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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合伙三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多种形式的合伙组织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一支活跃的力量,但是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对合伙的法律调整却严重滞后,《民法通则》对合伙的规定不仅过于简单、模糊,而是很多合伙问题缺乏法律规定,因此,制定单行的统一的合伙法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2.
美国大学的中国文学教学及研究有如下一些特色。首先是将中国文学研究和教学作为区域研究的一部分。例如哥伦比亚大学的中国文学研究主要在东亚语言文化学专业中进行 ,并与东亚区域研究学专业和东亚研究中心等一些亚洲研究部门有合作关系。东亚语言文化学专业主要负责东亚各国语言和历史、文学、思想、哲学等人文科学方面的教学 ;东亚区域研究学专业则集中了政治、经济、社会、人类、国际关系、法律等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 ,为东亚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东亚研究中心主要从事研究、交流和出版活动。东亚语言文化学专业虽然主要从事语言、文学、…  相似文献   

3.
莫敏 《创新》2008,2(2):101-105
法律与语言的关系非常密切。在现实中,法律领域是语言运用的重要领域,法律语言规范着法律、发展着法律,也实施和实现着法律;另一方面,法律制度、法律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又丰富和完善了法律语言的形式和内容,促进了法律语言的发展和完备。语言形式与法律内涵的高度融合建构起法律的意义世界。  相似文献   

4.
王晓 《浙江学刊》2005,(5):146-148
语言源自于人的需要,在语言的语义学、语形学和语用学三重功能中,语用学更能呈现语言的功效.法律解释依语用为中介在规范与经验之间进行目光流转,不仅需要语义学和语形学的逻辑保障,更需要语用学的意义和有效性保障.建立在人类生活世界共同背景下的理解,为此提供了普遍一致性的基础.  相似文献   

5.
魏治勋 《求是学刊》2016,(6):96-105
法律之所以需要解释,端在于人类创造的法律先天存在着诸多不足。人类理性自身的缺陷与追求无美不具的大全式法典之间的矛盾,使得人类要达致对社会生活的有效管理,就不得不对法律进行解释,以明晰法律的意义并弥补其不足;用以表述法律的日常语言存在的词不达意、一词多义和一义多词等问题导致法律的意义模糊,需要法律解释予以克服;语境转换导致的法律意义理解的多元化,亦需要通过解释辨明特定语境下法律的具体含义。法治需要法律解释,尤其需要法律方法指导之下的合理解释,这是我们必须牢记的法治训诫。  相似文献   

6.
廉睿  龙慧敏 《创新》2016,(2):122-128
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产物,煤炭期货市场已经成为经济学界和法学界所聚焦的热点。煤炭期货市场具有高风险性,必须采取法律手段对其进行监管和监督。就我国现有的煤炭期货市场法律监管体系而言,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缺乏投资者相关保护制度、法律监管机构定位模糊、自律监管的缺失和虚化等多个层面之上。必须以完善法律制度设计,尽快制定《期货法》,修改并完善既有的法律规定等方法及手段,促进煤炭期货市场健康运行。  相似文献   

7.
1965年,美国控制论专家查德(L.A.Zadeh)提出“模糊集”(fuzzy sets)的问题,所谓模糊集,是指由模糊概念组成的集。从此,产生了一系列新的学科:模糊数学、模糊逻辑,模糊语言学等。所谓模糊语言,是指设有明确语义的语言;顾名思义,模糊语言学便是以模糊语言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由于对模糊语言的发现,使得许多语言学家开始注意了对这个新学科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模糊限制语是模糊语言中一种常见的语言现象,近年来得到许多语言学界学者的关注。本文以I think作为研究对象,并以电影台词作为语料来源,讨论和分析模糊限制语的语用功能。同时,本文探讨了学习词典中I think语用信息的收录情况,指出学习词典中模糊限制语语用信息的不足和对于国内词典编纂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9.
环境权:理念而非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斌 《学术交流》2008,(5):30-32
从生态学、环境伦理学、生态道德等角度,人类应当享有作为应有权利(或道德权利)的环境权是无可厚非的,"环境权"虽然其作为一项道德权利的存在已经被大多数人认可,但目前仍然被置于法律规范之外.事实上,国际性宣言、各国宪法及环境基本法关于公民环境权的规定只是政策、理念的宣示性务款;大多被确认的与环境有关的权利只是彰显了国家环境管理权和环境保护义务并非法律权利;司法实践中,拒绝适用环境权进一步证明所谓"环境权"条款并非设置实体性权利内容;环境权内容模糊,学界众说纷纭、观点不统一,而且相当一部分环境权的具体权利尚未得到法律的确认时,仅仅由于法律规定了环境权的部分内容就认为环境权是法律权利显然是以偏概全.总之,环境权由道德权利上升为法律权利还有很长的艰难道路要走.  相似文献   

10.
《社科纵横》2017,(7):157-159
语用模糊是文学作品的重要创作手段,从原作者的角度说,采用各种修辞手法可以传达模糊美感;从作品中人物的塑造来看,人物在言辞方面会采取一些语用模糊方式传达意义。而语用模糊的翻译更涉及两种模糊语言体系和各种不确定文化因素的转换。本文通过对文学作品中各种语用模糊现象的定义、区分和翻译过程中发生的变化、所采用的翻译方法进行讨论,旨在探讨文学作品中语用模糊翻译的难题及提出作者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律学,在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中国古代律学中就已出现过西方近代的一些法律思想。本文追溯了律学的历史渊源,提出了律学与先秦法学的区别之处,探究了魏晋律学的渊源及其理论框架,最后对魏晋律学的基本内容作了概括。魏晋时期是中国古代律学发展的鼎盛时期,加强魏晋律学的研究对进一步发掘中国的法律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新闻信息是一种特殊形态的信息,在新闻写作中能较好地掌握表达新闻信息的语言规律,对提高新闻信息的传播效果有着积极的意义。一、新闻信息语言的模糊性“模糊”是语言学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新闻信息是现实生活中的于受众有一定价值的事实,而描述这些事实的语言大都是模糊的,然而,却很少有人意识到新闻信息语言的模糊性。在我们的新闻写作中,大多数新闻都是用非精确词语描述事实,在不确定的程度上再现“场景”,仿佛模糊数学、模糊逻辑一样,是人类传播信息的普遍思维规律。请看下面一篇人物通讯对主人公的肖像描写:  相似文献   

13.
长期以来,整个法律职业所通用的语言,无论是律师和法官在法庭上的用语,抑或是形诸于文字的法条用语,或与当事人权益有切身关系的法律文件的用语,甚至是法学院课堂上的,较之于一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语言,无疑具有相当程度的特殊性。这点可以说是古今中外皆然。自从法律语言学的开山鼻祖DavidMellinkoff教授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题为TheLanguageoftheLaw(《法律的语言》)一书问世以来,无论是法学界、社会学学界、人类学抑或语言学学界莫不从法律语言学视为具有独立生命力的学科出发,开始重视法律语言的社会地位、功能以及属性。无疑地,正因为法律是一门专业性强、技术性亦高的职业,法律语言也就成了一种具有高度专业性和特殊性的语言,象征着一定的权力和社会地位。但是若试图仅以这点来概括一切,似有见树不见林之憾。本文有鉴于此,不仅立基于传统的社会语言学理论,更试图从“法律论述”(discourseanalysis)理论出发接近该问题,因为“法律论述”关心法律语言作为一种语言变体,其实际运用的场合与情境,牵动着诸多内外在、主客观的因素,一如国外的陪审团审判制度所显示。笔者在本文绪论中提出轮廓之后,接着第二部分再介绍语言的功能和作用并适时引入法律语言。继而第三部分围绕法律语言作为一种“语体”或“语码”(code)或“变体”(variety)的论点,针对诸多相关的社会语言学的复杂因素和理论,进行论述与比较。  相似文献   

14.
文义解释与法律模糊的释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理性产物的法律不可避免地带有某些先天缺陷,这些缺陷可以被称为"法律的病灶".解决法律病灶的最重要的救济机制就是法律解释.但法律解释只是面对意义模糊的一种姿态、一种取向,进行意义释明需要具体的解释方法.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中最基本的方法,文义解释优先是法律解释主体必须恪守的原则.根据进行文义解释时所把握的尺度松紧,文义解释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字面解释、限缩解释和扩张解释,这三种解释均有各自不同的适用场域,各自发挥着释明法律意义模糊的功能.  相似文献   

15.
法律语篇中模糊限制语的人际意义——以中文判决书为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模糊限制语作为评价系统的次系统"介入"和"级差"系统的语言手段,被话语使用者用来显性地或隐性地表达对其所说话语的"态度",建立与听话人或读者的关系,具有人际意义.一向要求精准的法律语篇判决书中也存在一定数量的模糊限制语,而且发挥着重要的人际功能.其人际意义主要表现在法官做出判决的严谨、客观的态度以及对诉讼参与人的人权和诉讼权的尊重,从而树立公正中立的形象,建立仲裁者与争端者之间的良性关系.但相对于学术科技语篇,判决书中模糊限制语在减轻或推卸责任,加强礼貌性,构建协商性等方面的策略意义相对弱化.  相似文献   

16.
霍颖楠 《社科纵横》2014,(7):172-173
在培养外语专业复合型人才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专用语课程的重要作用,它架起了纯语言教学和专业课教学之间的桥梁,旨在培养学习者在某一专业学科内的语言行为能力。本文通过分析中德文化差异对各自法律语言及法律文化的影响,论证如何在法律德语教学中导入跨文化理念,深化教学内涵,提高学习者语言和专业表达的正确性和适当性,提高学生的文化敏感度。  相似文献   

17.
本文试图以立法目的为基点,作历史的反思和理论的探讨,并以此展开立法活动,分析其中的构成要素和综合运行机制,进而论述立法实效的变量和相关对策,在动态中对立法作整体考察。一、立法目的 1.立法是人的一项有目的的活动,只有具备了明确的立法目的,才可能自觉地进行具体的立法活动。否则,立法活动将表现为盲目的无事空忙或荒谬的文字游戏。因此,立法学应该首先追觅与规定立法目的。追觅立法目的是对实存的立法文件和先前的立法学说展开研究,探求立法文件中蕴含的立法者的主观追求和价值取向,审思法学家们有关立法目的的学说在理论上的利弊得失:规定立法目的是对当前的立法活动规定理性标准,为将要进行的活动提供明确的目标指向。对过去的追觅是为当下的规定服务的,因为人们是面向未来地生活在现实中的,反思过去只是为了今天和今后更成功地创造、更幸福地生活。所以,立法学的任务首先是为当前的社会提供现实的立法目的,引导现实社会中人们诸多差异的立法意向趋于合乎理性的法律追  相似文献   

18.
根据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在1997年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成立特别行政区后,香港现行的法律将基本保持不变。这样,在一件同时涉及到香港和我国内地的民事案件中,香港法律和我国内地法律规定不同时,是适用我国内地法律还是香港法律?作者对香港法律与我国内地法律进行了分析比较,认为香港是我国的一个独立法律区域,并以此为前提,对诸如管辖权,几种主要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争问题提出了探讨性的意见。本刊以一家之言予以发表。  相似文献   

19.
浅论个体语言权及其立法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晓畅 《学术交流》2005,(10):49-52
个体语言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我国个体语言权立法《通用语言文字法》存在着不以保护公民的语言权为立法目的、对个体语言权与群体语言权的规定缺乏系统性、对个体语言权内容的规定不全面、对于行使个体语言权的场合规定得过于笼统等问题。应在进一步探讨个体语言权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借鉴国外个体语言权立法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20.
本文第一部分重点讨论从人类学起家的“法律论述”理论描述法律语言在诸多场合与情境(例如法庭上律师对法官、律师对当事人和证人、法律文件的起草和撰写等)的实际应用。第二部分则兼顾前述的社会语言学与法律论述理论,慎重检视和检讨时下法律语言的性质和地位。最后,则针对法律语言的现况,如何在社会语言学、法律论述和民族志等相关领域飞速发展的情况下,配合、因应和进行完善,提出有建设性的改进之道的结论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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