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3.
保险利益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承认的权益,从其概念和成立条件,以及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出发,来探讨当前我国财产保险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争议,并从保险利益原则的合法性、确定性、经济性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其立法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保险产品的"无形性"决定了人们不会轻易购买保险,风险本身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人们会有侥幸心理而不购买保险,所以保险产品的销售不会像其他产品那么容易.保险代理制度采用保险代理人与投保人面对面交流进行展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经营成本相对低廉且代理人也可以从中得到保险公司支付的展业佣金,有利于保险契约的签订,是一种"双赢"的制度安排,因而成为世界各国保险销售的主要方式,尤其是寿险业更是如此. 相似文献
5.
<正> 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哪些财产需要特别约定才能承保?投保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堤堰、水闸、铁路、道路、露堆财产等都需要特约承保。也就是说,投保这些财产必须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事先协议约定,在投保单、保险单上注明,才属于保险财产范围。之所以要事先约定,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第一、有些财产没有 相似文献
6.
本文主要研究如何通过保险契约的设计来抑制保险欺诈行为.创新点在于将保险欺诈的范式由极端情形推广至一般情形.研究发现,保险人通过提高索赔调查的完全性和向被保险人提供过度保险等途径可遏制被保险人的保险欺诈活动.因此,一方面保险人应努力提高调查的技术手段与调查人员的素质,另一方面现有保险理论和保险实务有必要放弃保险的补偿性原则. 相似文献
7.
<正> 保险车辆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要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还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外地出事的,应通知当地保险公司代查勘。对于受到损坏的保 相似文献
8.
我国《保险法》有关保险利益原则的某些条款,无论在理论或是实务方面都存在某些缺陷亟待解决与完善。笔者在研读《保险法》、国内外相关文献和现实典型案例后,对《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思考如下:一、保险利益的主体: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而非投保人 相似文献
9.
10.
11.
近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为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保险公司收付费环节的资金管理风险,明确了现金收付费范围,应实行非现金收付费方式。货币资金管理主要包括收入和支出两方面的管理。保费收入方面,自从实行见费出单以来,不管是寿险还是财险都实现非现金式管理。 相似文献
12.
我国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保险法》中增加了“不可抗辩条款”,这是本次修改的重大成就之一,增强了《保险法》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保护。新《保险法》适时引入的禁止抗辩制度,完善了《保险法》的法律规则体系,能够督促保险人善意履行合同,并加强管理保险代理人,促进了保险业的规范发展,增强保险公司的信誉,进而增强其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13.
试论保险欺诈的特征、形式及其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保险事业的发展和保险知识的普及,保险这一特殊的"商品"已走进千家万户,遍及各行各业,为社会提供了巨大的风险保障。伴随着保险业的产生与发展,保险欺诈也在逐年增长,这不仅危害保险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且使广大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此,尽早对保险欺诈加以重视、研究和防范,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交通事故强制险有其特殊的意义,应当正确理解.这种责任不仅具有法定性,同时具有特殊性.法定性表现在赔偿数额并非由合同当事人约定,完全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不实行过失相抵;不以被保险人有责为前提.机动车一方享有强制缔约权,有强制三者险经营权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机动车的投保,因此,在受害人的损害超过责任限额情况下,商业保险公司,将根据商业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承担理赔的责任.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从保险受益人在人身保险制度中的定位入手,分析了人生保险制度中保险合同涉及的不同主体--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及保险受益人的主要利益之所在及不同利益之间的关系,从利益衡平的视角分析了保险受益人资格确认的内在价值根据.最后论述了确定保险受益人资格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6.
重复保险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保险欺诈行为,为了防止投保人利用重复保险而获得超过其实际损失的损害赔偿,各国的保险法都规定了禁止重复保险这一原则,我国也不例外。我国的《保险法》规定了重复保险的定义和分摊方式,但仔细研读可以发现,我国的《保险法》对于重复保险的规定是不完善、不严谨的,本文拟从重复保险制度的立法意旨出发,分析《保险法》对重复保险的规定存在哪些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7.
如实告知是投保人应尽的重要义务,一旦违反,投保人将承担不利后果。如实告知,是保险业诚信原则的一个主要内容,是指投保人在订立合同前应当将有关保险标的重要事项对保险人进行真实的告知。笔者通过案例,解析投保人告知的五种特殊情形。投保人是否需要主动回答保险人未询问的事项?案例一:2001年3月李某(53岁,个体餐饮老板)向某寿险公司提出购买30万元的长寿保险,保险公司经体检发现,李某患有高血压、左心室肥大疾病,于是 相似文献
18.
19.
逆向选择严重影响着保险市场的交易效率,至今没有得到圆满彻底的解决.在旧车市场上试用期对旧车质量具有甄别功能的提示下,分别就投保人为两种和两种以上风险类型加以讨论,建立了相应的带低赔期的保险契约模型.首次提出可以用低赔期来甄别投保人的风险类型.带低赔期的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在签约初的一定时长内,如果投保人发生风险,则保险公司予以较低赔偿;如果顺利渡过该时长,则一直到保险期末,保险公司通过给付事后补偿金的方式提供一个较高效用的完全保险合同.在低赔期一样条件下,由于高风险的投保人接受该保险合同时获得较低赔偿的概率较大,顺利渡过低赔期从而获得一个较高效用的完全保险合同的概率较小,失去了效仿低风险类型投保人的积极性,最终退出这类交易合同.以一个算例说明确实存在带低赔期的保险合同是传统部分保险合同帕累托改进的情况. 相似文献
20.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与其他非寿险业务相比,责任风险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如何保持责任风险的可保性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一项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