃职权主义而采用当事人主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设定上,应注重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延长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并重新调整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在诉讼时效的客体上,应规定为请求权,并明确列举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类型。  相似文献   

6.
略论侵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诉讼时效制度的功能是维护不特定第三人与义务人财产状况有关的信赖利益,惟有存在保护不特定第三人此种信赖利益的必要时,方有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问题.基于此种认识,以权利人长期不行使特定类型请求权是否会产生保护不特定第三人信赖利益的必要为依据,对侵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问题应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7.
《江西社会科学》2016,(10):188-194
诉讼时效的价值功能在于限制对债权人权利行使的期限,保障与债务人交易的不特定第三人债权信用。诉讼时效的这一价值功能,决定了诉讼时效的客体仅局限于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债权请求权,所有的物权请求权均不适用诉讼时效。《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诉讼时效的设置,破坏了"民法典总则贯穿于分则"的体系化逻辑,也与法律适用清晰化的要求相悖。鉴于诉讼时效仅适用债权请求权,宜将诉讼时效规定在民法典债法总则部分。唯如此安排诉讼时效,才符合民法典编纂的体系化要求,确保司法审判中诉讼时效的准确适用。  相似文献   

8.
《民法典》中包含很多关于权利实现的新规定,须结合程序法规则加以解释。依据《民法典》第581条,在可以适用替代履行这种强制执行方式时,不得排除债权人的实际履行请求权;法院对替代履行的费用有酌定权。如果从《民法典》第581条中解释出独立的"替代履行费用偿还请求权",一方面,该权利会与代替给付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产生功能重叠和不必要的竞合;另一方面,可能造成债权人只有经过两次诉讼程序才能实现其履行请求权的后果。《民法典》第642条第2款是广义上的动产担保权人自行取回标的物的规定,担保权人不能和平取回动产时,可以先适用以物之交付为内容的强制执行程序,然后可自行变价。《民法典》第1177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实施自助行为后应"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意指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保全。为保障《民法典》中关于权利实现的规定得到有效实施,须妥当配置相关司法程序。"民事强制执行法"立法须注重与《民法典》的协调。  相似文献   

9.
我国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应采法定特别请求权说。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成立无须将票据权利的有效存在及"票据义务人实际受有利益"作为必要构成要件,"丧失票据权利"的表述应修改为"因票据欠缺必要记载事项而不能享有票据权利的",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义务人应为出票人或承兑人,特殊情况下也可为背书人。此外,应明确是否必须占有并提示票据、可以请求返还的利益范围;与原因债权的权利竞合问题及诉讼时效、管辖权及举证责任等问题。  相似文献   

10.
论物上请求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物上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者有被妨害之虞时,物权人为排除妨害或者防止妨害的发生,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得对现为妨害或者将为妨害的人请求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其性质是以物权为基础权利的独立请求权,可适用于债的履行或给付的规定。物上请求权既适用于所有权、他物权,也适用于占有,其类别有返还请求权、妨害除去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三种。根据物上请求权的性质和内容,不能一概肯定或者否定物上请求权适用消灭时效。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强调了物上请求权的民事责任性质,但是物上请求权的完善,应该不是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所能够容纳的。由物上请求权的性质所决定,我国应当在物权之下建立独立的物上请求权制度。  相似文献   

11.
诉讼时效制度是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的结果,立法者和司法者在社会交易秩序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之间选择了前者。最高人民法院在对诉讼时效制度进行司法解释时,在制度选择上建立了确认法学理论通说、搁置法学理论争议和侧重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基本理念,明确了诉讼时效制度具有强行性的特点,非经当事人提出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审查与适用,对于理论争议较大的无效合同产生的损害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同时,司法解释在各个方面都体现出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在分期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和诉讼时效中断适用的情形方面,表现得更为充分。  相似文献   

12.
不动产登记请求权冲突是在不动产交易过程中广泛存在的一类法律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司法解决应当以登记请求权、登记申请权以及法律物权、事实物权的区分为起点,以保护拥有事实物权的登记请求权人为原则,依据权利冲突的不同类型采取各异的解决规则。  相似文献   

13.
保证期间起算受若干因素的影响,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保证期间应自债权人就主债务人的财产执行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的,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开始计算.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行使保证债务请求权的方式应受到限制,以克服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发生竞合的理论冲突.  相似文献   

14.
我国物权法确立的物权请求权类型包括:原物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不包括恢复原状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制度不仅强化了物权的保护,而且厘清了侵权责任和物权请求权的关系.该制度可以准用于准物权,可以类推适用于人格权,但不能类推适用于债权.各种物权请求权应作细化的分析.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应适用于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行使的费用原则上由物权人负担,相对人有过错时,则由相对人负担.  相似文献   

15.
民事法律规定的时效制度,可分为占有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种。所谓占有时效,是指财产的所有人以外的人善意地、公开地、持续地占有他人的财产,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间,就视为依法取得了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因此,这种时效又叫做取得时效。所谓消灭时效(我国和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称为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制度已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是对于是否需要规定取得时效制度,理论界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有人主张不规定取得时效制度是对的,如果法律规定了取得时效,对那些行为不轨的人哄抢、私占公有财产,可能起着鼓励作用,与我国“拾金不昧”、“物归原主”等传统美德相违背,对提倡共产主义精神不利,也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相违背;也有人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需要取得时效来解决的财产关系是极个别的,不足以形成一项独立  相似文献   

16.
詹晖 《理论界》2014,(9):75-79
请求权概念长期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如何定义请求权的内涵与外延?请求权是否能简单定义为"要求他人行为或不行为之权利"?笔者将民事权利分为"动态权利"和"静态权利"两个层面的权利。债权不是请求权,债权概念甚至与请求权在权利系谱上毫不相干。请求权是静态权利(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的衍生权利,与形成权、支配权、抗辩权相对,均是静态权利发挥作用的结果,是静态权利的保障,它不得脱离于静态权利而转让他人。请求权是诉权的原因,但它是实体权利而非程序上的权利。  相似文献   

17.
时效制度是民事法律规范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我国现行民事时效制度存在着立法缺陷。本 文以完善我国现行时效制度为宗旨,建议以“消灭时效”概念取代“诉讼时效”这一不科学的提法,反对 法院对诉讼时效制度采取主动适用的做法,并认为应适当延长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相似文献   

18.
诉权是一国国民基于民事纠纷的发生,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的权利.请求权是一种不通过起诉来表述自己主张的权利,其价值在于节约成本.将请求权混淆于诉权的历史原因要么根本不存在,要么系出于误解,都是站不住脚的.请求权与诉权在主体、发生基础、内容、性质、与诉讼的关系等方面,都存在显著的区别.  相似文献   

19.
利益返还请求权性质之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利益返还请求权,亦称受益偿还请求权,利得返还请求权,是指票据权利因时效之完成或手续之欠缺而消灭时,持票人对发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的限度内,请求偿还其利益的一种权利。票据权利通常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容易丧失:(1)因票据时效短于一般债权时效,票据权利人易因时效届满而丧失权利。(2)票据行为是要式行为,票据权利人易因票据操作上的问题即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的手续不健全而丧失票据权利。这时票据权利归于消灭,因为票据时效制度和票据行为规则本身就是为了规范票据权利有效成立及其延续的条件。但在持票人与承兑人或发…  相似文献   

20.
赵昭 《理论界》2008,(11):86-87
《合同法》中对于无效合同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没有做出相应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也是争论不休,本文从无效合同的确认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何确定诉讼时效以及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产生的请求权与诉讼时效的适用三个方面进行理解和分析,有望对无效合同的处理起到一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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